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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丫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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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小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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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登录地方的会计继续教育网站,进入会计网上继续教育页面,输入你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号,和身份证号,之后就会出现你继续教育的课程,你直接听就行,因为 大连这继续教育是免费的,所以就不用去交费,等二十四小时的课程听完并通过习题测试后,你拿着你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到会计人员服务中心或者是代理办业务的地方财政局贴上磁条就行,你最好打电话咨询下当地的会计服务中心,因为每个地方都会有不同的差异的。

上海会计继续教育注册

199 评论(8)

大料酱VS小麋鹿

要看是哪个地区的了,不同地区 教育入口不一样,记得 先采集信息 才能做继续教育哦

找不到会计继续教育入口登录的 可以问我

华美会计网校-分享

173 评论(12)

伊兰0518

您好:中公会计为您解答:一、上海会计证继续教育您现在可以在网上办理继续教育。 二、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持申请材料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指定的受理场所办理。 2.受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接受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对。 3.审核。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予以审查。 4.调转。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转出或转入会计人员。上海会计证继续教育具体办理流程。 (一)持证人员在各省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之间发生变化的,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时,应当持下列材料: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3.《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4.调入地的工作证明(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其中跨省转入本市的工作证明,应当载明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工作单位全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单位邮编、企业税务登记证号或行政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工作单位经济类型及“该同志属本单位员工,从事……工作。特此证明。”字句,加盖单位公章)及工作单位企业税务登记证或行政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有效户籍证明或居住地证明复印件(因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发生变化)(二)持证人员在本市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管辖范围之间发生变化的,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时,应当持下列材料办理: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3.调入地工作证明(工作证明应当载明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工作单位全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单位邮编、企业税务登记证号或行政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工作单位经济类型及“该同志属本单位员工,从事……工作。特此证明。”字句,加盖单位公章)及工作单位企业税务登记证或行政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因本市工作单位发生变化)。4.本市有效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复印件(因本市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发生变化)(三)申请人通过委托代理人办理调转的,还需持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上述材料复印件应统一使用A4纸张,要求申请人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并签字确认或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并在办理调转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办理期限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办理。很高兴为您解答上海会计证继续教育的问题!

242 评论(12)

兜兜兜尔

不知道你那是怎么要求的,但现在都是在晚上继续教育的,我说下我这的流程吧,首先登录地方的会计继续教育网站,进入会计网上继续教育页面,输入你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号,和身份证号,之后就会出现你继续教育的课程,你直接听就行,因为 大连这继续教育是免费的,所以就不用去交费,等二十四小时的课程听完并通过习题测试后,你拿着你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到会计人员服务中心或者是代理办业务的地方财政局贴上磁条就行,你最好打电话咨询下当地的会计服务中心,因为每个地方都会有不同的差异的。祝好运!

278 评论(14)

晓柚崽崽!

会计继续教育从江苏转到上海方法如下(1)、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2)、调入方单位出具工作介绍信(本网站可下载,介绍信不能出示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会计从业证原件。(4)、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一份调转程序(由财政部门处理): 调出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接到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调转申请后,经逐级审核后由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填写《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二份交由当事人携带给调入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一份留存备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中应记载持证人员的基本情况、年检有效截止日期、继续教育情况、调转时间等内容。请你备齐资料到当地会计从业资格证发证机关(财政局)办理转出手续。

234 评论(13)

typical2006

选择会计证的所在地的财政局官网。

1)例如,会计证是上海的,网页搜索网上海市财政局官

2)在上海市财政官网页面的搜索栏输入会计继续教育

3)点击智能搜索,进入下个页面,选择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网络培训

4)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网络培训页面输入相关的个人信息

扩展资料:

财政部颁发布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学习内容、学时由财政部会计司拟订,具体实施由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批准认可的学校、单位组织开展,其运作格局是由培训单位培训,由各级财政部门发证,每个会计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定时间的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若连续二、三年未参加,将在资格考试、会计证年检、评先表模等方面予以惩诫,直至吊销会计证,清理出会计队伍。

参考资料:会计继续教育--财政部

245 评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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