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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5月27日讯(教务老师凌薇实习生杨瑞诗)“虚假宣传”、“退款难”在网络教育行业饱受诟病。最近,学慧网接到学生投诉:“容易报名,退款难,一天没课也要15%的费用。”某第三方投诉平台数据显示,截至5月20日,该平台涉及学慧网的投诉数量超过4400件,投诉内容包括“不予退款”、“虚假宣传”、“霸王条款”、“诱导消费”等多项天眼检测显示,“学慧网”运营主体为北京学慧网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对于上述投诉内容,该公司在回复中国网财经时表示,根据业务流量、学生人数,学慧网的投诉率相当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内部经过修复后发现,由于疫情发生后裁员等原因,服务运力稍显不足,确实正常的服务需求尚待应对销售教师报名前夸大宣传虚假承诺缴纳费用后,直接拉黑公开资料显示,学慧网是专业的“网络学习平台”,在全国各大城市设立了50个在线学习者服务中心,目前累计学习者超过50万人。其课程分类为“学历培训”、“在职研究生院”、“公务员”、“人事管理师”、“经济师”等。据教务老师不完全统计,仅今年5月5日至5月15日这短短10天,某第三方投诉平台上关于“学慧网”的投诉帖子就激增了上百条。2020年9月14日,一名学生在学慧网官网咨询学历提升问题时,一位王姓老师多次表示:“报考政策宽松,考试非常简单。 一年半办证; 班主任老师一对一地指导”,诱导申请。“在本人多次追究报考条件(当时没有社会保障)、考试难度等问题后,(这位老师)答应用社会保障证明她能解决,或者在考试前提前拿到考试答案等,‘杀手锏’完全消除了我的担忧。”但该学生缴纳学费后,于2023年1月14日再次咨询4月份的考试,发现微信被王姓老师黑客攻击,此后多次联系学慧网客服,但均未接受报考、报名、学习指导该学生表示,学慧网所谓的“班级微信群,班主任老师一对一指导”并不存在,从一开始就没有添加过“班级微信群”,客户的电话会有机器人接听,学慧网APP的客户也是机器人,人手对此,北京学慧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回复中国网财经时表示,根据学慧网内部合规管理规定,绝对禁止这些学生出示的“销售口径”。“内部规定:禁止授课顾问老师在销售环节夸大宣传、谎报试卷,一旦发现任何违规现象,一律从严处理。严重涉及法律责任的,还将连带追究内部人员的法律责任。但如果个别销售确实违反规定夸大口径宣传,无论是销售个人问题还是内部管理疏忽,都一定要承担相应责任,积极解决学生问题。”该公司表示,此前在平台上发现该投诉后,首先在内部确认了学员信息。 学员于2019年9月报名,但随后由于对接销售离职导致服务中断。 向学员发送了基本服务信息的车站来信和自考通知后,由于学员没有及时检查,最终学员对学慧网服务不满意。 “在此期间,交接不充分,服务小组没有及时掌握该学员的情况并解决问题。 这是”值得注意的是,学慧网关于销售教师夸大宣传、虚假承诺的投诉还不止这些。 不久前的5月16日,有投诉称,学慧网的销售人员承诺“考试前我有密卷,保证能通过考试”,当时销售教师在填写相关信息时,故意填写虚假信息,帮助其通过相关审查。 “后来,本人从其他学慧网的学生那里得知. ””此外,不少学生向学慧网反映“课程质量差、贷款引导、服务不到位”等多方面问题。在前述第三方投诉平台上,有学生对学慧网“欺骗消费者、霸王条款”提出集体投诉,截至2023年5月20日,该集体投诉数量近500件。律师声称多项违规宣传涉嫌违反《广告法》针对学生投诉的内容,中国网络财经教务老师近日进行了调查采访。教务老师点击学慧网官网进入咨询界面后,客服人员迅速响应。该客服在沟通中告诉教务老师,“这是国家资格考试。 如果你想取得资格证书,我们有针对不同基础的课。 可以详细介绍如何通过应试学习。”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贝贝表示,客服人员在表达中多次出现的“一次拿证”、“一次通过”的暗示,涉嫌违反《广告法》。《广告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通过升学、考试,不得取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不得对教育、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该客服表示,每个基础可以选择不同的课程,备注一次性通过,保证通过他推荐的课程就能通过课程考试并获得学位,涉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在客服人员的首次营销后,一位自称“学慧网刘老师”的销售人员拨通了教务老师的电话,当教务老师向该老师咨询“提高专科学历”的问题时,刘老师告诉教务老师:“我建议报考一所大学的汉语言文学专业或者另一所大学的行政管理专业。 