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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概述 会计与会计法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 会计首先表现为单位内部的一项管理活动,即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但会计在处理经济业务中所涉及的经济利益关系则超出本单位的范围,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有关方面的利益。因此,会计处理各种经济业务关系必须有一些具有约束力的规范,这是保护包括国家在内的各方面利益关系者的客观要求。这些规范包括道德规范、单位内部的规范、行业组织的规范、国家的规范等。除宪法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是我国最高层次的会计法律规范,在会计法律体系中权威性最高、法律效力最强,是会计工作的最高准绳和根本大法。国家通过会计法律规范,建立起会计法律制度。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按照法律的构成、制定机关和效力的不同,我国的法律通常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构成。法律的的范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法律包括所有由国家制定发布或认可的法律规范。 狭义的法律仅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发布的法律规范。 本书所讲的法律是狭义的概念,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经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的法律规范。 行政法规是由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机关----国务院制定、经总理签署国务院令予以公布的法律规范。 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各管理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经国务院各管理部门首长和地方人民政府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法律规范。 规范性文件由国务院主管部门以部门文件形式印发。省、自治区、自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即地方性法规。 就法律定位而言,会计法律制度是财经法规的组成部分。按照制定机关和法律效力的不同,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如下: 会计法律 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分别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 《会计法》调整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在输会计事务中产生的经济管理关系。包括单位内部孤会计事务管理关系、单位之间在输会计事务中产生的经济关系、单位与国家会计管理 有关行政管机关之间在输会计事务中产生的经济关系、单位与国家会计管理和有关行政管理 间在会计事务管理中产生的行政管理关系等。《会计法》于1985年1月21由第六届全国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仁义通过,自1985年5月1日起实施。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对《会计法》作了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再次对《会计法》作了修订,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注册会计师法》是我国中介行业的第一部法律,对注册会计师行管理体制、注册会计师考试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和业务范围、法律责任等进行了系统规范,为注册会计 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注册会计法》于1993年10月31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 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会计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由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机关----国务院制定发布,它通常以条例、规定等具体名称出现。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其权威性和法律效力公次于由全国人民 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形式。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如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2000年6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这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是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主要包括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工作管理制度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法律效力低于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部门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财政部部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如《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等。 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发布的制度办法,如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的38项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会计规范性文件也包括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其职责制定的会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但必须报财政部备案。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是划分管理会计工作职责权限关系的制度,包括会计工作管理组织形式、管理权限划分、管理机构设置等内容。