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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试:又称为大比、秋闱,每三年一次。乡试三场,分别在八月初九、十二日、十五日。明清乡试录取举人名额由中央规定下达,各省按人口多少分别为数十名到一百数十名不等,全国录取总额为一千人至一千二三百人。
会试:乡试后次年的二月初九至十五日举行于京师礼部,又称春闱、礼闱。会试三场的内容于乡试一样,明清每科会试录取进士约二三百人。明清会试正榜以外一般还有副榜。录入副榜的举人虽不算进士,但可以授予学校教官或其他较低级官职,或吸收入国子监为监生,获得国家一定的俸禄。
殿试:明清科举的最后一级考试,在会试后一个月即三月十五日举行。殿试试题由内阁大臣预拟数种,临时呈皇帝圈定。明清殿试一律不黜落,只排定名次。状元、榜眼、探花等前三名列为一甲,算是进士及第;第二甲若干人,算是进士出身;第三甲又若干名,算是同进士出身。
考试科目:
各朝科举考试科目都在不断变化。唐朝考试科目很多,常设科目主要有明经(经义)、进士、明法(法律)、明字(文字)、明算(算学)。到明朝只设进士一科。清袭明制,但也开过特制(特别科),如博学鸿词科、翻译科等。
科举除了特制科目外,明经,进士科考的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考试在各个朝代也有不同,唐朝主要有时务策(策问)、墨义、口试、贴经、诗赋等,宋朝主要是经义、策问、诗赋等,到明代只有经义一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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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举考试科目
从隋朝开始,各朝科举考试科目都在不断变化。隋文帝仅有策问,隋炀帝开考十科。唐朝考试科目很多,常设科目主要有明经(经义)、进士、明法(法律)、明字(文字)、明算(算学)。到明朝只设进士一科。清袭明制,但也开过特制(特别科),如博学鸿词科、翻译科、等。
科举除了特制科目外,明经,进士科考的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考试在各个朝代也有不同,唐朝主要有墨义、口试、贴经、策问、诗赋等,宋朝主要是经义、策问、诗赋等,到明代只有经义一门。
二、科举考试内容:
1、墨义
墨义,就是围绕经义及注释所出的简单问答题。在一张卷子中,这类题目往往多达30至50道。口试则是口头回答与墨义同类的问题。
2、帖经
帖经,有如现代试卷的填空与默写。考官从经书中选取一页,摘其中一行印在试卷上。根据这一行文字,考生要填写出与之相联系的上下文。
3、策问
策问,即议论。依据考官提出的有关经义或政事问题,考生发表见解,提出对策。策问所及范围较广,有政治、教育、生产、管理等,比起帖经、墨义来难度更大,有的也还有一些实用价值。
4、诗赋
诗赋,唐高宗永隆二年有人认为明经多抄义条,议论只谈旧策还是表现不出真才实学,建议加试杂文两篇(一诗一赋),于是开始了诗赋考试。
5、经义
经义,是围绕书义理展开的议论。如果说策问还有考生发挥的余地,经义便已经无所谓个人的思想,考生惟朝廷指定的“圣贤书”是遵。自宋朝开始,经义取代帖经、墨义,而明朝就干脆专考经义。
6、武举
唐代武则天始创选拔武将的武举考试。至清朝时改称武科。历史上武举一共进行过约五百次。相对于文科举,武科举较为不受重视。历朝的武举时而被废,时而恢复。而武举出身的地位亦低于文科出身的进士。
唐代的武举主要考举重、骑射、步射、马枪等技术;此外对考生外相貌亦有要求,要“躯干雄伟、可以为将帅者”。宋代时规定武举不能只有武力,要“副之策略”,问孙吴兵法等。到了明朝时更改为“先之以谋略,次之以武艺”,如果在答策的笔试中不及格,不能参考武试。
初期的笔试考三题,试策两题,另一题论考四书。后来四书的题目改为默写武经。武试则最少要求骑射九矢中三,步射九矢中五。至清朝时,改为先试马步射,马射二回六矢,中三为合。步射九矢中五为合。之后比并力气,包括拉硬弓、舞刀、举石。
弓分八、十、十二力;刀分八十、一百、百二斤;石分二百、二百五十、三百斤。合格者才考笔试。宋以前并没有“武状元”之设。首名武状元产生于宋神宗时,为福建人薛奕,后与西夏作战时战死。历史上著名由武举出身的武将尚有唐代的郭子仪、北宋徐徽言、明代戚继光等等。
扩展资料:
科举分级:
1、及第
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应试未中的叫落第、下第。古时考中进士要披宫袍,这里“披宫锦”即指中进士。“登科”是及第的别称,也就是考中进士。
2、进士
参见“殿试”条。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贡生参加殿试录为三甲都叫进士。考中进士,一甲即授官职,其余二甲参加翰林院考试,学习三年再授官职。
3、状元
参见“殿试”条。科举制度殿试第一名,又称殿元、鼎元。唐代著名诗人贺知章、王维,宋代文天祥都是经殿试而被赐状元称号的。
4、会元
参见“会试”条。举人参加会试,第一名称会元,其余考中的称贡士。
5、解元
参见“乡试”条。生员(秀才)参加乡试,第一名称解元,第二至五名为经元,其余考中的称举人。
6、连中三元
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凡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被称为“连中三元”。据统计,历史上连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欧阳修《卖油翁》中提到的“陈康肃公尧咨”,陈尧咨与其兄陈尧叟都曾考中状元,而陈尧叟则是连中三元。
7、鼎甲
指殿试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元。
8、贡士
参加会试而被录取的称贡士。
9、举人
