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么三姨
北京会计网上有通知的:(一)视同继续教育条件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符合下列条件,并在2011年、2012年度取得相应合格成绩或学历(学位)证书的会计人员可以申请办理相应年度的视同继续教育:1、参加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2、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取得单科合格成绩;3、参加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教育。(二)视同继续教育办理流程1、会计人员点击“视同继续教育申请”按钮,选择输入姓名、联系电话、管理编号 (即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档案号码”)其中一项和证件号码,读取本人的档案信息。填写视同继续教育申请,按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暂住证)所在地选择一个办理区县,提交申请,并打印申请表,签署姓名。2、会计人员携带网上下载并打印的《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视同继续教育申请表》、符合申请类别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有效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于提交申请后的30日内到所选择的区县办理相关手续。3、区县审核人员对会计人员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证件等资料进行审核,同时与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的视同继续教育申请信息进行核对。如确认符合视同继续教育条件,由审核人员在网上确认审核结果,并在申请表上签署姓名及审核日期。4、网上审核通过后,北京会计网自动增加会计人员所申请年度的视同继续教育培训记录。5、《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视同继续教育申请表》、相关证明、证件复印件由所选择的办理区县存档备查。咨询电话可以打这个:8383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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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个问题我打电话问过财政局,说考过了但是以领证的时间来定的,就是说2012年通过了初级会计考试但是在2013年领的,那2012年还得参加继续教育,2013年才是真正可以视同已参加继续教育
春天的薄荷叶
您如果今天报名了初级会计师并且考试通过,那您今年的继续教育可以抵消。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60学分所以您要是初级两科全部通过,那您今年的继续教育就不用担心了。希望可以帮到您。
JIE杰高升
1、符合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参加有关考试,且年度考试单科成绩达到合格以上的。请于下个年度2月底前提供以上考试成绩证明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备案; 2、在职参加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教育。请于下个年度2月底前提供院校学籍证明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备案; 3、在职独立完成通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财政部门或会计学术团体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经济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请于下个年度2月底前提供有关课题、论文原件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备案。 4、高级会计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班,经省财政厅会计处确认后,统一输入会计管理信息系统个人信息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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