在《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中已对我国的会计管理体制作明确规定,形成了会计行政管理、自律管理和单位会计管理各有侧重、协调发展的会计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会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及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这就是说,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是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照“统一领导,分组管理”的原则管理会计工作,在中央为财政部,在地方为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应当指出,《会计法》规定财政部门是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但并不排斥国家其他部门依法对会计工作进行管理 ,如国家审计机关、证券监督机构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主要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根据《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和国务院对财政部的“三定方案”,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 会计准则制度及制定和组织实施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活动需要遵循统一的规则。会计准则制度及 市场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会计监管的重要标准和尺度,是会计住处质量、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 会计市场管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当加强对会计市场的管理,包括会计市场的准入管理、过程的监管和会计市场的退出管理三个方面。根据《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规定,财政部门是会计行业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主管部门,履行相应的会计市场管理职责。会计市场准入包括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等。获准进入会计市场后,这些机构和人员还应当持续符合相关的资格条件,并主动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当资格不再符合时,原审批机关应当撤回行政许可。此外,对会计出版市场、培训市场、境外“洋资格”的管理等也以属于会计市场管理的范畴。财政部门部门对违反会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扰乱会计秩序的行为,都有权加以管理,严格规范。 会计专业人才评价 会计人才是国家人才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选拔、评价会计人才是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会计工作日日趋复杂和专业化,对会计人员应具备的职业技能等要求不断提高,特别是对高端会计人才的需求十分迫切,相应需要形成适用于不同专业水准和能力框架下的会计人才的评价机制,以科学评价各类会计人才,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专业素质。我国已经基本开成阶梯式的会计专业人才评价机制,包括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评价机制和会计行业领军人才的培养评价等。 对先进会计工作都的表彰奖励也属于会计人才评价的范畴。《会计法》第六条规定:“对认真执行《会计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物质的奖励。”为此,财政部制定了《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明确了评选范围、备件和程序等,先进会计工作者表彰工作做到了经常化、制度化。 会计监督检查 会计监督检查是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经济越发展,越需要加强会计监督。会计监督检查属于政府市场监管的范畴,它是规范会计秩序、打击违法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保护国家、投资者、债权人、社会公众利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举措。财政部门实施的会计监督检查主要是会计住处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 根据《会计法》有关规定,财政部组织实施对全国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并依法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县级以上的财政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并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单位或人员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根据《注册会计师法》有关规定,财政部组织实施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检查,并依法对违反《注册会计师法》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并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违反《注册会计师法》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此外,财政部门对会计市场进行的监管,包括依法加强对会计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督、指导。 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行业自律是相对于行政管理的一种管理模式。行政管理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行业自律是指行业协会根据会员一致的意愿,自行制定规则,并据此对各成员进行管理,以促进成员之间的公平竞争和行业的有序发展。会计行业自律管理制度是对行政管理制度的一种有益的补充,有助于督促会计人员依法开展会计工作,树立良好的行业风气,促进行业的发展。 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财政部门对会计工作的管理是一种社会管理活动。单位作为法人独立进行的会计核算属于单位内部的管理活动。具体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组织管理。 单位对会计工作的管理主要是包括会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等。 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 《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这些规定明确了单位负责人在单位会计工作管理中的权利和责任。 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 财政部只对从事会计工作人员的相关资格条件进行统一规定,如从事具体会计工作应当职得会计从业资格,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担任会计职务应当通过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考评,担任总会计师应当在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不少于3年。会计人员取得相关资格或符合有关备件后,能否具体从事相关工作,由所在单位自行决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会计人员的管理,依法合理设置会计岗位,督促会计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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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制定的,是最高会计法律体系,其它会计制度法规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制定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是由财政部制定的。