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叫小猪
形状:正方形的财务专用章是对外使用需要备案的章。不可以是长方形的,是有尺寸规定的。
财务专用章尺寸主要分为三种:正方形:22×22mm或者25×25mm;圆形尺寸:38×38mm;椭圆尺寸为:45X30mm。
财务专用章又称财务印鉴章,适合财务章须硬质的材料如:牛角印章、黄铜印等。字体为宋体和隶书,印章尺寸大小由各市、县地方税局确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原规定:
1993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关于明确已套印财务专用章发票处理办法的通知
桂地税发[2011]32号
2011-3-29发文单位: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1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办法》取消了可在发票上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规定,明确发票只能加盖发票专用章。
考虑到新《办法》实施前,部份单位和个人已在领用的发票上套印(加盖)财务专用章,为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将已套印(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的处理办法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新《办法》实施前,如已在发票上套印(加盖)财务专用章,且在新《办法》实施后开具的,必须在发票上补盖发票专用章。
二、新《办法》实施后,已向消费者或付款方开具了只套印(加盖)财务专用章、未盖有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如消费者或付款方要求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开具方应补盖发票专用章。
参考资料:中国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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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方形的财务专用章是对外使用需要备案的章。不可以是长方形的,是有尺寸规定的。
1、财务专用章尺寸主要分为三种:正方形:22×22mm或者25×25mm;圆形尺寸:38×38mm;椭圆尺寸为:45X30mm。
2、财务章的概念:正方形的财务专用章是对外使用需要备案的章。
3、财务章的用途:用于单位或集团内内部的现金、银行收付业务(内部借款、往来结算);单位对外的现金、银行收付业务(预留银行印鉴、支票、汇票、业务委托书等)、以及其他外部业务(如工商部门备案等用途)等。
4、财务章的材料:牛角印章、黄铜印等。
5、财务章的字体:为宋体和隶书。
二、财务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
1、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 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
2、财务专用章又称财务印鉴章,适合财务章须硬质的材料如:牛角印章、黄铜印等。字体为宋体和隶书,印章尺寸大小由各市、县地方税局确定。
扩展资料:
财务章,即财务专用章,是各单位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时使用的专用章,会计中心为各单位统一刻制了冠有单位名称和“会计中心(序号)”字样的财务专用章,并经单位领导授权后使用。单位原有的财务专用章限用于内部财务管理,但不得用于银行结算。省财政厅为此还专门行文予以规范。
正方形的财务专用章是对外使用需要备案的章,要到“中国人民银行”预留公司公章的印鉴和该印鉴,并要到公安机关备案,是对公司一个最基本的保障。内部所使用的财务专用章只是公司内部所使用,也需要到公安部门申请备案。
2011年开始备案制度有所改变,财务专用章除了上述的要求外还需要把税号进行备案,并且财务专用章要求必须将公司的税号与公司名称等信息表现一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财务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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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发票管理员管理 。
公司财务印章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财务印章由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的人员负责保管。
财务印章保管人员因请假等原因,需由他人临时保管时,应履行代保管手续,并注明代保管时间和代保管人,在原保管人回来后,应当立即将印章交还原保管人。
财务印章保管人离职或异动时,必须办理印章交接手续,由单位分管财务负责人或主要领导进行监交或收回,交接手续应记录印章交接时间、枚数、名称等。
单位原有的财务专用章限用于内部财务管理,但不得用于银行结算。省财政厅为此还专门行文予以规范。
会计中心对财务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严格限制,并采取与会计主管印章双人分管、保险柜另行存放等项措施,以确保印鉴安全。
财务章是各单位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时使用的专用章,会计中心为各单位统一刻制了冠有单位名称和“会计中心(序号)”字样的财务专用章,并经单位领导授权后使用。
单位原有的财务专用章限用于内部财务管理,但不得用于银行结算。省财政厅为此还专门行文予以规范。
扩展资料:
为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会计中心为各单位统一刻制了冠有单位名称和“会计中心(序号)”字样的财务专用章,并经单位领导授权后使用,单位原有的财务专用章限用于内部财务管理,但不得用于银行结算。省财政厅为此还专门行文予以规范。
会计中心对财务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严格限制,并采取与会计主管印章双人分管、保险柜另行存放等项措施,以确保印鉴安全。
单位开户时的账户名称为单位法定名称,预留银行印鉴为单位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和单位确定的财务负责人印章。其中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中心核算部保存,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印章由单位报账员负责保存,于每次报账时对支票审核无误后才盖章。
银行账户开设后,经单位审核同意并在开户申请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方可使用。单位银行账户的使用,需中心与单位分别执存的三个印鉴加盖齐全方为有效,否则银行不予受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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