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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发展共计分为五个阶段,分别为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及正式党员这样五个阶段。按照最顺的时间,递交入党申请后,半年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一年后,成为预备党员,再一年成为正式党员,也就是说,从提交入党申请,到正式党员,最快要2年半。 一、申请入党阶段(一)向党组织自愿递交入党申请书这一环节,党组织应当把好三个关口:1.年龄问题,申请人是否年满18岁;2.入党申请书是否由本人亲自书写和提交;3.申请书是否向党组织表达自己真实意愿,入党动机、态度、认识是否明确等。(二)党组织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并做好谈话记录。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阶段(三)党组织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党员推荐或群团组织推优产生人选→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讨论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通知入党积极分子→发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填写个人信息)→撰写个人自传。应注意的问题:1.入党积极分子不能由党组织个别负责人指定;2.推荐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应有推优材料,由党员推荐的,应保存相关原始推荐资料;3.党组织讨论研究的情况要作详细文字记录;4.报上级党委备案的材料由党组织以文件或决议型文体,加盖公章或支部书记私盖正式上报,便于存档保存。(四)党组织指定入党培养联系人党组织确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五)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记录其主要表现、接受教育培训和参加党内活动情况,做出考察结论。三、确定和考察发展对象阶段(六)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和程序一般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完成规定的教育内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就可以召开支委会确定为发展对象。支部委员会讨论程序为:1.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情况,并提出能否确定的意见;2.听取支部考察情况,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3.所在单位党小组讨论研究的意见;4.支部委员会综合各方面反映和意见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七)报上级党委备案(八)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由2名正式党员作为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九)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需要进行政治审查的范围主要有3个类型:1.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发展对象本人进行政治审查(主要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2.本人直系亲属,主要政审其父母、配偶的政治情况,如与本人不在同一单位,必须要进行函调或外调;3.与本人关系密切的社会关系,包括岳父母(公婆)、舅舅、姨姨、姑姑、伯伯、叔叔等亲戚,一般情况下,主要政审其岳父母(公婆)、舅父母的政治情况,同本人没有或很少联系、影响不大的直系亲属,可不列入政审范围。政治审查函调或外调材料必须由被政审对象所在单位党支部出具,加盖党组织公章(没有公章的,盖支部书记私盖),上级党委加注审查意见并盖公章。由党组织形成结论性政治审查材料,并附本人直系亲属和社会关系的函调或外调材料。(十)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并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一是培训的对象是发展对象,而不是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__二是公示时间应放在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后,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预备党员之前。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四、接收预备党员阶段(十一)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1.党组织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政审、培训、公示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2.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将所有材料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工)委预审;3.基层党(工)委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4.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预审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入党志愿书》。(十二)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志愿书》实行编号管理,党组织应对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进行指导把关,既不能填写错误,也不能随意涂改,更不能作废或丢弃。(十三)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有5项:1.发展对象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有关问题;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表明意见;3.支部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情况及其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4.与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并且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才能通过决议);5.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十四)形成决议后上报上级党委党支部要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上,连同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及时上报上级党(工)委审批。(十五)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谈话谈话时间:应安排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为预备党员后,上级党(工)委审批之前。(十六)上级党委进行审批1.审批预备党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表决决定;2.必须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3.必须在3个月内进行审批(遇特殊情况可延长,但不能超过6个月);4.党委审批后形成批复文件,通知报批党支部,批复文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备案;5.党委及时将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十七)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组织进行。(十八)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应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预备期满时应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主要内容:1.预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2.完成党组织分配任务情况;3.思想、学习、工作进步情况;4.存在缺点改正情况,目前还存在的不足。五、预备党员转正阶段(十九)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一般在预备期满前1个月本人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预备党员不能提前转正,预备期必须为一年。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6个月。(二十)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二十一)支部委员会对预备党员考察等情况进行综合审查(二十二)党支部讨论表决预备党员转正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二十三)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应当在3个月内召开党委会议审批。(二十四)党委正式通知审批结果党委以批复文件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及时将党委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二十五)建立党员档案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交上级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干部职工党员档案由管理其人事部门管理。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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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预备党员流程如下:
一、申请入党(2个步骤)
第一步,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的人采用书面的形式提出入党申请。入党申请书一般应由本人手写,字迹要工整,日期等关键信息不得涂改,不提倡电脑打印稿。
第二步,党组织派人谈话。党支部认真审看收到的入党申请书,主要看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入党条件,审看通过后1个月内派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及时了解基本情况,帮助其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党动机。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5个步骤)
