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定格
法考科目分值比例如下: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28分占总比例百分之四点六七。
2、《法理学》:23分占总比例百分之三点八三。
3、《法制史》:10分占总比例百分之一点六七。
4、《宪法》:23分占总比例百分之三点八三。
5、《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12分占总比例百分之二。
6、《商法》:52分占总比例百分之八点六七。
7、《经济法》:35分占总比例百分之五点八三。
8、《三国法》:39分占总比例百分之六点五。
9、《国际公法》:11分。
10、《国际私法》:13分。
11、《国际经济法》:15分。
12、《刑法》:81分占总比例百分之十三点五。
13、《刑事诉讼法》:77分占总比例百分之十二点八三。
1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57分占总比例百分之九点五。
15、《民法》:92分占总比例百分之十五点三三。
16、《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71分占总比例百分之十一点八三。
法考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一的考查科目是:《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太阳西边出
法考考试科目分为主观题与客观题。客观题考试有卷一、卷二两张试卷,分值各为150分,共300分。其中试卷一考察科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等。
试卷二考察科目为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等。主观题单独为一卷分值为180分。考查科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等。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法律类职业证书考试。
扩展资料:
考试实施方法: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继续坚持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统一录取的基础上,《法考办法》在考试方式方法上进行了完善。一是增加了计算机化考试的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选拔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部分,综合考查应试人员从事法律职业所应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伦理。
同时,为充分发挥两部分考试的选拔功能,减轻考生复习备考压力,明确应试人员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参加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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