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八条,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七条,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六条,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公正执行业务,受法律保护。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八条,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九条,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条所列情形外,受理申请的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准予注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申请的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五)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注册的情形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市财政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 -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财政部 -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财务部 - 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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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制度: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主要职能是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指定会计准则及相关审计,职业道德准则。一般来讲不负责考试资格指定,但是有专门的部分负责考试的组织。在其官网上有考试的样题,考试大纲及一般的考试注意事项等。
同时开通有专门针对考生的答疑热线,解答考生在考试申请阶段出现的问题。笔者又一次曾因表格填列有问题拨打此热线,工作人员及其认真耐心地解答了笔者的问题。故如果在考试申请过程中发生技术性问题且急需解答的,可以拨打此热线寻求帮助。
如果考生通过了USCPA统一考试,且已经确定所在州颁发的CPA证书或执照后,可以加入AICPA协会,也可不加入。加入成为普通会员后,需按年缴纳会费,同时享有各种会员权益,也会得到AICPA协会颁发的会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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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等,它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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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管理体制是一国会计模式的重要内容。不同的社会经济环境造就了不同的会计管理体制。本文主要研究:会计管理体制的形成机理;会计管理体制的概念界定;各种社会经济环境对会计管理体制的影响。 一、会计管理体制的形成机理 目前世界上所有国家都无一例外地运用一定的方式对会计活动进行干预、干涉或控制,也就是说;各国实际上都存在会计管理体制的问题。然而,会计活动并不是一开始就受到干预、干涉或控制的。十九世纪以前,国家对会计活动是不加干预的,巴其阿勒在《算术、几何、比与比例概要》中指出,账簿处理被认为是商人的秘密,不可示众,政府官员对帐簿所作的检查,只是检查帐簿记录的真实性;乔伊和米勒在其所著《国际会计》中,认为那个时期:“会计人员值得他们在干什么。”只要记帐正确,资产负债表平衡,那就无可非议。直到18世纪英国“南海公司事件”爆发后,英国政府颁布了1844年《股份公司法》对股份公司的会计记录作了明确要求,国家对会计活动的干预才真正开始。在1929一1933年世界性经济危机之后,随着凯恩斯主义的出台,政府对会计活动的干预便流行开来,“加强对会计行为的管制,借助会计管制来达到市场运行的有效,是国家干预市场运行的一个重要手段。” 国家对会计活动进行干预,也就是会计管理体制的形成,有着深刻的原因。归纳起会计管理体制与社会经济环境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 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手段包括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其中经济手段有两个层次,一是通过国家的战略规划和经济计划进行事前调控。二是通过财政、金融等政策进行事中调控。事后调控主要是通过信息反馈来改善战赂规划和计划。会计信息是这些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为了更为有效地进行宏观调控,必然要求会计所提供的信息能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国家对会计话动进行干预也就成为一种必然。美国会计学家藏维·霍斯盆斯说过:国家和联邦政府执行机构“……越来越清楚公司报告(即财务报表)的行为性方面及其对宏观经济的影响。相应地,我相信,他们将要求……那些负责制定公司报告ZS则的人们所制定的准则将能引导各个体的经济行为与宏观经济目标相一致…。经济政策制定者的这一认为,促使会计准则制订转而成为政治经济学领域的一个部分”。 2.协调利益关系的需要 会计信息反映了企业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这些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了一定的经济利益关系。会计所反映的经营成果,不汉是企业向国家交纳所得税的依据,而且还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依据,是企业能否如期偿还债务的衡量依据。为了协调有关利益关系人和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关系,保证整个社会经济的良性运行,有必要对会计活动进行有效的约束与引导。 3.稳定资本市场的需要 资本市场在整个市场体系中处于中介地位和轴心地位,它的稳定与否,直接影响着一国的整体经济。1929年到1933年间资本市场的崩溃导致了世界性的经济危机。事实证明,会计信息与资本市场之间的关系甚为密切:美国会计学者Ball和BNwnl968年的研究报告认为,会计收益的变化方向与证券价格的运动方向正相关,而且证券价格运动可以预计收益结果,在收益发布后的一个月内,价格不会作不正常的运动;1972年B;arer,1973年Suder,1982年Biddle和Undal的研究表明,将先进先出法改为后进先出法会影响证券价格。于是,基于这一点;各国为了稳定资本市场,防止证券价格的剧烈波动,相继对会计活动加以干涉,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可靠性和可比性。 二、会计管理体制的概念界定 为了从理论上深入研究会计管理体制与社会经济环境之间的关系,首先必须明确会计管理体制的涵义。