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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emaom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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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主要基于哪几条原则?

答: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属公益性事业。规范瓯海区义务教育招生,始终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就近、免试、免费的原则。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进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全覆盖,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二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生管理系统和网络平台等途径,公布招生入学工作信息,接受社会、媒体、群众的监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促进公办民办学校协调发展。三是便民、惠民、服务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工作程序,逐步实现流程再造,全面推行入学“一件事”改革,大力推进“线上办理、线下免跑”,实现入学报名、登记、录取、公布结果等整个流程线上运行,提升便民惠民服务质量。

今年瓯海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主要有什么变化?

答:今年瓯海区招生政策“稳中有变”,“稳”主要是指公办学校招生政策及程序变化不大。继续坚持“招生三分政策”:学校分期、对象分类、录取分批;继续实施网上报名,实现招生事项“无纸化”“零证明”“零次跑”招生便民服务。主要变化有:

(1)实行公民同招。一是落实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即审批地招生);二是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即公民同招);三是对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入学报名对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即摇号录取)。这些招生政策不光我市要求是统一的,全省要求也是基本一致的。

(2)校网布局调整。一是牛山实验学校新扩建投用(54班);新创办了九年一贯制“瓯海区公立艺术学校”,与牛山实验学校合址办学,实行“一校两牌,分区办学”,七年级和一年级面向全区通过艺术术科测试各招2个班;二是新桥街道辖区前三批招生对象(高翔社区、新桥社区高翔组及牛山单元住宅区除外)可以报读区实验中学。区实验中学在完成景山和新桥街道第一至第三批学生录取后,剩余学额可面向全区招生。招生对象为景山小学或瓯海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当报名学生人数超过该学校剩余学额时,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招生;三是对区艺术实验小学和新桥二小施教区进行微调,以新桥街道国鼎路为界,国鼎路以西的住宅小区调整为区艺术实验小学施教区;四是撤销瞿溪第四小学,学生原则上按意愿分流至瞿溪一小、二小和三小;撤销仙岩二小,学生原则上按意愿分流到仙岩华侨小学、仙岩实验小学等学校;五是娄桥古岸头小学今年继续停止招收新生,3至6年级学生继续在学校就读。

(3)特长生招生。2020年开始,瓯海区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招收各类特长生。

对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控制班额有什么硬性规定?招生计划核定公布后还可以扩班或增加班额吗?

答: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学校班额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准班额标准,即小学不得超过45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包括招生名额、班级数、班额等)一经核定公布后不得随意更改,原则上不允许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确需增加的,须经区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实施。在实施招生前,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在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为瓯海区所有学校设定招生计划数量,招生结束后逐一核实学校班级数和班额等情况。

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范围是怎么明确的?瓯海区的民办学校可以在哪个范围招生?

答:依法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规定。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就近入学要求按学区招生,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招生区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简言之,公办学校在学区内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生。

瓯海区温州育英国际实验学校、温州森马协和国际学校和温州外国语学校娄桥分校面向瓯海区和鹿城区招生,北外温州附属学校、瓯海区艺术学校以及新居民子女学校面向瓯海区招生。民办学校在核准范围内招不足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可在本市域内跨区补招。

瓯海区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对象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瓯海区公办中小学的招生对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瓯海区区域内烈士子女、现役军人等优待对象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办有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温商回归人员的子女。

(3)瓯海区区域内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的子女。

(4)父母持有瓯海区不动产权的非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5)居住在本区内的新居民子女,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瓯海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

未办理居住证的,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的: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瓯海区登记居住一年及以上;其父母一方与瓯海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本区经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其父母一方已在温州市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上述3个条件的计算时间为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

瓯海区民办中小学的招生对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瓯海区公办中小学入学条件之一的。其中,居住在瓯海区的新居民子女,其父母一方已在瓯海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未办理居住证的,其父母一方须在瓯海区办理居住登记,且在温州市区缴纳社保一年以上,居住登记和社保缴纳计算时间为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

(2)已在瓯海区小学建立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3)父母一方具有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4)父母一方具有瓯海区商品房购买合同(须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适龄儿童。

(5)允许跨区招生的民办学校招生对象须符合招生范围地报名条件。

公民同招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公民同招是指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其基本要求是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同步注册学籍。公民同招主要是为了制止某些民办学校违规提前掐尖招生行为,回归正常的招生秩序。公民同招强调的是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在市、区教育局统筹下按统一步调有序开展招生,在实际操作中,公办民办学校招生批次安排会有先后,这是正常的。一般来说,公办学校有义务教育入学保基本,且批次较多、入学信息审核量大、时间长,公办学校的报名截止时间与录取完成时间会相对迟一些。

实行公民同招后,允许公办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招生报名吗?

答:实行公民同招后,不允许公办民办学校另行组织招生报名或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适龄儿童少年想到民办学校就读,入学报名只能报几所民办学校?

