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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吃吃哒掌门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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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它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由国务院规定。”一、增值税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也是我国最大的税种。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17%和13%,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为3%。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从事销售货物(包括农产品、农资等)的单位,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但可享受税收优惠。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享受以下增值税优惠政策:(一)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财税〔2008〕81号)(二)向本社社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收增值税。(财税〔2008〕81号)(三)销售饲料,可以享受13%的增值税优惠税率(《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除豆粕以外的其他粕类饲料产品,均免征增值税。(国税函〔2010〕75号)(四)对以批发、零售方式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免税蔬菜范围。(财税〔2011〕137号)此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财税〔2008〕81号)二、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征收的一个税种。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税率为20%,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为15%。根据《财政部对全国人大代表有关建议的答复》(财农便〔2009〕20l号)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参照企业所得税法关于一般企业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据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一)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的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二)从事花卉、茶叶以及其它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三、营业税(现改为增值税)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个税种。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营业税税目税率依照《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执行,大多数税目的税率为3%、5%两档,娱乐业的税率为5%到20%,具体由省级人民政府在法定幅度内决定。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项目,免征营业税。四、契税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个税种。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税率为3%到5%,具体适用税率由省级人民政府在法定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十五条规定,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五、印花税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的一个税种。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税率依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确定,比例税率为0.05‰到1‰,定额税率按件收取每件5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保险公司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8〕37号)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享受的印花税优惠主要包括:(一)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财税〔2008〕81号)(二)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国税地字〔1988〕37号)六、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建设为征收对象的一个税种,属于一次性税收。根据《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占用耕地的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税额按照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情况确定,每平方米5元至50元。根据《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76号),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一)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的农用地(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设施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不征收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二)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的适用税额,可适当低于占用耕地的适用税额。(财税〔2007〕176号)七、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为每平方米0.9元到30元,具体税额由地方政府根据市政建设情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财政部另行规定的免税水利设施等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八、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个税种。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释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9〕44号)规定,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九、车船税车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车辆、船舶,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个税种。根据《车船税法》规定,车船的税额依照《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车辆具体税额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定幅度和国务院规定确定。船舶具体税额由国务院在法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根据《车船税法》第三条规定,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十、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根据《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4〕66号)规定,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整理1、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涉农财政性资金,暂不计入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2、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捐赠收入,暂不计入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3、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村交通等公共设施建设的支出,列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固定资产,分期折旧在税前予以扣除。4、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5、农民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盈余返还,为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6、农民专业合作社用于临时性生产用房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性减免。以上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上述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苏地税函[2009]11号)7、自2008年1月1日起,农民个人实际出资(入股)的农民合作组织,其建造的“打工楼”出租收入,按照苏政办发[2006]1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税率5%征收相关税收。(苏地税函[2009]11号)8、自2008年7月1日起,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财税[2008]81号)

农业合作社注册会计师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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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彩娃娃豆

【导读】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有六个,《税法》科目只是其中之一,对于2021年考生,想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注册会计师考试,快速拿到相应的证书,就需要对注册会计师各科目的重难点进行全面了解,制定针对性学习策略,同时也要掌握一些好的、有效的刷题方法,这样才能保持更高的学习热情和效率,那么注册会计师《税法》重难点是什么?如何进行必要刷题呢?一起来看看吧。

1、注册会计师税法重难点

(1)税法中喜新不厌旧的新增考点

税法近几年变化较多,从2016年营改增到2020年资源税改革,每年税法考试大纲都会有新调整的内容。以CPA税法考试的规律来看,新增考点,新调整的考点历年出题概率较大,其中2020年中涉及到新增和调整的考点例如:增值税中的加计递减政策、留抵退税政策;资源税法大面积的修订等,复习中一定要重点关注哦!