在这方面,比较典型的表述有如下两种: 第一,会计管理体制可以解释为某一国家(或地区)政府出于自身的需要对本国(或本地区)会计活动的各个方面进行组织、管理和约束的总和,它包括三部分的内容,即会计工作领导体制、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和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制定权限。不难看出,这种表述将会计管理体制理解为组织、管理和约束本身,这显然偏离了“体制”。而会计管理体制包括会计工作领导体制、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及会计制度制定权限,这种界定尚有待进一步探讨。 第二,会计管理体制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依据需要对本国(或本地区)会计活动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方式。队这种表述将会计管理体制概括为一种组织和管理的方式,显然不是十分全面。除了组织和管理方式外,会计管理体制还有更为广泛的内容。 我仍认为,所谓会计管理体制就是一定的国家或地区在一定的时期根据自己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介入会计活动,对会计活动进行干预、干涉、控制所作出的一系列制度和机制上的安排,以及据此所制定的一系列会计规范。这一定义所要强调的是以下三点:其一,会计管理体制是一定的国家或地区在判断自身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的基础上所作出的选择;其二,任何会计管理体制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都是如何干预、干涉、控制会计活动;其三,会计管理体制具有动态性,即它可以根据社会经济环境进行不断的调整和改革。 综观世界各国会计管理’体制,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集中与立法管理型;另一种是自我管理型。所谓集中与立法管理,是指政府积极参与会计活动的管理,这种管理主要通过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来进行,而会计职业团体在会计活动的管理中不占主导地位,只起着协助政府管理会计活动的作用。所谓自我管理,是指政府对会计活动的干预较少,除某些必要的立法外,对会计活动的管理完全交给会计职业团体自行管理。法国和日本是集中与管理型的国家,英国、美国是自我管理型的国家,而德国的会计管理体制则主要倾向于立法管理。从趋势看,集中立法型国家也在部分吸取“自我管理”的合理因素,而“自我管理型”的国家也部分吸取集中立法的内容,双方的差异只是侧重点不同而已。 /'P _extended="true" 由于会计活动是由会计行为主体(会计人员)、行为客体(企业经济活动)、行为标准(会计规范)三个要奈所构成的.而对企业经济活动的管理不居于女计管理的范畴,因而会计管理体制,就相巴地包括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会计规范管理体制及会计规范本身三个部分的内容。ZCYlE%0=�Q`'Qr_BN]eIl /�'WlxJoH^Y66wen.COM4zyt0)Jdz}:jC}!,KcJ"&R\s 会计人员管现体制一般包括对会计人员的资格的确认、业务郸级的核实、工作职权的规范、会计人员的任免,以及注册会计师资格的确认、执行业务的条件、范围和工作规则等,也就是说,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由对企业会计人员的管理和对注册会计师的管理两个部分的内容所组成. 论文会计管理体制与社会经济环境来自免费论文网 会计规范管理体制主要体现在政府和会计职业团体在会计规范的制定与执行过程中所能发挥的作用上。不同的国家,政府和会计职业团体在会计规范的制订与执行过程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和方式是不一样的。 会计规范是在会计领域内起作用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具有公认性、统一性、客观性、广泛适用和反复适用性,作为一种标准,它帮助会计人员解决如何工作的问题,为评价会计工作提供客观依据;作为一种机制,它是保障和促进会计活动达到预期目的的一种制约力量。任何一个国家的会计规范部不是单一的,而是许多会计规范的集合体。不同性质、不同层次的会计规范的总和,构成了会计规范体系。 任何国家的会计管理体制都有管理的特定范围,这一范围一方面取决于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经营业务的影响范围,一般而言,个体业主的会计无须管理,小企业的会计即使需要管理,也不是十分严格,而对那些大型企业、股份公司的会计的管理则较为严格,大多敌国家的会计管理体制就是在对段份公司会计进行管理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另一方面,这一范围也取决于管理的特定形式,立法管理的范围常常限于该法律的管理范围,行政管理常常限于行政权力的范围。另外,会计管理体制所涉及的范围也与会计目标有关。 三、会计管理体制与社会经济环境 (一)竞争市场经济会计模式——美国的会计管理体制与社会经济环境 从总体上百,美国的会计管理体制后于自我管理型,美国政府一般不直接干预会计活动,而是借助一些必要的手段,间接地干涉会计活动。对会计活动行使管理职能的是会计职业团体。 从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上看,就企业会计人员而百,英国企业会计人员资格的确认、业务等级的认可、工作职权的规范、会计人员的任免等.都完全取决于企业管理当局的意见。会计人员只对管理当局负责,管理当局只需按公认会计原则要求组织和领导本企业的会计工作,提报合乎要求的财务报告。政府不直接领导和管理企业单位的会计人员。但是,在美国,企业会计人员要受到会计职业团体的监督,如美国管理会计人员协会制定有《管理会计人员道德行为规则》,对会计人员执法、公正客观提供信息、保密、解决与上级领导的冲突等都有规定。就注册会计师而言,美国注册会计师管理体制兼或采用了立法管理、行政管理及自我管理,坦主要还是自我管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的法律主要是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及各州自己制定的注册会计师法。备州政府设立的会计事务委员会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下属的执法司承担对注册会计师进行行政管理的职能。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和州会计师协会是美国注册会计师的全国性职业组织和地方性职业组织,其主要职责:进行注册会计师考试命题,制定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和注册会计执业行为规范,为会员提供各种专业咨询服务等等。 从会计规范管理体制上看,美国采取的是自我管理型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把行使制订会计准则的权力限制在监督作用上,准许鼓励BL司机构(目前通过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会计准则的制订过程中保持主导地位。此外还有由美国会计学会、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经理协会、全国会计师协会和证券业协会六家职业组织赞助的财务会计基金会和财务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负责对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监督和提供咨询。 从会计规范体系上看,美国的会计规范体系主要由《证券法》、《证券交易法》、《职业道德守则》、S—X规定(联邦法规17条210项和S—K规定(联邦法规17条229项)、公认会计原则(GAAP)组成。S—X规定和S一K规定主要规范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美国的公司法很少涉及会计问题。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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