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菁菁super5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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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精灵he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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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建立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二○○六年十二月八日附件: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建立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和国务院有关决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品生产以及道路交通运输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国家对煤炭开采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热、温泉、矿泉水、卤盐开采矿山和河道采砂、采金船作业、小型砖瓦粘土矿等危险性较小的非煤矿山,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第四条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第五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和生产、闭坑及有关活动。建筑施工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的物品,包括军工生产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等。道路交通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第二章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第六条 矿山企业安全费用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石油,每吨原油17元;(二)天然气,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三)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4元,井下矿山每吨8元;(四)核工业矿山,每吨22元;(五)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立方米)1元,井下矿山每吨(立方米)2元;(六)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0.5元。原矿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石场中用于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第七条 煤系及与煤共(伴)生的金属非金属矿山、水体下开采矿山、有自然发火可能性的矿山、在需要保护的建(构)筑物和铁路下面开采的矿山,以及其他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要求的矿山,经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财政厅(局)核准后,可以在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基础上提高提取标准,但增加的提取标准不得超过原提取标准的50%。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2.0%;(二)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0%。建筑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第九条 危险品生产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一)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二)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 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三)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四)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第十条 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以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一)客运业务按照0.5%提取;(二)普通货运业务按照1%提取;(三)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1.5%提取。第十一条 中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专户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5%和2%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本办法公布前,各省级政府已制定下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办法的,其提取标准如果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调整;如果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按照原标准执行。第三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第十三条 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其中:1.矿山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矿山综合防尘、地质监控、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以及尾矿库(坝)等;2.危险品生产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3.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运输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第十四条 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企业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第十五条 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集团公司经过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可以对所属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第十七条 企业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矿井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企业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第十九条 矿山企业已提取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的,应当继续提取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但其使用范围不再包含安全生产方面的用途。第二十条 危险品生产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将安全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危险品生产或储存的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所需支出。第二十一条 企业由于产权转让、公司制改建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第四章 财务监督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规定使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企业应当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第二十三条 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四条 企业未按本办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企业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军工产品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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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katrina

如果金额较大,先计入在建工程—设备大修车间设备大修理工程的款项有二种核算方法,如果能改变或增加设备能力的,记入在建工程—设备大修,以后增加设备的原值转入固定资产;另一种不改变或增加设备能力的,计入制造费用就行了,大修金额不大的,完工后转入待摊费用(当年摊不完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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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sir