(2)税法中性价比之王各路小税种

当大家看到这里一定会疑惑,一路学习下来,我们更多关注的不应该是流转税和所得税吗?流转税和所得税我们要重视这个毋庸置疑,但小税种值得我们花费相关的精力去琢磨么,值得!首先,从第六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到第十一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这五章内容加在一起分值大概有30分左右;其次,小税种考核重点比较清晰,计算简单,容易得分,我们要重视!

(3)税法中的两座高山增值税法、企业所得税法

增值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常年来盘踞在CPA税法考试中综合题的位置,这两章难学,难懂,难算,难得分!其中增值税法因为近几年营改增导致内容一直都有变化,然后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是重点部分,2020年的考试中关于增值税应纳税又有部分新增内容,所以重点中的重点一定要学习透彻;企业所得税法同样是考试的重难点,其中关于应纳税额计算中扣除项目的限额、不得扣除的项目是高频考点,后半部分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与应纳税额的结合等都需要我们重点关注。重难点我们明确后,后三节是考试分数最多的点,也很容易丢分,这部分一定要多做题,从做题中找知识漏洞,题目错的多不可怕,怕的是不做题。

2、注册会计师税法刷题方法

CPA税法可以说是CPA六门科目中常识点最琐细的,一起又有必定的计算量,所以税法只学习常识点,不做题,是很难学习透彻的。多做题,做好题,在做题的过程中发现学习的盲点,总结易错考点等,有利于愈加全面地把握常识点,一起经过做题又可以提高做题速度,可谓一举多得,,在第二轮刷题中咱们需要把握以下这些技巧:

(1)必定要学习考题。CPA税法考题发布的数量有限,但全体质量较高,有必定的借鉴含义,尤其是一些重复出题的经典考点,必定是考试的要点内容。那么考生必定要把考题当作是常识点来学习,经过考题把握历年的考试要点,出题思路等,全面站在考题的角度上提高对常识点的了解。

(2)必定要落笔做题。CPA税法中的客观题45分,主观题60分,也便是说CPA税法要点考的是主观题。那么为了保证主观题的得分率,那么我们必定多练习,多做题,培育做题的思路。并且在大题解题的过程中要培育跨章节思考问题的习惯,例如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相结合的计算题,例如契税和土地增值税结合的问题等等,温习时要注意对比总结,融会贯通。

(3)必定要重视错题。很多考生喜欢做新题,做过的标题对错都不管了,这样其实是浪费资源因小失大的。请我们必定要重视错题,无论是客观题还是主观题,错题必定要特别标明,并进行二次学习和计算,直到完全做对,完全弄理解为止。

(4)必定要回归考点。最后我们无论是做多少标题,其终究的目的便是把握常识点,所以我们要对标题进行总结,了解标题查核的常识点,进一步回归到常识结构中,便于更进一步学习把握常识点。

关于注册会计师税法重难点及注册会计师税法刷题方法,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也希望大家能够稳扎稳打,在重难点知识指引下,高效刷题,更多注册会计师通关经验分享,欢迎大家持续关注,祝大家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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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丫丫星

《税法》[1]共分十四章。其中第一章导论是税法的基础理论部分,包括税收和税法的概念、税法的调整对象、税法的分类和构成要素、税法的基本啄则、税收法律关系等,是学习具体税收法律制度的知识基础。第二章税收立法,介绍并论述了我国税收立法的历史,帮助学员了解我国税收历史,明确税收立法的重要性。第三章到第十三章,分别介绍和论述了具体税收法律制度(即税收实体法),包括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营业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房产税法、印花税法等19个税种的法律制度。第十四章是税收征收管理法,这是国家为贯彻税收基本法规、控制税收源泉、协调征纳关系、及时组织税款入库和实现税收职能及任务的法律规范。 《税法》教材各章序列虽然是按照征税客体性质不同决定的,但有些章节的内容相互间有其内在的联系,因此,学习时不能只学重点章而不学其他章,应该在全面系统地认真通读全书的基础上掌握重点,才能对税法的各章融会贯通,对税收法律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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