因为这两个专业不需要拿到高分。中文文学专业的最大优点是拿证书快。 在北京,一年半到两年左右就能拿到本科证书。在合格率方面,目前全国所有本科专业中,这两个专业合格率最高。”在交流中,刘老师强调,最重要的是如何通过考试。具体来说,考前一个月左右,班主任发放考前“串音”(包括全真模拟卷),主要针对各科重难点知识。考前模拟试卷由教研组老师总结,涵盖考试80%-90%的考点范围,覆盖量高。“考试结束后,学习慧网的老师们将以前说过的内容和考点进行比较统计,计算一致率。 这相当于考试前的密卷押题。”该老师推荐教务老师申请慧网“VIP班级型”,“教研团队的老师是有5年以上自身工作经验的全职老师,没有兼职。不用担心考不上。 因为没有必要跑到高分。 得90分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别人得60分的本科毕业证书一模一样,没有区别。通常,配合老师的步调,在考试中得60分是没有问题的。”王贝律师表示,该销售人员声称“考前模拟试卷覆盖考前80%-90%的考点范围”、“差不多一年半两年就能拿到本科证”等行为,在《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 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宣传,如果其内容与实际情况不同,也有虚假宣传的嫌疑。多次因教育合同纠纷被学员诉讼索赔经天眼检测,“学慧网”运营主体为北京学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注册资本100万元。北京禹洋信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持股45%的大股东,北京妙平悟信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持股35%的二股东,北京宏燕信息管理有限公司为持股20%的三股东。北京学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关系透视图(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游客小孩儿
随着教育培训广告铺天盖地袭来的同时,广告内容违法成为一个日渐严重的问题。 近日,在线英语教育机构tutorabc因为打出了“全球外教全在这里”“只要21天牢记3000单词”的广告语,收到了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张10万元的罚单。同时收到罚单的还有央视“315晚会”曾曝光的嗨学网,也被罚款10万元。 《广告法》针对虚假广告的内容和处罚做了具体规定,同时针对教育、培训广告又做了专门规定。21世纪经济报道梳理发现,今年1-10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布了119起针对教育机构的行政处罚,其中因广告违法被处罚的44起,在全部处罚事由中排名第二,仅次于因连续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案件。 尤其是今年5月以来,疫情渐趋稳定,教育机构开始恢复招生,广告违法案件数量和占比都大幅提升,占同期全部案件的73%。 这44起案件中,线下教育机构27起,线上教育机构17起。 按照业务领域,K12课外辅导17起,早教及素质教育7起,大学生考试及成人职业培训20起。正处在“风口”的K12课外培训机构广告违法占全部违法案件相当比重。 按照广告类别,招生广告占绝大多数,为37起,加盟广告4起,其他(推广工具类APP等)3起。 按照罚款金额,20万元以上的3起,10-20万元的8起,5-10万元的5起,1-5万元的8起,1万元以下的20起。最高罚款金额为30万元,最低罚款金额为100元。由此可见,即使是同一个城市的执法部门,罚款金额差异性也较大,但总体上罚款金额较低。《广告法》第24条规定了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上述tutorabc的违法广告语,就被认为违反了此禁令。现实中,不只是“只要21天牢记3000单词”这种提到具体目标的内容被认为属于“保证性承诺”,相对模糊的提法同样违规。 比如,上海一家学科辅导培训机构的海报宣称“保证提分”,被罚款2万元;K12在线教育机构优思一对一的网站打出了“真正高效提分”,被罚款4千元。 对于中小学生来说,“提分”是最诱人的广告,对于成人职业培训来说,最诱人的莫过于“涨薪”。 