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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雪皑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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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在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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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存收益是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利润中提取或形成的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类。润分配。利润分配是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协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去年初未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为可供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2016最新初级会计知识点:留存收益2016最新初级会计知识点:留存收益(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是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公司制企业的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是企业按照规定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是企业按照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的盈余公积。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转增资本或派送新股 等。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是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留存收益的核算企业应通过“盈余公积”科目,核算盈余公积提取、使用等情况,并分别“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进行明细核算。企业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盈余公积”科目。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时,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一盈余公积补亏”、“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经股东大会决议用盈余公积派送新股时,按派 送新股计算的金额,借记“盈余公积”科目,按股票面值和派送新股总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股本”科目。企业应通过“利润分配”科目,核 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该科目应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 金股利或利润”、“盈余公积补亏”、“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明细核算。企业未分配利润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年度终了,企业应将 全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一一未分配利润”科目,并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 润”明细科目。结转后,“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贷方余额,表示累积未分配的利润数额;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数额。

2016年新的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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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冻爱之梦

1、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基本准则处于第一层次。基本准则涉及整个会计工件和整个会计准则体系的指导思想和指导原则,对38个具体准则起统驭和指导作用,各具体准则的基本原则均来自基本准则,不得违反基本准则的精神。它的作用不仅体现在具体准则的制定上,而且对实际工作也具有指导作用。2、具体准则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二层次,是根据基本准则制定的、用来指导企业各类经济业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规范。具体准则共有38项,其中,新制定的会计准则有22项,以前制定、现在修订的会计准则16项。它们是:1号——存货准则;2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3号——投资性房地产准则;4号——固定资产准则;5号——生物资产准则;6号——无形资产准则;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8号——资产减值准则;9号——职工薪酬准则;10号——企业年金基金准则;11号——股份支付准则;12号——债务重组准则;13号——或有事项准则;14号——收入准则;15号——建造合同准则;16号——政府补助准则;17号——借款费用准则;18号——所得税准则;19号——外币折算准则;20号——企业合并准则;21号——租赁准则;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23号——金融资产转移准则;24号——套期保值准则;25号——原保险合同准则;26号——再保险合同准则;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准则;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30号——财务报表列报准则;31号——现金流量表准则;32号——中期财务报告准则;33号——合并财务报表准则;34号——每股收益准则;35号——分部报告准则;36号——关联方披露准则;37号——金融工具列报准则;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准则。这38项具体准则基本涵盖了各类企业的主要经济业务。具体会计准则可以分为一般业务准则、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和报告准则三类。一般业务准则主要规范各类企业普遍适用的一般经济业务的确认和计量要求,包括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建造合同,资产减值,职工薪酬,借款费用,收入,所得税,每股收益,股份支付,企业年金基金,政府补助,租赁,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合并,外币折算等准则项目;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主要规范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的确认和计量要求,如生物资产,石油天然气开采,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金融工具列报,套期保值,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等准则项目;报告准则主要规范普遍适用于各类企业的报告类准则,如财务报表列报,现金流量表,中期财务报告,分部报告,关联方披露,合并财务报表等准则项目。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三个层次,是根据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制定、指导会计实务的操作性指南。它主要解决在运用准则处理经济业务时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帐务处理、会计报表及其格式,类似于以前的会计制度。金融企业的业务与工商企业的业务存在很大的区别,在会计科目的设置、帐务处理等方面不可能完全相同,所以有必要按两类企业的不同特点制定企业会计准则指南。新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差异随着近两年资本市场的发展,部分企业开始采用新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核算。经常被问到,存在哪些主要差异,笔者就浅谈几个常见的差异,希望能对有转换新准则需求的财务人员有所帮助。1、新会计准则相对企业会计制度,更强调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可靠性和规范性,不再对是否有发票等税务问题进行强调(只是作必要的关注,毕竟税务问题只是财务的一个方面而已)。因此,(1)在新会计准则的报表中,已没有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项目,而是将这些项目,根据其核算的业务性质,分别计入预付款项、其他流动资产、应付账款、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预计负债等项目中。(2)留底的进项税金:反映在报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下。(3)预付设备款:由于不符合流动资产定义,因此,在已经签订采购合同的情况下,应计入非流动资产的项目。(4)预付工程款:按工程进度结算工程价款,计入“在建工程”科目;超过工程量预付的,计入非流动资产。(注:不再根据发票情况进行核算,而是充分体现其“财务”属性)(5)预付款项与应付账款暂估存在对应关系的,应对冲,以反映其财务本质。(6)收入的确认,以所有权和风险转移为判断标准,而不是以是否开票(本条不是新旧准则的区别,只是特别强调一下:不按此标准核算的,无法满足资本市场对财务核算的基本要求)。2、对于应收款项等,归入金融资产,需按照金融资产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等资产减值准备。其中,关于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政策和方法,与企业会计制度存在较大不同,需要特别关注。建议查看一下上市公司年报就知道了。3、新会计准则规定,必须采用债务法对所得税进行核算。因此,受上述坏账准备通常需要计提的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一般也都是需要确认和计量的。4、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内容,做了进一步的分类,区分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等。5、股份支付,需要确认和计量。6、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有变化,权益法的核算方法有较大变化,需关注。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规范了收入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交易事项的日趋复杂,实务中收入确认和计量面临越来越多的问题。例如,如何划分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的边界,如何区分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如何判断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如何区分总额法和净额法,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或可变对价的复杂合同如何进行会计处理。2014年5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采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7年12月15日起实施)。该准则的核心原则是,主体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其向客户转让商品和服务的模式,确认金额应当反映主体预计因交付该商品和服务而有权获得的金额。并设定了统一的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模型,即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2006版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在某些情形下边界不够清晰,可能导致类似的交易采用不同的收入确认方法,从而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修订后的收入准则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一段时间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2006版收入准则要求区分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并且强调在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实务中有时难以判断。修订后的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从而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地反映企业的收入确认过程。(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2006版收入准则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仅提供了非常有限的指引,具体体现在收入准则第十五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有关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规定。这些规定远远不能满足实务需要。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项履约义务,按照各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相对单独售价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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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跑的流沙包

企业会计准则2016年应该不会出新版。《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2月15日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小企业会计准则》2011年10月18日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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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红葉

改增值税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服务会计处理: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是价外税)取得货物或劳务的时候借: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递减的销项税额)贷:应付账款小规模纳税人进项税不得抵扣借: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付账款当然具体还是要看你是什么行业。营改增属于税法变更,而不是会计政策的范畴,所以营改增既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也不属于会计估计变更。《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判别及其账务处理作出了明确规范。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会计估计变更是指企业对其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作出不同于过去条件下的判断。随着经济环境和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原有会计政策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时,就可能发生会计政策变更;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计估计也有可能需要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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