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shan786
我国会计准则制度变迁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开始的。在改革开放以前,我国企业是单一所有制形式,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采用的是统收统支体制下的资金平衡会计模式。这一时期的会计制度没有太多的变化,也没有改变会计报告的体系和会计制度的框架,会计理念更没有什么突破和变化,不存在会计准则制度的原则性变迁问题,因此,本文论述的会计准则制度变迁是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方面的变化。不同学者对我国改革开放以后的会计准则制度变迁过程的划分有不同的观点,有“三阶段说”、“四阶段说”,即使同是分为三阶段或者四阶段,其起止时点划分也不尽相同。本文认为,无论划分几个阶段,关键是不同阶段除了准则制度有显著变化外,还要有明确的起止标志以利于区分。因此,可把我国会计准则制度变迁历程分为国际会计惯例引入学习、国际会计准则学习借鉴、会计制度统一完善、国际会计准则全面趋同四个阶段。(一)国际会计惯例引入学习阶段(1979—1992年)这一阶段的起点标志是1979年颁布的《关于中外合资工业企业财务会计问题的若干规定》,终点标志是1992年11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以及13项行业会计制度和10项行业财务制度(简称“两则”、“两制”)。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是1979年颁布的《关于中外合资工业企业财务会计问题的若干规定》和1985年的《中外合资企业会计制度》第一次参照国际惯例设计了会计制度,其规定的会计核算一般要求、会计核算原则和会计处理方法、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等内容均学习、借鉴了市场经济条件下通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二)国际会计准则学习借鉴阶段(1993—2000年)这一阶段的起点标志是1993年7月1日正式实施1992年颁布的“两则”、“两制”,终点标志是财政部于2000年12月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要求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是学习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开始采用会计准则,并结合国情,采取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存的办法实施“两则”、“两制”。针对“琼民源”等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案,我国于1997年发布了第一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从1998年起开始实施),到2001年底我国已颁布了16项具体准则,标志着与国际惯例相适应的中国会计准则体系逐步建立。(三)会计制度统一完善阶段(2001—2006年)这一阶段的起点标志是自2001年1月1日起《企业会计制度》的正式施行(暂在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并鼓励国有企业和其他企业执行),终点标志是2006年2月财政部正式发布39项新会计准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是:《企业会计制度》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充分协调,实现了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企业的会计制度的统一。2001年颁布《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4年颁布《小企业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会计制度体系。(四)国际会计准则全面趋同阶段(2007年以后)这一阶段的起点标志是从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39项新会计准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这一阶段以会计准则全面取代会计制度(除少数准则保持中国特色外),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了全面趋同,进一步缩小了我国企业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是中国会计国际化趋同的显著标志。
fengzhenpeng