第三步,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在本单位、本支部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人员中,由党员或群团组织向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根据党员或群团组织的推荐,召开支委会对被推荐对象进行审查,审查被推荐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以及在政治、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审查通过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第四步,上级党委备案。支部将支委会讨论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及相关情况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写出自己的主要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和现实表现等情况。
第五步,指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应当由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比较好的正式党员担任。
培养联系人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有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并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及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第六步,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期要满一年以上,自支部确定其为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主要采取安排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进行帮助。
一般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情况。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一般每季度向党支部进行一次书面思想汇报,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5个步骤)
第七步,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对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征求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后召开支委会进一步了解他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等情况,然后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其是否可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建议。
确定为拟定发展对象人选,党支部对发展对象人选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后党支部将确定发展对象人选有关情况报党总支进行审议。
第八步,报上级党委备案。经支部讨论确定的拟发展对象,要报上级党委备案,上级党委备案同意的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
第九步,确定入党介绍人。党支部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且入党介绍人需指导发展对象撰写自传。
第十步,进行政治审查。在审查发展对象的个人自传后,党支部(也可由上级党组织)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等方式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未经政治审核或政治审核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一步,开展短期集中培训。党委党校(一般在列为发展对象后3个月内)组织发展对象进行,不少于3天(或24学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培训结束时,由培训单位开具培训证明或结业证书,并加盖公章。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7个步骤)
第十二步,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入党问题前党支部需征求党员和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以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支部委员会听取入党介绍人关于发展对象的情况汇报,对发展对象有关问题进行严格审查。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具备入党条件、手续完备后,党支部向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上报进行预审的请示。
第十三步,上级党委预审。上级党委指定专人对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进行详细审阅后研究提出预审意见(审查结果形成书面通知),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
第十四步,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必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实事求是。
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不能为空。
第十五步,支部大会讨论。经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入党志愿书》填写好后,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并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一半应到会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
会后,支部书记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等)写入《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十六步,上级党委派人谈话。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之后,上级党组织审批之前,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
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上级党组织派人谈话,这是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程序。这样做,一方面使党委能直接了解发展对象的情况,保证审批意见准确,防止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到党内来。
另一方面通过谈话,可以有针对性地帮助发展对象进一步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还可以通过谈话,了解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情况,也是对党支部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七步,上级党委审批。党委根据谈话人的谈话情况汇报,召开党委会,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党委审批意见写入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第十八步,报桂林市委教育工委组织部门备案。入党审批通知下发支部的同时向桂林市委教育工委组织部门上报接收预备党员备案的报告《接收预备党员备案汇总表》。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7个步骤)
第十九步,编入党支部。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并对其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二十步,组织入党宣誓。《细则》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尽可能在上级党委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
一般由基层党委或总支、支部组织进行。有些党组织为了使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在七一建党节时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也是可以的。
第二十一步,继续教育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期内,党组织通过党的组织生活。
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第二十二步,提出转正申请。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1周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出转正申请的,应在其预备期满后1个月之内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对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和教育考察情况进行审查,将有关情况填入《预备党员转正审查登记表》。
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情况登记表》对公示没有问题的,将预备党员转正问题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对公示中发现有问题的,及时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步,支部大会讨论。党支部在收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1个月内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主要程序是:
①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②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和小组意见。
③支部委员会介绍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④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作出按期转正或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
党支部及时将决议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相关栏目并将预备党员转正的有关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二十四步,上级党委审批。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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