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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大魔王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会计证如何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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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鲁鲁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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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到有关部门挂失,再向当地财政部门书面申请补证,转由人事部门批发证(职称是由人事局发的,如果是会计从业证丢了就在财政局办就行)。

所需材料 :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换发)登记表》1份。此表可填写或打印,并经单位审核盖章,贴1寸照片1张,附2寸照片一张;

2、属遗失证书补办的,需提供刊登原资格证书作废声明报纸原件1份。此声明要求在设区市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内容包括:持证人的姓名、证书名称、级别、专业类别、取得证书时间和证书编号等信息,并将刊登内容用红笔圈出;属换发证书的,需提供原证书。

3、《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职业资格考试(认定)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此表来自个人人事档案,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4、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可以撤销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

1、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给予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决定的;

2、超越法定职权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给予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决定的;

3、对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作出给予会计从业资格决定的。

4、持证人员以欺骗、贿赂、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 初级会计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 初级会计师证

会计证如何复议

238 评论(12)

吃货爱漫游

填写补发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补发。

依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持证人员应当妥善保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有遗失,持证人员应当在履行公告程序后,填写补发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核实无误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如有毁损,持证人员应当填写补发申请表,持毁损证书原件,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核实无误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扩展资料:

会计师证书申领要求规定:

1、持证人员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填写定期换证登记表,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2、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将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发、调转、变更登记的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和相关申请登记表格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或者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3、持证人员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的处理处罚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297 评论(8)

马铃薯菇凉

可以,只要不超过五年即可。

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不超过5年。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不超过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经过相关测试。

对于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未交纳会费,或具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非执业会员,年检不予通过。无故不参加年检的非执业会员,视为其自行退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注册要求规定:

1、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将准予注册的人员名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国务院财政部门发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有关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

2、注册会计师协会依照本法第十条的规定不予注册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复议。

3、被撤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的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复议。

319 评论(9)

angelabaobao

请耐心等待一下吧,它正在参加继续教育,下个星期可能拿回来,到时再给你吧!

320 评论(11)

丸子的小雕

连续三年没有参加继续教育或未完成规定学时的,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行失效,需要5年后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签发之日起三年有效,有效期满仍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且未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年检的其所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行失效。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两年进行一次年检,主要审核持证会计人员的工作业绩、遵守财经法规和职业纪律、奖惩情况、继续教育培训及诚信建设等内容。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财政部门不予办理年检,并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会计人员不按照《会计法》办事,丧失原则,玩忽职守,给国家或集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不宜再从事会计工作的;

2、未按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且脱离会计工作岗位三年以上者;

3、逾期不参加年检者。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是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最低要求和前提条件,是证明能够从事会计工作的唯一合法凭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必经之路。

它是一种资格证书,是会计工作的“上岗证”,不分级,由于会计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工作,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如何,直接影响会计工作的质量,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

因此,凡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会计工作。

扩展资料

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第三十一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行登记制度。

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1、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2、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根据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报送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为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会计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如实记载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89 评论(8)

淡蓝色的蝎子

就明白的告诉他,正在等待发证呢。已经考过了,有成绩单,而且基本的知识现在还掌握的比较扎实,完全可以应对日常业务。

341 评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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