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晓雯雯雯
知识点三、法的形式和分类 1.法的形式 序号 形式 制定机关 举例 备注 1 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 法律 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在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也有权对其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 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3 法规 行政法规 国务院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其地位次于宪法和法律,但高于地方性法规 4 地方性法规 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2、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3、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4、某些经济特区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1、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2、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 是地方司法依据之一 5 自治法规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 1、西藏自治区立法条例2、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自治条例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作为民族自治地方的司法依据 6 特别行政区的法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特别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7 行政规章 部门(部委)规章 国务院所属部委 1、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行政规章在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 政府规章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2、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3、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4、某些经济特区市的人民政府 1、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2、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 8 国际条约 国家之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1、国际条约不属于国内法的范畴;2、我国签订和加入的国际条约与国内法具有同样的拘束力;3、国际条约也是我国法的形式之一。 2.法的分类 (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判例法)——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 (2)根本法和普通法——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 根本法就是宪法,普通法泛指宪法以外的所有法律 (3)实体法和程序法——法的内容 (4)一般法和特别法——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所作的分类 (5)国际法和国内法——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 (6)公法和私法——法律运用的目的(公共利益或私人利益) 【例题·单选题】不同法的形式具有不同的效力等级。下列各项中,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的是( )。 A.宪法 B.同级政府规章 C.法律 D.行政法规
吃货小郡主
初级职称考试一般包含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一般包含税法与经济法内容,主要为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三大税和房产税,印花税等小税种,税收的征管政策及会计道德,经济法主要为支付结算和劳动合同。初级会计实务主要为会计的基础知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财务报表之类,管理会计及政府会计。具体考试范围可以查询初级会计职称的考试大纲。
喵布拉基
你好呀~初级会计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生要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能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内容为:会计概述、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财务报表,管理会计基础以及政府会计基础,共八个章节。《经济法基础》考试内容为:会计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以及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共八个章节。希望有帮助到你~
天才和笨蛋
初级会计证的考试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两门课程。
两个课程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以及不定项选择题。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每门满分为100分,课程及格分数为每门60分。
其中,《经济法基础》课程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课程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需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课程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具体考试课程的内容具体如下:
1、《初级会计实务》主要介绍会计核算的基本理论和账务处理方法,重点考查考生的业务操作能力,同时检查必备的基本理论知识,要求考生熟练运用基本的会计技能去解决常规的会计实务问题。
2、《经济法基础》主要考察考生对与会计核算相关的基本法规的掌握程度,其中的内容多为法律条文、基本规范,需要考生具备一定的记忆能力,最好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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