参加乡试而被录取的称举人。举人可授知县官职。《儒林外史》第三回写范进中举后,张乡绅立即送贺仪银和房屋,范的丈人胡屠户也立时变了嘴脸吹捧女婿“是天上的星宿”,而范得了消息,高兴得发了疯。说明古代中举后便可升官发财。
10、生员
即秀才,参见“童生试”条。通过院试(童试)的可称为生员或秀才。东汉时避光武帝刘秀讳,而称秀才为茂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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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算术、书法、文才、政论,这些都曾是科举考试的题目,到了后来的明清时期则考八股文。
在我国唐朝时期,科举制度相对完善,当时常设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 进士考时务策和诗赋、文章,明经考时务策与经义。
所谓的明经,考的就是背书。打开四书五经任意一本,任意翻开一页,盖上其他字只漏出一行,然后让补全这一行后边的几个字。然后随意挑一句话,让考生解释其中的意思。想考过这一科,基本上得把所以课本都全文背下,想靠运气过关是很难的。
而进士是最重要的一科,这一科考的是写诗做文章,还有对时政的点评。这一科也是最难得的,最能考察出一个人的文化水平和能力到底如何。想过这一关,光靠死读书死背书是不行的。
到了宋朝科举进行了改革,把背书和作诗给取消了。只考时政问答,提出对时政的想法然后给出解决办法,最后再从四书五经中挑一句话让考试写一篇作文。
到了明朝,是科举制度最鼎盛的时期,这个时期的科举是最严密,难度最高的。这个时候八股文正式登上历史舞台,成了最重要的考试手段。
所谓八股文,就是要求考生写文章的时候严格按照要求来。对文章的字数、句子长短,每一句的声调等等都有严格要求,这种情况下写文章就没那么简单的。
扩展资料:
明清时代的考生在参加正式的三级试以前,需要先参加“童子试”,这些考生统统称为“童生”,及格以后,称为“生员”,“诸生”或“庠生”,俗称“秀才”。
获得秀才资格,就可以参加省一级的考生——乡试,乡试及格,称为“举人”。举人的第一名称为“解元”,是解送到朝廷担任官职的意思。
获得举人资格,就可以参加全国性的考试——会试,会试及格,称为“贡士”,是贡献举荐给朝廷的意思。贡士第一名叫做“会元”。
获得贡士资格,就可以参加最高一级的考试——殿试,合格者称为“进士”,分三甲录取,第一甲取三名,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三人由皇帝赐“进士及第”,其余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如果一个人在乡试、会试、殿试三级考试都中第一名,叫做“连中三元”。据说,中国历史上只有17个人在科举考试中连中三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举制度
和信长庆
乡试是正式科考的第一关。按规定每三年一科。清朝时是在子、卯、午、酉年举行,遇上皇帝喜庆亦会下诏加开,称为“恩科”。乡试于八月在两京及各省省城的贡院内举行,亦称“秋闱”。考官是由翰林及进士出身的官员临时担任。乡试每次连考三场,每场三天。开考前,每名考生获分配贡院内一间独立考屋,称为“号舍”。开考时,考生提着考篮进入贡院,篮内放各种用品,经检查后对号入座。然后贡院大门关上,三天考期完结前不得离开,吃、喝、睡都得在号舍内。每次各省乡试取录的名额不一,按各地文风、人口而定。清朝时,以直隶、江浙取录最多,贵州最少。监生、贡生更可以离开本籍,到京师赴考。乡试发的称为“乙榜”,又称“桂榜”。考中的称为“举人”,头名举人称“解元”,第二名至第十名则称为“亚元”。中了举人便具备了做官的资格。通过乡试的举人,可于次年三月参加在京师的会试和殿试。会试由礼部在京城贡院举行,亦称“春闱”,同样是连考三场,每场三天,由翰林或内阁大学士主考。会试发的榜称为“杏榜”,取中者称为“贡士”,贡士首名称“会元”。得到贡士资格者可以参加同年四月的殿试。殿试由皇帝主持和出题,亦由皇帝钦定前十名的次序。殿试只考一题,考的是对策,为期一天。录取名单称为“甲榜”,又称“金榜”;分为三甲:一甲只有三人,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多人,赐“进士出身”。三甲则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一般称为“传胪”。殿试只用来定出名次,能参加的贡士通常都能成为进士,不会再有落第的情况。 能中进士便是功名的尽头,不能重考以求获得更高的名次。能够一身兼解元、会元、状元的,就是“三元及第”。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中,仅有14人能够三元及第,在唐朝有二人、宋朝有五人,在元代只有王崇哲一人;明代三百年间的八十九位状元中,只有黄观和商辂两人,清代则有钱綮、陈继昌两人(另有三元及第的武状元王玉鐾)。明清的惯例,殿试一甲授翰林院修撰及编修。其他进士要经过考核(称朝考),成绩较好及年龄较轻者获得进入翰林院任“庶吉士”进修。其余的进士则可能任六部、中书、御史;间中亦有派为知县、知府等职。进士榜下即用为知县,被称为“老虎班”;指其行事往往雷厉风行。明初洪武三十年(1397年)的会试曾发生南北榜之争。当年春天杏榜取录的五十二名进士全部为南方人,引起北方举人的不满。朱元璋大怒,亲自查问后,把三名主考处死,在夏天再发榜,所取的进士全为北方人。之后在明仁宗时确定,会试按地域分配名额。在会试的试卷中加上“南”、“北”等字,按“南六十”、“北四十”的规定录取进士。之后比例偶有调整,但按地域分配名额的制度一直沿用至清朝科举被废。这种制度保障了文化相对落后的边远省份(如甘肃、贵州、云南等)每界科举会试有一定数量的举人成为会士、进士,进入政界的中高层,有利于保持国家的统一与政治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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