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キーちゃ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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樑樑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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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的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贷:实收资本——XX投资者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应将本科目改为“4001股本”科目。

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作为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在“资本公积”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投资者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应在本科目设置“已归还投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注册资本

1、缴纳时间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缴纳形式

2、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最低限额

3、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处理分录

1、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2、本科目可按“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3、所得税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当期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

②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小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资本

新建公司注册资本会计分录

305 评论(13)

张壮壮zy

实行认缴制后不是对实收资本没有要求了,登记的注册资本就是公司的有限责任,注册资本到位时间还是2年以内(公司法规定没有改变)。会计分录是借:银行存款 2万其他应收款—认缴资本 98万贷:实收资本 100万;将来2万元用完后,再有的费用或采购业务,直接核销“其他应收款—认缴资本”。拓展资料:认缴出资额是指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企业根据企业章程规定应缴的注册金。 认缴出资额由实缴出资和应缴出资两个部分组成。对公司每一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作为登记事项的不同理解,可能在具体的登记工作中会产生很大差异。最主要的理解有两种,一种是:登记的某一股东(出资人)认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应当是其各期认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实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则应当是其已完成缴付的各期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另一种是:登记的某一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应当是登记时其认缴的出资总额和缴纳全部认缴出资的最终时间,实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则应当是其登记时已缴付的出资总额和缴纳全部实缴出资的最终时间。关于股东实际出资额与认缴出资比例不一致的问题,根据《公司法》第25条、第26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公司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在公司注册资本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下,各股东的实际出资数额和持有股权比例应属于公司股东意思自治的范畴。股东持有股权的比例一般与其实际出资比例一致,但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内部也可以约定不按实际出资比例持有股权,这样的约定并不影响公司资本对公司债权担保等对外基本功能的实现。如该约定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未损害他人的利益,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属有效,股东按照约定持有的股权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321 评论(9)

感觉不会再

实行认缴制后,对实收资本的处理还没有一个权威性的规定。建议处理方式:注册资本为100万,注册资本为100万借:银行存款 2万 其他应收款—认缴资本 98万 贷:实收资本 100万取出来支付开办的一切费用了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库存现金将来2万元用完后,再有的费用或采购业务,直接核销“其他应收款—认缴资本”。顺便提醒一下:实行认缴制后不是对实收资本没有要求了,登记的注册资本就是公司的有限责任,注册资本到位时间还是2年以内(公司法规定没有改变)。

114 评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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