答:符合报名对象条件,申请在瓯海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兼报相应区域内的公办民办学校。其中,民办学校最多报2所。

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是怎么一回事?

答: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公证机构参加,按照“三个全部”(全部学校、全部对象、全部计划)的要求,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并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按电脑随机派位生成的预录取顺序号依次递补录取。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学校在核准范围内招不足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可在本市域内跨区补招。民办学校如果其入学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后,如何录取?

答: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将为所有报名对象生成顺序号。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同放弃。被两所民办学校同时预录取的,以缴费确认为准。被任意一所民办学校预录取的报名对象,不再具有其它民办学校递补机会。因放弃或被取消预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按顺序号在未被其它民办学校预录取的报名对象中依次递补。

如果填报民办学校,是否会影响公办学校的录取?

答:符合公办入学条件的报名对象,填报民办学校但未被预录取的,按照当地公办学校招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放弃的,按当地公办学校招生实施细则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特别提醒家长们,要慎重填报民办学校志愿。

已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并缴费确认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

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有艺术类专门学校吗?怎么报名?

答:按照省、市招生办法规定:艺术或体育专门学校按现行方式招生,可进行艺术或体育的术科测评,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瓯海区新设立了一所全日制公办九年一贯制艺术类学校——“瓯海区公立艺术学校”,报名对象为符合入读瓯海区公办学校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确认已报辖区公办学校的前提下,学生(家长)关注“瓯海教育发布”公众号,通过学校报名二维码进行报名,时间为5月25日—28日,术科测评时间为5月30日,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今年瓯海区公立艺术学校招收七年级和一年级新生,招收对象为符合入读瓯海区公办学校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新居民子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能保障在公办学校入学吗?如果想报名到民办学校入学可以吗?

答:瓯海区一直高度重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入学工作,积极落实“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义务教育适龄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确保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同城化待遇。同时还规定:“未办理居住证的,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的:其父母双方在瓯海区登记居住一年及以上;其父母一方与瓯海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本区经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其父母一方已在温州市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可进入瓯海区公办中小学就读。符合瓯海区入学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可自主参加瓯海区的民办学校入学报名。

哪些对象可以享受入学优待或者政策性照顾?怎么报名?

答:(1)以下情况适用优待政策:国家和省规定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根据学生和家长意愿优先安排公民办学校就学。

(2)在瓯海区行政区域内工作的下列人员子女可享受政策性照顾,统筹安排公民办学校就学:

区级及以上见义勇为者;省绿叶奖获得者、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各类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才、区级及以上优秀骨干教师(第二层次以上);区委、区政府及以上委派的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干部;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对象。

(3)积分入学统筹照顾入学。根据《关于2020年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工作的通知》(温瓯新居民〔2020〕1号),鼓励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申请参与“积分入学”,积分入围对象可统筹照顾就读瓯海区公办学校。

优待或者照顾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教育局登记报名。报读民办学校的时间为5月21日-25日,资格审查通过后,在招生报名系统中进行信息登记。报读公办学校时间为5月25日-29日,照顾对象需要在“招生管理系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入学信息,报读原施教区学校或居住地学校。

今年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什么时候开始?网上报名如何进行?

答:所有公民办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实行网上报名,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4日;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日—24日。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按以下操作进行网上报名: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实名注册(已有“浙江政务服务网”帐号的无需重复注册)后,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其一报名。

方法一:家长关注“瓯海教育发布”公众号,选择(或者直接搜索)微信公众号“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选择“招生报名”->“在线报名”->登录系统后根据提示进行。

方法二:下载“浙里办”手机APP,登录系统,在左上角位置选择“温州市本级”,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后根据提示进行。

学生(家长)“瓯海教育发布”公众号查看意向学校招生信息(如公办学校施教区范围、招生计划等;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并在招生管理系统中实时查询报名情况。系统将在报名人完成报名、获得预录取顺序号及确认录取后,第一时间以短信方式通知监护人。详见“温州市瓯海区义务教育招生便民服务手册”。

如果已被民办学校私下预录取了,算数吗?

答:这种做法是不允许的,私下预录取的也不可能算数。今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全部在统一的招生管理平台上进行,所有变相的招生行为都是违规的,所谓的已私下预录取也是无效的,已提前招生预录取的对象需要清退到位。

户籍生准备到学区内的公办学校入学,但又担心被统筹到其他学校,从哪里可以获取学区内公办学校学位情况信息?

答:随着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化推动,农村人口城镇化、外地人口本地化、流动人口常住化,城镇人口不断导入,义务教育学位“城镇挤”问题比较突出,瓯海区部分地区出现了学区内公办学校户籍生入学爆棚现象。今年3月区教育局及时在公众号“瓯海教育发布”上公布预警信息,告知公众共有瓯海区外国语小学(小学部)等七所学校达到招生红色预警,按照区域整体招生办法招生时,针对生源超出的情况,第三批招生对象按“相对就近”原则执行入学统筹分流。家长可关注瓯海教育发布公众号了解信息。

祖辈产权作为报读依据有什么要求?

