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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甜甜不赖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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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元素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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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凡符合《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条件的,均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五)免试条件:申请人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财政部关于会计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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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坦布尔之夜

临近年底,你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了吗?现在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数达到2000万左右,拥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这般多,但是考证的时候往往一时兴起,考完之后,由于长期没有从事相关的会计工作,或者对会计相关事项知之不多,而忘记进行继续教育,怎么办?财政部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自取得第二年起,每年都要参加不少于24学分的继续教育。因此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在你取得会计证的第二年就要记得开始继续教育,来为它延续生命。让我们一起看看如何解决吧问题: 如果忘了继续教育怎么办?1. 咨询当地财税机关,看是否可以补签?具体要求是什么?2. 找当地财政指定的学校进行补学。(具体要求以当地财政局公布为准)。问题:参加哪些考试可以视同继续教育?1.参加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2.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取得单科合格成绩;3.参加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教育。编辑推荐: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频道或会计证论坛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资料敬请考生朋友关注,以上是网校整理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忘记继续教育 过期怎么办?如何解决?”供参考。问题:若不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将产生哪些影响?1. 不能参加初、中、高级会计职称考试;2. 不能办理会计证档案归属地调转;3. 不能换取新版证书,换取新版证书(会计证都是6年有效期),需要完成继续教育,逾期没有换证的,会计证将会失效,届时将需要重新考取;4. 部分公司于入职、升职等事项需提供继续教育完成记录证明。问题:继续教育怎么完成?1. 面授:根据财政厅公布的合作机构,去报名并进行两天的培训班现场学习,然后考试通过即是完成继续教育。面授费用100元/年至300元/年不等。2. 通过各地的财政网站进行注册,选课,学习,考试通过后提交成绩给财政厅,等待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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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happy502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中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人员,以及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一)出纳;(二)稽核;(三)资本、基金核算;(四)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五)职工薪酬、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六)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七)总账;(八)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九)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十)其他会计工作。第四条单位不得任用(聘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不得申请取得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第五条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第六条财政部委托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各自权限分别负责中央在京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负责所属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财政部委托铁道部负责铁路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财政部委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分别负责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第二章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第七条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以下简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允许其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第十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合格标准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和公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实行无纸化考试,无纸化考试题库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建设。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管理相关规定由财政部另行制定。第十一条会计从业资格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结果,通知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地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委托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持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第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以下简称中央主管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管理范围,负责组织实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下列事项:(一)制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二)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软件系统的建设及管理;(三)接收并管理财政部下发的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题库;(四)组织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五)监督检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风、考纪,并依法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处罚。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公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考办法、考务规则、考试相关要求、报名条件和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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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紫完美搭配

你好,领学网为你解答,在没有证书过期或者作废的情况下,把之前的继续教育学分补上来就行了,在相应的财政部门办理,但学习的话一般是省一级的财政部门官网上购买学习卡(例如,某某财政厅),你也可以直接咨询一下当地的财政部门或者会计培训机构,很高兴为你解答,望采纳!

309 评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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