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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ent数码Rea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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薰衣草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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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企业 内部为了进行有效的经营管理,而采取的会计 措施及制度等。企业会计制度在生产经营与管 理过程中产生重要作用,并随着企业经营机制 的不断改革而进一步完善,本文针对本公司目 前会计制度出现重复、不一致等问题,提出制 定中小企业会计制

利润会计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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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太太

关于完善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的建议与思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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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ilovesanny

摘要:基于我国小企业的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参考国际上其他国家的做法,财政部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制度》(草案)。为促进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我国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深入思考和探索。在本文中,笔者对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制度中企业不经常遇到的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探索和研究;并根据制度中经济业务会计处理和披露的出发点和原则,重点对制度草案中与该出发点和原则不符的方面进行了论述。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制度;思考;探索一、引言小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繁荣市场、充分就业、发展高新技术、推动专业化分工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显著作用。但由于小企业的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主要以大中型企业为对象的会计准则和制度显然不适合在小企业实行。对此,国际上已达成共识,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都先后制定了专门适用于小企业的会计制度或财务报告准则,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ISAR)也非常重视中小企业会计问题,并着力于中小企业会计国际指南的建设。为了简化和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切实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日前,我国财政部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制度》(草案)。出于对我国小企业会计问题的关注,笔者结合该制度草案对小企业会计制度问题进行了以下思考和探索。二、关于小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的适用范围根据制度草案的规定,其适用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并特别指出不对外筹集资金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不包括股权投资),但不包括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经营规模较小企业的是按照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中的标准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界定。笔者认为,制度草案在适用范围上还存在以下问题:(一)、制度草案对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中型企业能否适用小会计制度没有明确。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中型企业与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小企业类似,其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主要是政府部门(主要是税务机关)、债权人。在这类企业中,投资者与经营者常常合一,其所需信息大都可从内部直接获得,对会计信息的依赖程度不高。因此,这类中型企业不适用于以上市公司为主要对象的《企业会计制度》。按照成本效益原则和相关性原则,该类企业也应适用简化的和主要针对税务机关和债权人的会计制度。笔者认为扩大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将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中型企业纳入其中,不失为一个良好的选择。而且,这样做还可以极大增强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中型企业和小企业的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二)、对按国家有关标准界定的小企业,制度草案没有再对它们按照规模大小及经营特点分类作出会计处理方面的规定。以建筑业为例,国家规定的小企业界定标准为:职工6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下;那么只有职工20-30人、资产和销售额均为百万元以下的小施工队与拥有500余名职工、资产总额3000余万元、销售额2000余万元的建筑公司相比,其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都要简单和容易的多。如果要求他们按照同一会计制度处理会计事项,显然不够合理。笔者认为,制度应该根据经营规模及特点,对按国家有关标准界定的小企业再进行适当的分类,分别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规定,以便于增强制度的适用性、可行性和有效性。三、关于小企业日常经营中不经常遇到的经济业务制度草案对一些企业日常经营中不经常遇到的业务,如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合并报表等,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而仅仅指出,对这类业务应参照《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目的、具体规定及面向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是明显不同的。那么,在存在这类《小企业会计制度》未曾规范的经济业务时,将直接导致小企业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不统一性,造成关于这类业务的会计信息与关于日常业务的会计信息之间的不可比,降低了会计信息的质量。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ISAR)提出的中小企业会计国际指南中建议中小企业适用简化的企业会计准则。笔者认为这对我国制定《小企业会计制度》很有启发。对日常经营中不经常遇到的业务,如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合并报表等,可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以《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为基础,对其进行适当合理的简化,使其符合《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基本要求和处理原则,将其纳入《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范范围。这样做不仅能解决前述不同业务分别适用不同制度的弊端,而且还为中小企业向大企业或上市公司的转型奠定了会计基础,同时也有利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国际协调。四、关于制度中经济业务会计处理和披露的出发点和原则因中小企业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是国家税务部门,具体来说就是国税机关、地税机关、海关等,所以从总体上看制度草案对经济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是从尽量符合税法这一出发点和原则设计的。但是,在制度草案中,仍有许多的规定与该出发点不相协调,甚至与其相悖。(一)、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中未考虑到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限制度草案忽略了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限。例如,根据制度草案关于“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使用规定,收到采购员交来供应单位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时,应借记“在途物资”、“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而按照增值税税法规定,工业企业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在验收入库后,商业企业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在付款后,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显然,制度草案没有考虑到所购物资是否已入库或已付款的情形,这会导致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违规抵扣,为小企业会计人员增添了额外的负担和麻烦。(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中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账务处理规定不明确税法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要求是不同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应税销售额全额计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区分增值税销项税额。而制度草案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账务处理规定较为模糊。例如,根据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的账务处理规定,收到应收商业票据或发生应收款项时,按相应的金额,借记“应收票据”或“应收款项”科目,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营业收入”等科目,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企业,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收回应收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票据”或“应收款项”科目。制度草案明显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怎样进行账务处理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三)、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中对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的规定与所得税法不一致所得税法规定除特殊企业外,从2000年1月1日起,企业的计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不超过人民币800元。应付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的所得税前列支标准以企业可列支的计税工资为基础进行计算。而制度草案规定,应付工资科目核算小企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应付福利费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应付工资提取的福利费。按照制度草案的规定,企业在所得税纳税申报时需要重新计算调整可列的工资及福利费等费用,这显然和制度的出发点不符。笔者认为,制度中可增列“计税薪资及经费”科目,专门用来核算企业实际应付工资超过税法规定标准时可在税前列支的工资费用,以及以可在税前列支的工资费用为依据计算的应付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这样就可使制度与所得税法关于工资、福利费等费用的规定相一致。(四)、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中未规定税收直接减免、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的处理制度草案只是对先征后返的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明确。而关于直接减免、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的税收的会计处理,制度草案中并未规定。(五)、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中对借款费用的处理忽略了所得税法的要求制度草案规定,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以及按税法规定不能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应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这一处理忽略了所得税法对于不得扣除的借款费用的规定。例如,根据所得税法,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制度草案的这项规定显然违背了制度的出发点和处理原则。(六)、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中规定的管理费用的范围与所得税法不一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可在税前列支的管理费用的涵盖范围比制度草案大。可在税前列支的管理费用包括了开办费摊销、消防、绿化、外事费等,而制度草案规定的营业及管理费用就不含上述四项费用。(七)、制度草案中关于利润表的规定未考虑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要求制度草案中规定的利润表仍然采用通用的会计报表格式和内容,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所要求提供的数据很少涉及。财政部部长助理冯淑萍同志曾经专门指出,中小企业会计报表的编制要考虑到报表主要使用对象税务部门的要求;中小企业会计报表可以专用报表形式编制。笔者认为,将小企业的会计报表特别是利润表以专用报表形式――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格式和要求来编制是较为恰当的选择。这样做不仅符合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出发点和处理原则,而且也减少了企业会计人员的重复劳动,提高了会计税务处理的效率,体现了成本效益原则,还增强了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性。五、结束语由于适用对象的特殊性,小企业会计制度与我国现行的、主要适用于大型企业的《企业会计制度》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而且我国历史上从未制定过小企业会计制度,因此我们必须以科学、合理、慎重的态度做好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设计和制定工作。笔者希望以上的思考和探索能为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度建设作出有益的贡献。可以相信,小企业会计制度作为我国新型企业会计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将有效的促进我国小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主要参考资料:(1)财政部会计司编《企业会计制度讲解》(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2)陈毓圭应唯《关于中小企业会计国际指南》(载《会计研究》2001年第12期)(3)汪祥耀著《英国会计准则研究与比较》(立信会计出版社2002年版)(4)中国会计学会编《会计监管专题》(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版)(5)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制度》(草案)(2003年12月发布)(6)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编《税法》(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7)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编《会计》(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8)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编《经济法规汇编》(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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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天使33