答:不动产权持证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不动产权证人在一起,又确无其他住房的(其父母需提供无房佐证材料),该不动产权可以作为入学依据。相关佐证材料需进行现场核验。

房产证在银行抵押怎么办?

答:不动产权证在抵押的,可将不动产权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注明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权人盖章后,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交学校,代替不动产权证报名。

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怎么办?

答:须提供自有住所的说明报告、土地证及居住3年以上有关涉及该不动产佐证的水费、电费和广播电视等相关材料,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现场核验,同时结合入户调查的方式予以确认。

共有产权可否作为入学依据?

答:不动产(住宅类)产权与他人共有的,其份额占比不得少于50%,该产权可以作为报读的依据。

商品房购房合同可以作为入学依据吗?

答:商品房购房合同原则上不能作为入学的依据。但经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可以作为部分学额不紧张的区域报读依据,视该区域学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也可以作为报读民办学校的依据,参加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摇号)录取。

报名时需要准备儿童出生证么?

答:因有较多适龄儿童户口簿中无法明确儿童与其父母的亲子关系,所以在网上报名时建议上传出生证。

报名需要准备儿童父母结婚证么?

答:如父母与适龄儿童户口不登记在同一户口簿,无法看出儿童父母夫妻关系的,则需要提供结婚证。

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施教区是随母还是随父?

答:父母离异的瓯海区户籍适龄儿童,依照法院判定或离婚协议书按其现法定监护人产权所在地就近分配入学。父母离异的新居民子女报名时,需提供法院判定或离婚协议书。

瓯海区户籍特殊儿童少年怎么入学?

答:瓯海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中有中重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地址:永嘉县瓯北街道和二村,启智部联系电话:57677901,启音部联系电话:57761176,启明部联系电话57677946),关注学校网站招生信息,及时报名;有轻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网上报名施教区学校,家长需带孩子及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安排随班就读。

瓯海区教育局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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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高跟鞋H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无 从温州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上半年浙江温州高中、中职及中职指导师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2〕1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就温州市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温州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二、认定对象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 (二)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 (三)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在温普通高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允许在毕业前提出认定申请。对于提交认定申请但未按期获得毕业证书的,本次申请无效。 (四)2022届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身份证明、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办理,相关事宜可咨询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六)服役地在温州市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统一实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具体申报时间2022年6月13日至24日。申报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详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1)。 (二)现场确认及体检 申报人员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逾期不予办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6月27日至30日。 2、现场确认地点:瓯海区人民医院(将军桥盛新路82号)二号楼2楼。申报人员按学科分批确认并参加体检,具体安排和要求请务必查看《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流程》(附件3)。 3、温州大学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研究生现场确认点设在温州大学就业管理处。 4、其他在温普通高校本、专科院校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点为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局。现场确认地点和咨询电话: 鹿城区教育局政工科(温州市纱帽河99号)88262806 龙湾区教育局人事科(龙湾区永中街道府后路77号)86354420 瓯海区教育局政工科(瓯海区娄桥街道新行政中心8号楼)88514139 洞头区教育局政工科(洞头县北岙镇县前路12号)63482326 乐清市教育局政工科(乐清市乐成公安东路104号)62523943 瑞安市教育局行政审批科(瑞安市安阳街道瑞祥新区文庄路777号E区)65802308 永嘉县教师发展中心(永嘉县东城街道码道街67号)67267203 文成县教育局政工科(文成县大峃镇招待所巷12号)67862973 平阳县教育局政工科(平阳县昆阳镇状元路68号)63733186 泰顺县教育局人事科(泰顺县罗阳镇文星路51号)67594635 苍南县教育局行政审批科(苍南县灵溪镇渎浦中学内)64702922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59911862 5、现场确认提交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或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档案还需提供本人在校期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等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县级及以上档案管理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印章);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有效期3年)。2016年以后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可直接下载打印考试合格证明(直接认定人员与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无需提交);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的人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到“温警在线”微信公众号里申请无犯罪证明(建议在网报时即申请),现场确认时提交纸质证明; (8)与网报同一底版的单寸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自己的姓名、申请学科,在现场确认时上交。 在网报时,凡能够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或其他统一电子信息校验比对的,只提交相应材料的原件,校验比对不成功的申报对象,需提供上述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免影响现场确认。 四、网络公示及证书发放 经评审通过网络公示一周后,认定人员可登录温州市教师教育院网站查询认定结果。 7月中旬发放认定通过者教师资格证书。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2.《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 3.《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流程》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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