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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123kong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会计不知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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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60053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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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情况下,符合不作为特征。要避免自身受伤害,刑法对不作为犯罪要求是基于从善原则来判定的,前提是行为人有能力有条件实施从善行为。所以行为人不具备实施条件和能力的,则不应当认定为犯罪。在此原则上,为保护好自身,那么对于老板提供的合同及凭证尽自己努力完成审核,但是保证自己不接触实际运营,如果老板方面主动告知相关作假信息则

会计不知情责任

260 评论(13)

autumngold

会计与老板同罪!因为会计的职能不仅仅是做账,同时还有监督和审核的作用!如果真正的进项发票,不仅有合同,还会有送货单,入库单,仓库里还有实物,然后还有车间领用,还有做成成品还有销售记录!作为会计连这个都没察觉,老板坐牢,你跟着坐牢不冤枉!

224 评论(14)

不说客套话

会有责任的,自己不知情合同手续又齐全,没有多大责任,做为财务没有办法多少有点责任,虚开发票一定不能参与的,相当于卖白粉。

339 评论(10)

冰灵蜜蜜

老板做假合同、假流水,来买发票被查,财务人员按照流程接手发票并且抵扣税款,这种情况纳税人单位承担责任,单位财务人员如果有证据证明并不知情,不会承担连带责任,最多是承担失职。

209 评论(9)

品尝滋味real

如果单位虚开的发票是用来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那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下: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289 评论(13)

转瞬壹刻

会计没签字就没责任的,出纳一个人事

321 评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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