给你个样本你照着套一下,谁让咱是老乡,我是唐山的xx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本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小企业会计制度》,本公司下列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系根据上述准则拟定的。 一、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记帐本位币和货币折算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三、记帐方法、核算原则和计价基础 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会计核算原则为权责发生制,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计价基础为实际成本法。 四、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凡持有的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认为现金等价物。 五、坏帐准备核算方法 (一)坏帐的确认标准: 1、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 2、因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确认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 3、因债务人、债务单位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且超过三年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 (二)坏帐的核算: 1、采用备抵法核算坏帐损失。 2、坏帐准备按决算日应收款项帐龄分析法计提。并计入当年度损益。提取比例为: 帐龄 计提率 1年以内 0% 1~2年 10% 2~3年 20% 3年以上 50%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帐款。 关联企业的经济业务不计提坏帐准备。 六、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分类为:船用燃料、库存物料。 各种存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帐;存货日常核算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存货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低值易耗品按一次摊销法摊销。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并按单个存货项目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低值易耗品是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不含200元)至2000元以下(含2000元)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在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核算。 七、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一)短期投资计价方法:短期投资以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的金额入帐。 (二)短期投资收益的确认方法: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短期投资的帐面价值,但收到的、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或利息除外。处置短期投资时,按收到的处置收入与短期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八、固定资产及其折旧核算方法 (一) 固定资产标准: 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经营的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 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二年的均应作为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计价 固定资产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并予记帐(若有评估、清产核资等情形影响实际成本计价的另予说明)。 (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固定资产类别的原价、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原价的 5%)确定其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估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运输工具(轮船) 10 9.5% 电子及其他设备 5 19% 办公用具 5 19% 九、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本公司在建工程包括为建造或修理固定资产而进行的各项建筑和安装工程。 (一)用借款进行的工程发生的借款利息,属于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前发生的,计入在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 (二)工程完工交付使用(竣工验收)时,按工程的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 (三)期末在建工程按帐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十、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核算方法 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按形成时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本公司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具体项目及摊销情况如下: (一)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的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推销年限不应超过十年; (二) 经营场地的装修费用按受益期五年摊销; (三) 筹建期内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除应计入有关财产物资 价值者外,应当作为开办费入帐,其开办费用应当在开始经营的当月起一次性计入当月的损益; 十一、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为专门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予以资本化,计入所购建的固定资产成本;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所发生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对于短期借款或不是用于专门购建固定资产的长期借款,其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按月预提计入当期损益。 十二、收入确认原则 一、小企业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并将已实现的收入进入当期损益。 (一)本公司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并不再对产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收款证据,并且与销售产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 (二)本公司在劳务总收入与总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的前提下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三)小企业提供劳务的收入,按以下规定予以确认: 1、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2、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可以按完工进度或完工的工作量确认收入。 二、小企业因让渡资产使用权而发生的使用费等收入确认: 利息收入按使用现金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发生的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上述收入的确定并应同时满足: 1.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 2.收入的现金能够可靠的计量。 十三、税项 按税法正确计算并按时、足额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及其他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本公司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为“应付税款法”。 十四、利润分配 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未分配利润(或减上年未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为可供分配的利润,具体分配方案与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等按照企业章程和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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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达天下

