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灯背后
企业向除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也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及《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的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利息扣除额。 银行借款年利率:5÷200÷6×12=5%那么向个人借款允许扣除的利息=60×5%÷12×10=2.5万计算会计利润时,个人借款利息是扣了3.5万的,多扣了1万,要调增1万,那么调整后的利润【也即应纳税所得额】是25+1=2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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