一、 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与等效1、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具体体现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具体体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会计具体准则的趋同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更加注重公允价值的应用,但是由于我国的会计准则几乎不涉及公允价值,所以,在实行国际准则趋同的过程中,要立足于我国的经济的实际发展现状,在修订之后的会计准则中在债务的充足、企业合并、投资性房地产等方面实行公允价值。除此之外,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方面,也逐渐实现了国际趋同。比如,《国际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中的相关规定与我国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具有一定的相关性,都强调实质性的控制。其次,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结构上与国际财务报告的准则基本趋同。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可以包含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其中基本准则对整个会计准则体系具有重要的统领作用,应用准则时对具体准则的补充。最后,在我国现在的会计准则中,依然是以原有的会计准则为主,逐渐实现国际化;我国会计体系的一大特点是现行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行,最后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渐进式趋同。2、 中国会计准则的国际等效我国实施会计准则趋同的最终目的在于实现国际等效。所谓会计准则等效,是指国内的企业在实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地区上市,不需要对会计准则的报表进行二度修改,而只是根据个别项目的需要适当的调节。比如,依照欧盟委员会规定,按照第三国家会计准则编制出的财务报表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报表相比时,投资者都会做出相同的投资决定,这种情况就可以视为国际等效。我国作为一个正在崛起的发展中国家,实施国际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是我国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实施国际会计准则等效对国内企业的管理理念、内部控制以及会计信息体系等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要实现完全的国际趋同,实现与世界主要国家地区的会计准则等效,还需要我国进行长时间的努力。二、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与等效应该注意问题在当下国际经济的特殊会计环境下,在制定会计国际趋同准则时不能一味的照搬国际会计准则,而要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以确保准则的制定符合国家的基本利益。为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加强国内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 以确保国内与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国际会计准则的基本要求,通过相关法法律法规制约监督管理会计体系以及运行机制,让会计准则可以在我国顺利实施。此外,还应该及时关注国际会计化的发展,增强国内会计监管的多样化,不断提高我国财务制度的规划化建设。其次,在我国企业推行会计准则国际化的过程中,应该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推行办法。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环境下,不同企业的发展规模、所有制结构以及内部的经营结构都存在很大差异性,如果不顾及企业的特殊性,而一味的在所有企业内部推行会计准则的国际化,都可能会给企业造成负面影响。最后,尤其应该注意加强与各种区域性联盟的会计合作,欧盟地区在区域会计协作方面是会计国际化的一个典范。这对亚洲各国合作建立完善的亚洲会计体系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在建立亚洲国家会计合作之后,不仅可以打破传统上由欧美国家主导国际会计体系的问题,而且可以不断提高亚洲国家的整体会计水平,在国际上维护自身的利益,最后让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更加客观公正。结语:任何一个国家对会计准则的变更,都会对国内以及国际上的经济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此,在建立会计国际趋同准则时,必须要审慎行事,一方面要认识到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有利于本国经济的长期发展,带动国内企业与世界结构,吸引更多的外国资源;另一方面,也应该立足于本国国情,进一步加强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关注国际会计准则的变化,并不断提高我国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中的作用,为国家争取而更多的利益。
养鱼的老头
您好,第一个阶段为1993-2000年,为形式趋同阶段。我国处在经济转型时期,我国经济转向市场化,开放不仅是对内也是对外的,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是必然的趋势。第二阶段实质性趋同工作就此顺利完成,但是趋同只是第一步,目标是国际等效,趋同是等效的前提。2005年至今为止,我国正在进行的是第三个阶段:等效性研究阶段。所谓等效是指一个国家的会计准则与其他国家的准则或者是国际准则之间应该是一种相互认可的关系,并且在具体的应用上应该具备同等的效力。
