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的雨
各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浙教基〔2018〕19号)等有关招生工作的系列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制度,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广大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以区为主管理的原则。各区教育局在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的领导下,按照省、市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负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2. 坚持按学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改革,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招生政策,确保按学区招生。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法定监护人的常住地,结合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现状,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3.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的原则。强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与居住证挂钩制度,逐步将外来务工人员持有我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作为其随迁子女入学的基本条件,统筹解决符合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三、招生办法
1. 入学政策年龄。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政策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间出生),要确保符合规定的市区适龄儿童少年都拥有相应的学位。
2. 时间安排。公办小学、初中学区内学生报名时间为7月2-3日;有空余学额的学校,7月5日接受有房无户务工人员子女报名,7月7日接受其他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报名。7月10日,学校进行招生情况公示。7月20日,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完成招生工作。
3. 学区划分。保持小学、初中学区相对稳定,学区由各区教育局研究确定后统一对外公布(“金华教育网”可查询)。
4. 报名办法。按照人户一致的原则对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学区认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有私有住房的,按户口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的私有住房一致的原则确定学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无私有住房,按户口所在地确定学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有私有住房,未落户但已经申领居住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金华市区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金政办发〔2016〕37号)要求,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8〕69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教基〔2016〕69号)规定,区教育局要细化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探索并推行与本地居住证积分量化管理制度相配套的量化入学政策和措施,方便学校操作。
市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到对应的学区学校报名。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按所在区教育局规定报名。
5. 特殊儿童少年入学。适龄的视障儿童到省盲人学校报名入学(招生联系电话:),适龄的听障、智障儿童到金华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89139502、89139501)。适龄的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可到所在学区学校随班就读,适龄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可由所在学区学校送教上门。
四、工作要求
1. 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前,区教育局和学校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宣传栏、网站及学校家长会等渠道,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学区划分)、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办法、报名材料、招生录取办法等信息向社会公布,为家长、学生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同时,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咨询。学校要严格对报名材料进行查验,确保报名材料真实可靠。家长在招生录取现场签订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 科学确定招生学区,合理控制班额。各区教育局应在对辖区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分布和生源情况,科学确定各校招生范围(学区)、招生计划,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要按照《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操作标准》要求严格控制班额。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要严格设置学校的班级数和班额数。学校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
3. 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学校应严格做到免试入学,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招生,严格执行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情况与规范办学考核挂钩。跨区招收的学生,在学籍迁移时,要求相关区教育局严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对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迁移学籍档案。学校遇到无法确定儿童少年是否属于本学区的特殊情况,应上报区教育局界定。涉及到两个区的学区界定有异议的,由相关区教育局协调确定。经区教育局界定学区的,学校不得拒收。
4. 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应立足于当地招生,招生工作应始终贯彻落实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市属民办学校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区属民办学校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批,并报市教育局备案。民办学校招生工作要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监管。切实遵守免试入学规定,民办学校招生可通过面谈形式进行,严禁通过考试、测试进行招生,严禁通过培训机构等搞变相招生考试、测试。民办小学、初中面向市区招生工作从中考后开始。
5. 规范义务教育中小学收费行为。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实行免费教育。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不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严禁义务教育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民办中小学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6. 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各区教育局要按照招生工作职责,建立组织,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各区教育局要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对学校招生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招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处理,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依纪及时查处。市教育局在教育科学和谐发展考核中,把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考核。对热点学校的招生,采取交叉审核的办法进行录取,录取名单直接报相关区教育局。对其他学校采取抽查招生结果的办法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公正公平。区教育局纪检部门要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7. 积极推进教育均衡。各区教育局要积极推动新区学校配套建设,切实做到学校建设和城市发展同步。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稳步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积极推动教师有序合理流动,引导优秀教师向岗位空缺的薄弱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流动,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向学生及家长广泛宣传中考招生政策的改革变化,尤其是要宣传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定向分配招生名额政策。