【车间设备大修工程款】按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修理费一律记入当期损益,借方为“管理费用—修理费”。【职工住房公积金 医疗保险】计入管理费用。各类保险包含养老金、医疗金、失业金、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可以在管理费用科目中设置社会保险明细科目。如: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等以下这篇来自航天六院财务部孟先生写的,比较好,你可参考下:新准则下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会计处理的探讨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六条,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损益。与原制度对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会计处理规定相比,新准则有两个变化:一是它作为后续支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修理费用发生时,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不再采用预提和待摊的方式核算;二是由于修理费用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期间费用,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劳务成本中不再包含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这一内容。上述两个变化可以看出贯穿于整个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的是“资产负债观”理念,强调多是企业净资产而不是利润,弱化了“收入费用观”,不再采用预提或待摊的方式核算可以使企业资产更为谨慎,有利于防止会计信息的人为操纵,但不再考虑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与企业产品制造或劳务提供的相关性,而将其全部计入期间费用笔者认为也是值得商榷的。一、固定资产修理费全部计入损益带来的问题1. 违背了成本费用与期间费用的划分原则为了计算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成本或所提供的劳务成本,必然要求正确划分生产费用与经营费用管理的界限。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全部计入期间费用,违背了正确划分成本费用与期间费用的成本核算原则。成本费用是在产品生产或劳务提供过程中发生的、由产品或劳务负担的费用,在其发生时计入所生产产品的成本或所提供劳务的成本。期间费用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不应由产品或劳务成本负担的费用。也就是说,成本费用是能够与产品对象化,而期间费用是不能与产品对象化,直接计入损益,与企业的利润挂钩。因此根据成本费用的核算原则,如果一项固定资产属于生产车间使用的,直接用于产品的生产或劳务的提供,即与产品的生产或劳务的提供存在着联系,那么就应该进行对象化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如果一项固定资产属于企业管理部门或销售部门使用的,不直接用于产品的生产或劳务的提供,即与产品的生产或劳务的提供不存在直接联系,那么就不能进行对象化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而应将其计入期间费用。2. 与固定资产折旧和租赁费的核算不协调与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租赁费处理相比,新准则下仅将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就显得不相协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八条,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二条,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其实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物质生产技术基础,具有单位价值高、使用期限长的特点,为维持其良好的技术状态,特别是在设备偏陈旧的企业,在其使用过程中必然要发生比较大金额的修理费用。新会计准则对折旧费用、租赁费按用途计入成本或相关的损益,还是比较谨慎符合生产实际情况的,修理费其实也是一种固定资产使用费,还是应采用与折旧费用、租赁费一致的处理方法。3. 影响当期业绩的真实性在修理费用发生量比较大又比较不均衡的生产企业,修理费不考虑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企业的经营利润影响比较大,难于对企业经营业绩进行均衡的考核,使企业年度报表缺乏可比性,也不利于企业经营者进行决策。作为航天军工研制生产大中型企业,我们就深有体会。随着技术进步的要求,生产设备能力也需要不断提高,相应的每年修理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同时每年发生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也不均衡。如果把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修理费用全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每年的经营业绩也会受到较大的影响与波动,每次对企业经营业绩进行对比分析时,都需要把固定资产修理费剔除出来单独说明。4. 影响军工产品或劳务的价格体系把修理费用全部计入当期损益,从企业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构成要素来看,也会因缺乏固定资产修理耗费这一费用因素,对企业生产的产品或销售劳务的报价及定价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尤其对于军工企业来说,影响更大。军工产品属于特殊产品,价格的确定不是依据市场供求关系,而是有一套完整而独立的报价、定价体系,而在这套体系中,对于期间费用的认定是相当严格的,有一定比例的限定。也就是说,不管企业真实的期间费用情况如何,超过限定比例的部分,很难被认可。修理费用如果大量计入期间费用,对军品产品价格的影响、对军工企业利润的影响都是比较显著的。二、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的会计处理建议1. 正确划分生产费用与经营费用管理的界限如果一项固定资产属于管理部门或销售部门使用的,也就是说与生产产品或劳务无关的,因其费用不能直接对象化,可以将发生的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科目,即“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科目;如果一项固定资产属于生产部门使用的,直接用于产品的生产或劳务的提供,即就是与产品的生产或劳务的提供存在着联系,那么就可以对象化计入产品或劳务成本。等到生产的产品或劳务完工结转成本及销售时,将随着销售成本的结转计入当期经营成果。2. 不同用途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分别处理对于与产品的生产或劳务的提供存在着联系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还应该进一步根据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独享和共享关系进行分类,以采用合理的方法计入所生产的产品或所提供的劳务成本中。例如某一项机器设备仅在车间加工生产某一种产品,这类生产或服务对象明确的固定资产所发生的修理费用就直接根据成本计算对象的产品计入;如果一项固定资产不仅仅用于一种产品的生产或劳务的提供,而是用于多种产品的生产或劳务的提供,例如某一项机器设备同时被用于加工生产不同的产品,这类固定资产发生的修理费用同样具有明确的成本计算对象,只不过对于某一种产品或劳务来说是一种间接的联系,因此在会计处理上应将其归集到所设置的“制造费用”等科目中,然后按照一定的方法分摊计入到对应的产品成本中。3. 不用预提或待摊方式核算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对于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不再采用预提或待摊的方式核算,这一点可以使企业资产处理更为谨慎,减少了修理费用的人为操纵,更利于会计账务处理的简单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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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里雨里大太阳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并没有关于“水利基金”的阐述,根据其规费性质,建议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计提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水利基金缴纳时借:应交税金~应交水利基金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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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眠的羽毛

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确认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内不再计提折旧。具体分录1、按月提取时:借:生产成本 贷: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2、使用时(费用性)借: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贷:银行存款3、使用时(固定资产)借: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固定资产余额) 贷:累计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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