2013rabbit
一、问题的提出经济全球化作为一个无可争辩的事实,正在对当今国际经济关系和各国经济活动产生着日益深刻的影响。自2世纪8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推动下,同时存在着的税收国际协调和会计准则全球趋同这两大趋势就是明显的例证。所谓税收国际协调(InternationalTaxCoordination),或者更全面意义上的“税收国际竞争与协调”(InternationalTaxCompetitionandCoordination)是指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各国一方面通过税收政策和税制设置来达到吸引流动性生产要素的目的,另一方面又在国际税收关系中进行多方位协调与合作这样一种经济现象。所谓会计准则全球趋同(GlobalConvergenceofAccountingStandards)则指受经济全球化的推动,各国国内会计准则在不断的国际比较和协调中,在国际强势集团的推动下,向建立全球通用的会计准则目标发展这样一种动态过程。如何理解经济全球化对这两个并行趋势的影响,把握两者之间存在的内在联系,这是本文要研究的第一个问题。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面对两大趋势的发展,我国应如何在税收制度设置和税收政策运用、在会计制度安排和会计准则制定等方面有所回应,如何协调税收制度与会计安排之间的关系,从而有利于我国竞争力的提高,这是本文要研究的第二个问题。显然,本文讨论的是一个关于税收与会计国际发展趋势关系的跨学科问题。虽然有关这方面的专门研究在国内外税收和会计理论界都较少,但却已有相当的基础:一是关于税收与会计在微观层面上的密切联系,学界已有深入的研究(冯淑萍,1999;曲晓辉,23;魏长升等,23);二是在宏观层面上,财税学者对税收国际协调已进行了较长期研究(靳东升,1994;邓力平,2,23;钟晓敏,21),会计学者则已在会计准则国际协调和全球趋同方面取得了较为丰硕的研究成果(葛家澍,21,22;冯淑萍,21,22;曲晓辉,21;曲晓辉等,23)。笔者认为,现在要进一步探讨的是两个方面:一是宏观层面上的交叉研究,这是一种把税收与会计相关国际化趋势联系起来的探讨,是为国家制定政策提供理论支持的探讨;二是将宏观与微观层面结合起来的研究,既为有关部门制定规制提供导向支持,又为企业提供应对之策。本文仅就宏观层面的交叉研究进行初步尝试,以期为相关研究提供一个新角度。二、税收国际协调与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的并存对两大趋势并存的把握必须建立在对经济全球化进程及其主体了解的基础上。概括地说,经济全球化具有四种形式:贸易自由化、金融全球化、投资国际化、生产要素流动国际化。经济全球化的微观主体是跨国公司(企业),宏观主体则是主权国家(邓力平,2)。在研究税收国际化和会计国际化时,必须考察经济全球化对此的影响,必须分析跨国公司和主权国家在这一进程中的作用。(一)税收国际协调及其表现形式综观当今世界,各国税制改革的基本趋势是减税。而在经济全球化的视野中,各国的减税就形成了税收国际竞争。税收国际竞争是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税收关系的主权及其协调这一对矛盾的外在表现形式(邓力平等,21),并具有正反两方面效应。一方面,适当的税收国际竞争可以促进资源向税负低的国家流动;另一方面,过度税收国际竞争将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以致各国之间持续地降低税负,最终导致各国税收主权的丧失。这样,适当的税收国际协调就成为必要。概括地说,税收国际协调采取五种依次递进的形式:其一,税收合作(TaxCooperation),即国家间通过交换各自税制结构和纳税人信息,防止和打击国际逃避税行为;其二,税收协定(TaxAgreements),指国家之间通过签订国际税收协定,寻求解决税制之间相互冲突引起的重复征税问题;其三,税制趋似(TaxSystemApproximation),指的是经济发展水平和体制相近的国家,通过规则的约束,使各自税制具备相似的特征;其四,区域税收一体化(RegionalTaxIntegration),指区域经济组织成员国之间通过部分经济主权让渡,相互协调以缩小各自税制的差异。这是以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为背景,税收国际协调的较高层次;其五,拟议中的国际税收组织(WorldTaxOrganization,WTOⅡ(1))(Tanzi,1994),这是最高层次的税收国际协调,显然须与较高的经济全球化水平相对应。自2世纪8年代中期以来,有两个趋向值得注意。一是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按照“低税率、宽税基、简税制、严征管”的原则进行了税制改革,这一税改浪潮迅速波及全球,从而使各国税制呈现主动和被动性趋似;二是区域性税收协调是以一国主权的部分让渡为前提,是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的国家间协调的内在要求。从目前的情况看,在全球范围内,要求各国在税制设置与税收政策运用方面进行更大让渡,由于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而不大可能在短期内取得较大进展。(二)会计准则全球趋同及其表现形式与税收国际协调相似,会计准则全球趋同也源于经济全球化。经济全球化依次递进的形式对会计准则全球趋同提出升级的要求。