容妆淡淡
根据最新消息,金华二中的提前招生时间将会分为两个阶段进行。首先,从2021年4月1日至4月10日,将进行初一年级提前招生的网上报名。学校将在4月18日举行初一年级提前招生考试,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科目。其次,从2021年5月1日至5月15日,将进行高一年级提前招生的网上报名。学校将在5月23日举行高一年级提前招生考试,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和物理四门科目。提前招生的成功录取者将于6月30日前公布。以上是金华二中提前招生时间的详细分段解答。
风吹萧萧
根据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做好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精神和《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8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简称“中考”,下同)报名工作,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与报考范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我市2022年中考:(一)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二)具有我市户籍的外地返穗生或往届生。(三)经批准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四)我市初中学校毕业的非本市户籍往届毕业生。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不得报名。考生网上报名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对通过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如已参加考试的将取消各科目成绩,如已被录取的将取消录取资格。各类中考考生升学报考范围详见附件1。二、报名时间2022年我市中考报名时间是 3月1日9:00至3月5日18:00。三、报名派号(一)各区招考办和全市初中毕业学校均设立中考报名点。其中我市应届毕业生报名点为学籍所在初中学校。我市户籍的外地返穗生和往届生报名点为户籍所在区招考办。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及国外来穗升学生报名点为居住地所在区招考办。非本市户籍的往届生报名点为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招考办。中国境内公民考生证件号为居民身份证号码;港澳台居民考生证件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证件号码;外籍考生证件号为护照号码。(二)我市应届毕业生、往届生及外地返穗生可通过网络方式申请报名派号。考生登录“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简称“中考服务平台”,下同)“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粤省事登录”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名认证后进行考生号申请(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报名页面操作指引)。其中我市应届毕业生由系统根据学籍和户籍数据自动审核报名资格,通过后予以派发考生号。往届生和返穗生须上传身份证、户口簿、毕(结)业证书或学籍证明等材料,由区招考办审核通过后予以派号。外地返穗生学籍证明参考格式见附件2。(三)已于初三上学期采集身份证、领取考生号的我市应届毕业生,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直接登录中考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尚未采集身份证的我市应届毕业生,除可网上申请考生号外,也可直接提交身份证给学校审核通过后予以派号。(四)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及国外来穗升学生到区招考办现场办理报名派号。考生须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或有效中国签证的外国护照和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等身份证件,初中毕业证(证明),以及委托本市户籍居民照顾的公证书等材料原件,到居住地所在区招考办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予以派号。(五)未曾办理身份证或持其他证件无法通过“粤省事”实名认证的考生,可联系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并派号。报名点在中考服务平台申请派号时须上传考生有关报名材料,区招考办审核通过后予以派号。四、报名流程(一)网上报名考生须在3月1日9:00至3月5日18:00期间登录中考服务平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考生号由十位数组成,其中第1-2位为市代码,第3-4位为区代码,第5-6位为报名点代码,第7-10位为流水号。首次登录成功后考生须先阅读报名须知、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修改初始密码和核验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考生和家长应妥善保管好密码,不得向他人透露。考生按系统报名页面的操作指引,依次完成以下操作:1.核对考生基本信息。考生认真核对考生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是否具有我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是否具有本校三年完整初中学籍、照片等基本信息,并核对本人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参考科目的考试成绩等级,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发现有误的,应及时联系报名点处理。录取参考科目成绩转入办理指引见《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参考科目成绩管理工作的通知》(网址:)。未拍摄照片的考生,可选择指定相馆拍摄(见附件7)或自行上传符合规格的电子相片,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统一组织拍摄照片。2.填写个人资料。考生根据系统设置的内容完整填写籍贯、住址、户口所在街道或乡镇、个人简历及家庭成员等信息。3.填报体育考试项目。所有考生均须填报体育考试项目,考生还可根据本人身体状况申请免考、择考、缓考或特殊体育考试。未通过医务审核的特殊类考生如需重报其他类别,须及时向区招考办书面提出重报申请,并在中考服务平台重新填报体育考试类别和项目。4.资格申报。考生根据本人意愿选择是否参加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选择不参加的,将不能参加后续的志愿填报和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选择参加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依次完成各类资格申报。(1)非户籍生升学资格。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往届,附件3)可申报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相同(往届生不可报考自主招生和名额分配计划)。不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中,具有我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在我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可申报“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资格,可报考我市公、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未通过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审核的考生如“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资格,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考服务平台重新申报。(2)跨区生资格。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个区的考生,可自主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升学,选择户籍所在区升学的考生须申报跨区生资格。跨区生在填报名额分配志愿时只可填报学籍学校分得的名额分配计划。(3)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资格。符合相关政策的考生(附件4),可申报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资格。(4)名额分配报考资格。具有我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学生)、具有同一初中学校三年完整学籍并在该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学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符合名额分配报考资格。拟报考名额分配计划的非本市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户籍迁入我市或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上述(1)至(3)资格须由考生在中考服务平台进行申报,未按规定进行资格申报的考生,将视作不具备或自动放弃相应资格。