一家在线IT培训机构ExcelHome云课堂在其官方公号的广告软文中,以叙事方式讲述某公司职员月薪5千元,主管月薪2万元,而能力差别体现在Excel软件使用的水平上。 行政处罚决定书写道:此文不仅明示了这种教育培训的保证性承诺,而且通过后续“学员反馈”内容强化广告受众的此种认知。 以腾讯视频APP上发布的在线教育广告为例,其中不少广告内容与被处罚的案例内容“极为相似”。 比如,作业帮直播课一个“语文阅读写作提分班”的广告中,打出了“20课时掌握90%必考重难点”的广告语。 少年得到的一个“泉灵的写作能力提升课”的广告中称,这是“重点学校也在学的写作技巧课”,前央视著名主持人张泉灵亲自在广告中出镜,说道:“让您的孩子上一节我的语文课,就算是刚上小学的孩子,也能当场口述一篇500字的作文”。 “在线教育广告几乎占据了各大网站,不断地向家长贩卖焦虑的同时,又若隐若现地暗示在线教育的神奇效果,目的就是吸引生源。”上述业内人士说。 但现实中真的只是由于执法力量不足导致违法行为不能被全部查处?是否也与《广告法》中规定的“保证性承诺”难以认定有关? 这就导致了广告执法的“灵活性”,即如果广告没有被认为足够误导受众,亦不会被认为属于违法内容。“以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也是教育违法广告的重灾区。 K12在线教育机构梯方在线2019年初曾在官网打出广告,介绍了几位“在这里都取得了成绩突破”的学员情况,包括姓名、学校和中考成绩。行政处罚决定书写道:在上述广告宣传中,均以就读学生(即受益者)的身份形象,对其课程、教学质量等做推荐、证明。最终罚款6千元。 EF英孚教育也曾在其青少儿英语微信服务号上开设“明星学员”栏目,发布了4篇广告,以4名未成年学员的名义做广告推荐。这被执法部门认定为违法,英孚教育于今年年初撤下了这些广告。 加盟是传统线下教育机构一种重要的经营方式,教育机构需要发布加盟广告寻找潜在投资者。《广告法》第25条规定,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 但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3月2日期间,昂立国际教育在招商广告中宣传:“0经验投资,1站式服务,不管您有没有教育行业背景,都可以轻松运作学校”,上述广告被认定为对于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未进行合理的提示或者警示。除了专门针对教育、培训广告的内容要求,《广告法》还规定了虚假广告如何认定。现实中,教育广告容易触犯《广告法》中“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一款名为优志愿的高考报志愿APP在广告中称,平台已有689所大学入驻。2019年9-10月,执法人员随机走访了提供入驻申请表的上海、济南、福州、昆明、长春等地部分高校,走访高校均表示未入驻过优志愿平台,也未授权该平台发布高校信息。 除了《广告法》对虚假广告做了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也规定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现实中,也有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教育机构进行处罚的案例。 2018年10月,有用户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书面举报在线教育平台尚德机构虚假宣传,举报内容包括“在招生宣传过程中以跟云南大学,云南 财经 大学,和云南师范大学有合作等虚假宣传”,“称尚德机构是国家教育部门指定的助学机构,不在尚德机构报名就会增加期中期末考试!” 2019年3月,执法部门认定尚德机构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不得进行虚假宣传的规定,罚款50万元。 “现实中,执法部门更多适用的是《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更多调整的是市场竞争秩序,即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纠纷维权,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处罚力度更大,震慑力更强。”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 更多内容请下载21 财经 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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