贸易自由化引发各种国际会计业务,客观上要求有适当准则与之相对应;金融全球化促进了跨国融资及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要求会计国际合作以建立相应的规则;投资国际化对特定会计方法、会计信息生成及其可比性提出要求;而在生产要素流动全球化下,跨国公司内部及其与关联公司的定价在很多场合下难以找到市场参照,需建立相应的会计规范,跨国经营活动也需相似乃至统一的会计准则(曲晓辉,21)。从目前的情况看,会计准则全球趋同存在依次递进的三种形式。一是会计准则的国际比较(InternationalComparison),这是资本市场国际化与跨国公司发展的结果,是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的最初形式;二是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InternationalHarmonization),这是以提高财务信息可比性为基础的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的必经阶段,1973年成立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LASC)经过不懈努力,为会计准则国际协调制定了《国际会计准则》(IAS),并推动其在全球范围内的认可和实施,此外,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也做了大量工作;三是会计准则全球趋同(GlobalConvergence),这是会计准则国际发展的最高层次,也是LASC在21年实施了重大改组后会计准则国际化发展的方向。然而,与税收国际协调相类似,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的主导力量和基本特征是发达国家利益导向和国际资本市场的财务信息需求,这里同样存在国家经济主权的让渡问题。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所设立的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的目标(IASB,22)能否实现尚需时间来检验;以欧盟(EU)为代表的会计准则区域协调在取得进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三、税收国际协调与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的关系两大趋势的发展轨迹表明,二者在发展动因、影响范围、表现形式等方面存在内在联系,主要体现为六个方面:一是经济全球化是两大趋势并存的时代背景;二是现代世界市场经济是两大趋势并存的体制基础;三是微观主体的利益要求两大趋势之并存;四是宏观主体的活动促进了两大趋势之并存;五是会计准则全球趋同对税收国际协调的基础作用;六是税收国际协调对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的制约作用。(一)经济全球化是两大趋势并存的时代背景从前文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经济全球化是两大趋势并存和发展的时代背景。这里仅从投资国际化角度举两例加以佐证。其一,资本市场国际化使资源配置超越一国限制而纳入国际范围。资本市场的原则是公平和效率,运作基础是信息披露制度,而财务信息则是最重要的信息。由此,会计准则全球趋同在资本市场国际化下更显其重要性。同时,会计确认和计量作为税务体系的微观基础,其国际化进程势必对税务体系运作发生影响。而税收法规的刚性及其与财务会计规范的大量重合,又使国家税收不可避免地制约会计国际化的进程。其二,作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一种方式,在跨境资产重组中,对有关企业的财务信息进行整合十分重要,这其中必然涉及不同国家间的会计制度安排和会计准则协调问题。另一方面,各国的税收制度和政策的协调对跨境资产重组也具有重要影响:不同国家对跨境资产重组的不同税收取向直接影响资产的国际配置;而一国税收政策直接决定着跨境资产重组中资产定价、股息政策等内容,因税收政策不同而造成的跨境资产重组决策中的分歧须通过税收国际协调进行缓解。(二)现代世界市场经济是两大趋势并存的体制基础市场经济与税收和会计之间的密切联系是显而易见的。这里强调的是,经济全球化下的市场经济具有两个新特点:一是世界性,即是在开放条件下的市场经济;二是现代性,即是政府调控下的市场经济。了解这一点,有助于把握两大趋势的内在联系。就现代世界市场经济与税收国际协调的联系来看,税收国际协调的发展依托于现代世界市场经济的体制基础。理想税制原则是市场经济对一国税制内在要求的体现。市场经济下税制设置主要遵循效率、公平、易于管理三原则,而现代世界市场经济更强调经济的开放性和宏观调控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反映在税制原则方面,效率和公平被赋予了新的内涵,经济增长的重要性更加凸现,要求通过对税收杠杆的运用有效吸引流动性较强的生产要素(如资本)。此外,如果各主权国家的税制都遵循规范、透明、易于管理的要求,税收国际协调将更具有操作性。总之,税收国际协调趋势的发展同时也是各国税制不断按照现代世界市场经济内在要求进行调整的优化过程。同样地,现代世界市场经济也为会计准则全球趋同提供了体制基础。会计信息作为对经济活动的反映和表述,直接影响着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引导着社会经济资源的流向。从这一意义上看,会计准则的制定是一种宏观经济行为和政治程序,政府的介入在所难免。政府通过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的“生产”进行管制,以配合宏观政策的实施,继而与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协调,并最终演进为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的趋势。