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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安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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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love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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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和《关于做好湖南省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考函〔2020〕17号)等有关考务文件精神,为做好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等资格考试考后现场人工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要求

我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所有报考条件、要求、结果在考前、考中、考后充分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对参考全过程所提供的材料、所填报的每项信息履行真实性承诺。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二、人工核查对象

(一)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测绘师、经济(初、中级)、出版、审计(初、中级)、统计(初、中级)、注册城乡规划师、监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房地产估价师以及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存在以下情况的需进行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1.在线报名服务平台无法核验或核验不通过的;

2.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

3.不适用网上比对核验告知承诺制的;

4.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现场人工核查的。

(二)上述考试2019年度考试成绩全科合格未及时参加考后人工核查的人员(曾参加考后人工核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人员不再受理)。

三、人工核查时间及地点

(一)审查时间:2021年1月11日-14日(工作时间);

(二)审查地点:郴州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管理科(办公地址:郴州市燕泉北路39号市人社局三楼303室,电话:)。

四、人工核查程序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一级造价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自动核验或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人工核查。

请考生再次仔细阅读和了解相关考务文件以及本公告的通知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予以把握,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一)所在单位资格初审。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初审把关。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须对申请人《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核查。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二)现场人工核查。按照“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原则进行人工核查。市州网站要及时公布待人工核查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人工核查须再次核对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是否属地报名、考试成绩等相关情况。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省直和市州人社部门要做好数据登记,存档备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核查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三)有关要求

1. 为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资格审查实行单位初审和人工核查(自动核验)两级审查,突出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强化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初审权。

2. 市州人社部门对初审结果进行核查,及时公布公示核查结果,接受举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证书。

3. 资格审查统一使用国家制发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4. 省级人社部门将加大对资格审查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不定期地对各地的资格审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5. 因特殊原因未在指定时间内进行人工核查的人员,可在下一年度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人工核查时补办。仍不补办人工核查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考试等部门清理相关数据后,不再予以资格审查及发证,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五、 人工核查须提交的材料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精神,资格审查部门要切实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大力简化办事手续,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各类无谓的证明,不得进行“循环证明”验证,尽可能使申请人办事方便顺畅。

(一)单位资格初审材料要求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用A4纸打印。

2.毕业证件。

3.身份证件。

4.其它申请人需补充的辅证材料。

(二)人工核查材料要求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 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从事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3. 持教育部门学历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初审查验结果:

①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大专(含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在学信网免费申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相关申请资料准备情况详见学信网要求)。

②2005年6月及以后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认证结果。2005年6月前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省教育厅开具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特别提醒: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一定时间(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联系地址: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

4.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出具用人单位查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的结果。

5.持党校学历的,出具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官方网站毕业证书查询页面的结果;网上无法查询的,出具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的结果。

6.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10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参评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的规定,持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初审查验材料:

①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的查验结果页面;

②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验结果页面;

③其它年度毕业的,提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7. 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或报考的考生须提交符合免考条件的相应证书、聘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8. 报考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考生须提交已取得的第一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初审时,由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所在单位初审时,认为需留存备用备查的,可复印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原件退还申请人。

2.人工核查时,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进一步确认。核查时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

3. 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相关责任追究

(一)申请人等的责任追究。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精神,申请人在报考前务必了解相关报考政策,承诺所填信息如身份、学历、资历及专业等的真实、完整、有效,承诺本人完全符合相应考试报考条件。大力强化信用约束,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等,将按照湘人社函〔2012〕526号、人社部第31号令和相关法律法规分别严肃处理。

1. 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但不符合条件,作符合报考条件虚假承诺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发文发证,考试费用不予退还,并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 凡提交虚假材料(假身份证件、无效学历、假资历证件、假专业材料等)参加资格复审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给予相应处理。

3. 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二、三款的规定的情形的,①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②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③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依法追究其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对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二、三、四款的规定,①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②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③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④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依法追究其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

4. 申请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记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

(二)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

1. 申请人所在单位及工作人员要加强对申请人相关信息的核对把关,协助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 参加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年及以后年度资格审查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它事项

1、补打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表的考生请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网上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2019年度审计考试考生请登录补打印。

2、其余资格考试补打报名表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到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市人社局院内食堂三楼),咨询电话:2871247

3、“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时公示复审结果,接受举报。

4、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试人员请关注“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领证通知”栏。领取资格证书地点: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市人社局院内食堂三楼),咨询电话:2263972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9日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湖南郴州执业药师考后审核时间的内容分享,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相关资讯内容,欢迎大家及时关注环球青藤网校!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

133 评论(12)

金语佳诚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22年安仁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8名。现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一)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22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二)相关招聘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三)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二、报考条件(一)报考人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1)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详见附件。35周岁以下的要求在1986年12月1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要求在1981年12月1日后出生。(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岗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3)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5)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2022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7.限定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0届、2021届、2022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截至2022年12月1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20届、2021届、2022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8.面向非政策性安置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要求:(1)截止资格审查前已从部队退役;(2)属于非政策性安置退役士兵,即退役时没有携带《优待安置证》;(3)学历为大专及以上;(4)具有安仁县户籍。9.面向安仁县村(社区)干部定向招聘岗位要求:(1)截至资格审查前,通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或届中补选产生连续任职满3年的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2月1日后出生;(4)近三年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所在乡镇党委认定)。(二)不得报考的情形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6.现役军人;7.在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安仁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安仁县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三、招聘程序和办法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择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一)报名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4日9:00时至12月16日17:00时。3.报名网址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4.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295×413像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报名不成功。5.打印准考证经安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向市级报备同意后,提前14天在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布,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特别提示:准考证请保留到聘用之后。6.报考注意事项(1)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和《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安仁县人社局。(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2。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5)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12月19日在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于12月20日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聘考试;12月21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二)笔试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70%,《写作》占30%。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成绩按百分制计分。2.笔试时间经安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向市级报备同意后,提前14天在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布。3.笔试地点。安仁县城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4.笔试成绩。在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布。(三)资格审查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1.资格审查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名单。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如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2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对象。2.资格审查内容(1)自行下载并填写《2022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和相关证明等)、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红/蓝底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及姓名);(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5)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6)凡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安仁县外在编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7)报考定向招聘非政策性安置退役士兵岗位的还需提供安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和军人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8)报考定向在职村(社区)干部岗位的还需提供所在乡镇党委和中共安仁县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关证明。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定为不合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四)面试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2.面试对象。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6.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五)体检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安仁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公告。3.体检内容。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以及吸毒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由安仁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七)择岗需要择岗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八)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和择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九)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安仁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应在安仁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四、特别提示(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安仁县人社局。(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四)面试后,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五、疫情防控根据安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开招聘工作。1.报考人员须主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个人防护工作,科学安排工作生活和出行,确保个人符合安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2.所有考生在考试时须自行打印并签署《2022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六、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安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岗位政策咨询见《2022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七、纪律与监督招聘工作由安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2022年郴州安仁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8人)_事业单位招聘网附件1:2022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附件2: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附件3:2022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附件4:诚信考试承诺书.doc附件5:2022年安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12月5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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