以前的经济责任制没有明确直接与会计的关系,没有和会计相结合,而责任会计则是把厂内经济责任制与会计结合起来,从实践和理论上都得出明确的概念,成为会计工作的一个领域—一经济责任会计。具体说:就是在企业内部除了要算产品财务帐以外,还要按照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原则,按照责任归属,确定责任单位(车间、技术、经营、管理部门),明确责任指标(包括资金、成本费用、利润),以各责任单位为主体(对象)按责任指标进行核算、控制、监督、实行统分结合、双层核算的会计管理制度。基本原则责任会计体现以下三个基本原则。责任原则要确定责任单位,明确责任指标,使企业内部的各个单位都有定量的经济责任指标(资金、成本费用、利润),企业的总指标都能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定价结算原则按一定价格,分各个责任单位进行核算,包括各单位之间往来结算和各责任单位的责任指标完成情况的核算。利益原则对各责任单位指标完成情况要进行考核,在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奖罚。这三个基本原则也就是实际工作中的事先确定目标、事中核算监督、事后考核奖罚三个环节。实施责任会计的基础和条件实施责任会计的基础和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各个责任中心具有明确的责、权范围,要为他们在企业授予的权力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2)科学的分解企业生产经营的整体目标,使各个责任中心在完成企业总的目标中明确各自目标和任务,实现局部与整体的统一;(3)各个责任中心工作成果的评价与考核应仅限于能为其工作好坏所影响的可控项目;(4)为明确区分经济责任,便于正确评价各自的工作成果,各个责任中心相互提供的产品和劳务,应按合理制定的内部转移价格进行计价、结算;(5)一个责任中心的工作成果如因其他责任中心的“过失”而受到损害,应由后者负责赔偿;(6)制定合理而有效的奖惩办法,按各自的工作成果进行奖惩,鼓励先进,鞭策落后;(7)建立健全严密的信息收集、加工系统,落实责任,分析偏差,指导行动,充分发挥信息反馈作用,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沿着预定目标卓有成效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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