从实践看,无论是发达国家(如美国)还是发展中国家(如中国),政府对本国国内会计准则的制定及国际会计准则的协调均施加一定的政治影响(冯淑萍,1999)。(三)微观主体的经济利益(活动)要求两大趋势之并存跨国公司参与国际市场的最根本动机是谋求其全球利益的最大化。在这一过程中,会计是企业经营的“语言”,而税收则是进行跨国决策时的重要因素。因此,从企业的立场出发,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之间协调一致是理想状态,这样,企业以会计标准进行处理后无需再进行纳税调整。当企业在经济全球化下拓展时,如能建立起全球通用的会计准则,将降低企业活动的交易成本;如果各国税制之间的差异可以完全被克服,企业将无需进行基于全球的税收筹划;进而,如果两大趋势共同发展甚至完全重合,企业的跨国财务和纳税的调整成本也将大大减低。由此可见,税收国际协调和会计准则全球趋同代表了跨国企业经济利益的要求,并且从企业利益出发,企业倾向于将这两大趋势发展至极致。然而克拉尼斯基定律存在的必然性(魏长升等,23)决定了在一国内部,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之间存在分离的必然性,这种分离只可调节不可消除;进而在国际范围内,会计准则全球趋同与税收国际协调之间也存在着无法消除但在程度上可以缓解的分离。因此,跨国公司的切身利益要求(进行调和的动力)和克拉尼斯基定律的客观约束(分离的硬约束)共同决定了会计准则全球趋同与税收国际协调互相兼顾,既协调又异步的发展历程。事实上,作为企业对不同国家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之间差异进行调节的应对之策,跨国公司采取了全球范围的财务(纳税)筹划,进行了各种转让定价操作,这些都是明证。(四)宏观主体活动和利益促进了两大趋势之并存一国税制设置和税收政策运用、会计制度安排和会计准则制定最终都将体现国家利益。会计准则(无论是一国的或国际的)具有协调经济利益的作用,在国际层面上则隐含着各国的主权和利益,会计准则全球协调和趋同过程中的讨价还价及各种阻力实质上是各国利益之争(冯淑萍,21;葛家澍,22)。而税收是一国税收主权的直接表现,税收国际协调下的国际税收关系代表了世界经济利益在各国之间的分配和调整。因此,两大趋势之所以有许多共同之处,源于两者都与国家主权和利益有着深刻的联系。转贴于 看准网 但是,会计准则全球趋同和税收国际协调同国家主权利益之间的联系程度又不尽相同:会计准则通过微观主体经济活动与国家主权发生间接联系,因此国家利益对会计准则全球趋同发展步伐的制约相对疏松;而以税制和税收政策为表现的税收主权,直接关系本国对全球经济利益的分配,是一国经济主权中最难让渡的部分,其受经济全球化的波及往往最小或最迟。因此,较之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税收国际协调所面临的阻力更大。与此相对应,二者的国际化进程(即发展的步伐)也将有所区别,可以预计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发展步伐会快于税收国际协调:会计准则的国际化在经历了国际比较、国际协调之后将有望实现某种程度的全球趋同;而税收国际协调从税收合作、税制趋似到区域税收一体化已近极致,全球税收一体化似是一个难以企及的愿望。(五)会计准则全球趋同对税收国际协调的基础作用会计准则全球趋同对税收国际协调的基础作用主要涉及税基的确定、应税金额的核定、税款计算的正确性和确认及解缴时间的合规性。如前所述,税收国际协调不仅体现在税制的协调上,而且涉及税收征管问题。这样,财务会计的确认和计量就会影响到税收国际协调的效果。譬如,在我国现行税收实务中,财产税的计算就是以财务会计的折余价值为基础的,因此财务会计的折旧方法的选择、折旧期间和预计残值的估计,都会对财产税负的计算产生决定性影响。在这种情形下,如果讨论财产税的国际协调,与财务会计确认密切相关的税基的计算就比税率显得更为重要。再如,虽然在当前税收实践中,所得税是严格据税法计算的,而财务会计税前收益与应税收益之间由于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的不同而存在的差异,是在企业申报所得税时通过纳税调整来确定的,因此财务会计中有关所得税税基的确认就成为所得税的计算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纳税金额的计算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的。实际上,在存在财务会计系统的情况下,在实务中并不存在一个独立的税务会计体系,纳税数据的生成是财务会计信息产出后的局部再加工而已。这样,财务会计理论和实务中存在的问题会在税务计量上反映出来。同理,国家财政收入的计量和税收公平原则的维护在一定程度上受财务会计理论、准则和实务的制约。从这个意义上说,税收国际协调势必受制于会计准则全球趋同。同时,应当承认,以税收中性化为目标的税收国际协调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税种的简化和税率档次的缩小,但仍只是一种潜在的趋势。各国对税基的不同处理方式构成了税收竞争的主要手段,而且形式更为隐蔽,足以抵销税收中性化的效果。而恰恰在税基的具体确认上,税收与会计的交叉和融合几乎达到极致。(六)税收国际协调对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的制约作用税收国际协调对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的制约作用主要表现为两大层面:首先,与国家主权联系的紧密程度决定了国家政府在税收国际协调和会计准则全球趋同两大趋势中的不同参与程度。