名额分配报考资格无需考生申报,系统将自动呈现有关的资格信息和审核状态,考生可实时查阅,如有异议,须及时向初中学校反映。符合市教育局关于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文件要求的考生,须在市教育局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考服务平台申报体育或艺术特长生资格、项目和招生学校。5.填报个人防疫信息。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处置突发情况,精准掌握考生健康状况和动态变化,考生须如实填报个人防疫信息。系统提示未关联健康码的考生,须检查“穗康”微信小程序登记注册的证件号是否与中考报名证件号一致,如不一致,须使用中考报名证件号在“穗康”微信小程序注册健康码。6.确认报名信息。考生须在2022年3月5日18:00时前对报名信息予以确认,逾时未确认的则报名无效。报名时间截止前已确认、因故需修改的,考生可向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报名点取消确认状态后可再次修改并确认。(二)缴纳考试费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科目收费问题的复函》(穗发改函〔2020〕272号)规定,中考按每生每科10元进行收费,收费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英语听说、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化学实验操作、地理、生物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凡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的考生须于3月11日前登录中考服务平台,按系统操作指引缴纳考试费160元(返穗生、往届生、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及国外来穗升学生须缴纳考试费11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视为完成报名。(三)提交证件材料凡在网上申报各项资格的考生,须按要求上传相应资格所需材料,并提交材料原件给报名点核验,逾期未提交的按审核不通过处理。申报各项资格中如涉及提供父母材料的,前期未采集父母身份证件或监护人身份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按页面指引通过监护人刷脸登录“粤省事”核验或上传监护人身份证件、亲子关系材料(如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人变更的法院判决书等)进行核验。申请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或优先录取的考生,网上申报和填写信息后须打印申请表(加盖父或母所在师级以上单位公章),连同相关证件一并交回报名点。五、各类资格审核办法(一)监护人身份核验。对申请政策性照顾学生、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资格考生,须先进行监护人身份审核。如监护人身份不能通过采集身份证或“粤省事”认证核验通过的,由报名点根据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在中考服务平台进行初审,区招考办复核、审定。监护人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行相应资格审核。(二)名额分配报考资格。由各初中学校根据考生的户籍、学籍和是否在本校就读等情况在中考服务平台进行审核,区招考办负责监督、检查。具体审核要求按照我市2022年名额分配文件执行。(三)政策性照顾学生、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除部分可通过网络核验或相关单位协助审核的类别外,其他由报名点根据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在中考服务平台进行初审,区招考办复核、审定。对申请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或优先录取的考生,由各报名点负责初审,并根据系统编号依序整理考生的申请表和材料,各区招考办汇总本区资料后,于4月8日前上交市招考办,由广州警备区进行资格复核、审定。(四)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随迁子女父母的户籍、居住证信息,由市招考办根据市公安局、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有关资格审核指引详见附件5。(五)跨区生。由市招考办根据市公安局提供的户籍信息进行审核。(六)体育考试医务审核。3月18日前,各区体育考试医务审核组须根据《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特殊考生医务审核指南》要求,在中考服务平台完成体育考试医务审核工作。考生可登录中考服务平台或“广州招考”微信公众号查询各类资格审核结果,或留意市招考办发送的手机短信通知。 经审核符合相关资格的考生名单,由各报名点打印并在报名点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若有投诉,应报市、区招考办及有关部门查证处理。六、工作要求(一)中考报名工作事关广大考生切身利益,事关中考中招工作公平、公正,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区教育局、招考办和各报名点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责任到人、强化监督和责任追究、规范操作、严格把关,严守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格管理平台账号和密码,严格管理各类考试数据,加强对考生的个人信息保护和网络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加强我市中考政策宣传解读,认真做好中考报名各项工作,确保2022年我市中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二)各区、各学校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依法落实和保障每一个初三学生参加中考权利,不得干扰、限制学生报名;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劝说学生放弃中考、中途退学、提前“分流”或转校。我市中考实行“根据考生志愿,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考试招生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统一注册学籍。未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中、中职三二分段及省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计划和中职学校的统一投档录取。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工作由省统一组织报名、考试和录取,考生被全省统考招生录取后,仍可以继续参加我市2022年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具体要求以省印发的当年相关文件为准。根据省文件“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异地(跨地市)参加中考的学生”相关要求,准备回户籍地升学的随迁子女,应提前了解户籍地中考政策,在户籍地报名、考试和升学。对因个人原因不报名的学生,初中毕业学校须凭学生和家长签名的报告在中考服务平台做好不报名原因登记,并上传经学校审核的书面报告。(三)各区、各学校要将中考报名政策信息传达到每位考生,告知考生、家长可通过广州招考网和“广州招考”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关注中考政策。要做好“托底”工作,精准掌握每位考生网上报名条件情况,为有需要的考生提供报名条件,确保考生顺利报名。(四)各报名点要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中考报名工作,倡导考生网上报名,减少现场办理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要制定报名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加强报名场所环境卫生消毒和通风,落实预约办理、人员登记及健康检查制度,无死角、无遗漏、无盲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报名安全进行。(五)各报名点要做好报名进度监控,掌握本区和本校报名进度,指导考生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督促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及时确认。对申请各项升学资格及未拍照、未缴费的考生,应督促提醒考生上传材料、照片及缴费。(六)如户籍信息在考生号派发后发生异动的,考生须凭最新户籍信息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向报名点提出户籍变更申请,最迟于志愿填报开始前2周完成,逾期未更正的以原报名信息为准。报名期间未办理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办理身份证,以便顺利参加中考各项考试。(七)考生是否具有我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和本校三年完整初中学籍的基本信息来源于“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各初中学校须在报名开始前,依照有关程序再次通过“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对本校学生学籍信息和在读情况进行复核,确保学籍信息的真实、准确。(八)各区招考办、各报名点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核工作,凡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相应资格,或提交虚假审核材料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报名或相应资格。各项资格审核工作须于志愿填报开始前2周完成。各区要加强对各报名点的监督和检查力度,设立举报电话,受理招考问题举报,发现违反招生考试规定和纪律的或因失职造成重大差错的,一律全市通报,并提请有关部门按规定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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