税收国际协调是以各国政府为参与主体推进的国际趋势,而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的推动力量主要为国际职业组织和强势集团,其背后隐含了国家主权和利益(特别是涉及税收和保护本国投资人的合法利益等政策方面)。从这一意义上看,税收国际协调通过直接影响国家主权利益对会计准则全球趋同产生制约作用。其次,从制度运作层面上看,税务对会计的制约作用在税收国际协调方面主要表现为对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的进程、范围、程度和效果的影响。鉴于绝大多数国家政府把会计准则归结为法规和主权范畴以及基于成本和效益的考虑,税务确认和计量对会计准则的影响是必然存在的,税收国际协调的内容将会影响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的内容;税收国际协调范围的扩展也将进一步充实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的内容。四、结论与启示(一)“一体化三难”:两大趋势并存与联系的本质上述两大趋势之间的种种联系,就本质而言,是所谓“经济一体化三难”问题(EconomicIntegrationTrilemma)在国际税收和国际会计领域中的表现。“经济一体化三难”指的是存在于经济全球化、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和国家主权三者之间相互竞争、难以完全彼此兼顾的关系,即一种矛盾发展中的状态。在现实中,同时满足或兼顾其中两项目标而忽略第三项目标是可能的,而同时实现三项目标却极其困难,甚至是无法企及的(Summers,1999;Bagwell&Staiger,21)。将对“经济一体化三难”问题的认识思路扩展到税收国际协调和会计准则全球趋同领域,有助于认识这两大趋势并存和发展的本质。税收国际协调是经济全球化下的趋势,但税收主权又因其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无法完全让渡,税收制度和政策必须体现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与此相似,会计准则全球趋同迎合了经济全球化的要求,体现了市场经济对微观主体经济活动的要求,一国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协调间接体现了国家利益与主权。因此,“一体化三难”在税收国际协调和会计准则全球趋同领域既有明显的共性,又因其覆盖领域而各具特点。两大趋势中的“三难”在一定“度”的范围内可能得到调和,对这种“度”的把握程度决定了“三难”三个目标之间在这两个关联领域的协调程度。简言之,无论是研究税收国际协调,还是探讨会计准则全球趋同,都应该在经济全球化的前提下,审慎地把握维护政府管理和国家主权的程度,致力于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目前,税收国际协调的难点在于税基的协调,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的核心问题是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因此,进行税收国际协调必须考虑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的特点、程度和趋势,实施会计准则全球趋同则必须考虑税收国际协调的宏观约束作用,二者的进展又必须以主权国家的活动和利益为基本前提。(二)应对两大趋势之启示面对税收国际协调和会计准则全球趋同进程,我国应采取积极与稳妥相结合的态度,“顺势而为,与时俱进”(冯淑萍,21)。这里,笔者仅谈谈对政府、学界与企业的三点启示。其一,政府在制定国内政策时应把握趋势并注意协调。税收国际协调、会计准则全球趋同与国家主权之间存在的密切联系,决定了政府对这两大趋势参与和干预的必要性。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经济转轨国家,不能够无条件接受以发达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税收国际协调和会计准则全球趋同。这两大趋势不是纯粹的技术性问题,实质是各国利益之争,是各国博弈的过程(贾亚锋,23)。我国应找准位置,研究税收规范和会计准则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既要利用趋势以增强本国的竞争力,又要确保本国利益的最大化。我国还应联合与我国发展水平相当的国家和地区,与强势集团和国家讨价还价,使这两大趋势最终沿着符合绝大多数国家利益的方向发展。其二,学界应加强在宏微观层面对税收与会计的交叉学科研究。如前所述,本文仅基于宏观层面对两大趋势的交叉研究进行初步探讨,而就两大趋势的宏微观层面之结合,本文尚未涉及。因此,未来之研究还需要学界,特别是税收和会计相关领域的学者进行开创性思考和研究。其三,企业应充分了解趋势,把握规则,更好地应对全球化挑战。税收法规和会计准则对企业经营具有重要作用,企业作为经济全球化的微观主体,是两大趋势效应的最终承担者,因此,对此进程的把握,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特别对中国企业而言,要与外资企业开展业务往来,必须有效了解外资企业居民国的税收制度和会计准则;而要走出去,则更要充分了解投资目的国的税收制度和会计标准。总之,当企业经营活动突破国界时,要密切关注税收国际协调和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的发展,以获取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最大利益。
优质会计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