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夜泊123123
财务管理办法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会计核算办法第三章 资金管理制度第四章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五章 存货管理制度 第六章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第七章 合同管理办法 第八章 发票管理办法第九章 差旅费报销制度第十章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一章 附则十堰市咸兴玻璃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设财务部,集中核算全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财务管理实行统一计划、统一采购、统一销售的集中管理体制。第三条 公司对各职能部门实行经济指标考核制,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第四条 公司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采用借、贷记账法,采用公历年为会计年度,按本公司制订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办法和成本核算与管理制度正确处理经济业务。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在总经理领导下,具体制订财务会计规章制度 ,检查落实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维护公司所有者权益,接受有关单位的监督检查。第二章 会计核算办法第六条 会计核算体制。根据十堰市咸兴玻璃钢有限公司管理体制特点,其会计核算体制实行一级核算,公司实行财务集中,透明管理,负责计划及预算的统一管理,负责采购及销售的对外财务收支结算以及其他各项经济业务的核算。第七条 财会机构设置与定员分工。公司设立财务部,定员编制可定3-4人,其中:财务部长一人,全面负责财务部的各项工作;出纳一人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结算中心存款等业务;会计核算人员1-2人,负责各项会计核算。第八条 会计核算形式与方法。会计核算形式与方法,总的原则是: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精神,实行统一规定的“复式借贷记账法”,采用“科目汇总表”记账形式。第九条 会计制度的选用。公司选用《企业会计制度》,具体会计科目使用,可根据公司业务需要选择确定。具体业务的会计分录,按制度规定贯彻执行。第十条 账簿组织体系。公司财务核算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和日记账。总分类账和现金与银行存款日记账,应选用订本式账簿;其他各类明细账,可选用活页式的账页。第十一条 凭证编制依据与循转程序。一切会计业务的记账凭证,都必须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编制。原始凭证分外来的发票、收据、运单等;自制的有工资计算表,各项补助发放表,材料收发汇总表和销售明细表及成本计算表等内容组成。所有原始凭证,都必须具备书写齐全的发生日期,明细项目内容摘要,数量单价与金额,并有单位公章和经办人员签章。凭证循转的业务程序如下: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凭证→凭证编号单登记→出纳收付款→返回综合核算并组织记明细账→综合会计进行作凭证(科目)汇总表→据以记总账→编制月计表(试算平衡表)→总账与明细账核对余额→编制会计报表。第七条 记账规则。记账规则内容和重点,主要有下列几项:一根据规范编制的会计凭证包括收入、支出、转账三种凭证,登记明细账;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根据总账编制科目试算平衡表,以试算平衡表编制会计报表。二登记账簿必须使用蓝色或黑色的碳素墨水,使用钢笔或碳素笔记账,不得使用铅笔和圆珠笔记账。采用电子计算机记账时,应使用规范化的软件,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电脑核算的质量。三各科目明细账,应逐笔序时分账户登记或输入电脑,不得合并加总记账。注意写明记账日期、凭证编制号和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四现金与银行存款明细账,规定当天发生的业务应在当天记账完毕,并逐日结出余额,现金要当天核对库存。银行存款要在月终后,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一致,发生差额,应查找原因,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第十二条 会计报表种类与编制,公司财会部门应按月、按季、按年度编制对外会计报表和对内的各种明细报表。对外会计月报、季度只编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年报加编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对内编制的报表,公司财务部门加编企业内部管理用的“产品销售明细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明细表”。第十三条 财务决算年终审计与报表报送。公司的财务决算在年终后,应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审计提出的调账事项,应按会计法规,在报表编制对外报送前进行调整,并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加以说明。会计报表连同审计报告书,分别报送合资公司各方股东和当地税务机关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第三章 资金管理制度第十四条 资金管理的体制和原则。根据公司体制特点,财权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和筹资、投资活动的审批决策权由公司董事会讨论批准。具体实施由公司经理或主管财务的经理及财务部长把关执行。第十五条 资金筹集活动的审批。公司因生产经营活动或扩大规模建设引发资金短缺需要向银行贷款时,由公司财会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呈总经理审阅交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公司财会部门按贷款数额和还款期限,办理抵押贷款或担保贷款手续。第十六条 企业对外投资活动的审批。公司因经营发展的需要,发生企业参股投资、联营合资、兼并企业、设立下属企业投资活动等项目,均需进行调查研究,作出可行性投资分析报告,经公司董事会讨论批准实施。第十七条 企业对外作信用担保的限制。本公司原则上不得对外替其他企业作贷款担保,企业资产也不得外借他人作担保抵押物,特殊情况需经公司董事会决定批准。第十八条 出纳账、钱与印章管理。公司财会部门的出纳工作,应贯彻“账、钱分管,支票与印章分管”的原则。即出纳员只管钱和现金、银行明细账,不管费用明细账和其他清算科目明细账。出纳员只管支票购入与使用,不管银行支票的印鉴各印章。银行印鉴应备留公司财务专用章,经理章和财会部主管章为有效。支票印章应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人掌握审核使用。第十九条 物资采购的资金管理。一切物资采购业务由公司集中统一办理,属于长期固定的供应货物,应订立经济合同,经财会部门审核呈报主管经理批准盖章后执行。第二十条 基建技改工程的资金管理。经公司批准进行的基建工程、维修工程、装修工程及技术改造项目,公司实行预决算审计制,先审查预算并作为预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工程竣工后,根据施工图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质证书的社会中介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竣工决算审计。按审计报告确定的审计金额,进行工程财务结算。工程预付款要控制最高限额比例,防止超付而发生扯皮、并难于收回资金的情况发生。第二十一条 现金收、付的管理。公司销售货款等现金收入,超过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部分,应在当天内存入开户银行,不得坐支使用。除差旅费、工资、奖金、各项职工福利补贴等可以发放现金外,其余不得随意使用现金支付。 一切现金收入,必须由财会部门制票入账。不得用公款以个人名义私存,不得设账外现金“小金库”。不得在公司金库内办理或存放私人款项,不得将公款借给个人使用。第二十二条 资金使用的考核检查与分析。公司财会部门对各项资金使用,按经济指标考核办法分解安排,并按期考核检查分析。按年总结经验与教训,揭露矛盾,改进工作,不断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安全可靠运行,避免造成资金使用中的风险损失。第四章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而非用于出售的设备、器具、工具等资产。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但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物品,也可作为固定资产。具体由财务部负责界定。第二十四条 财务部负责对固定资产购建、折旧、出售、清理、报废等事项的核算并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或责任单位负责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管理和正常发挥作用。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核算,按原始价值记账,折旧可按“使用年限法”以分类折旧率进行。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需要购建、出售、清理报废及大修理时,由资产管理及使用单位填制申请报告,经归口部门审核报公司财务部办理有关手续。需要签订合同的,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执行。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采取复式卡片、台账管理方式:由财务部印制统一的固定资产卡片,每项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时须填制一式两份卡片,一份存财务部、一份存资产使用部门或责任单位。卡片的项目应包括:序号、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金额、折旧年限、年折旧率、月折旧率、购进日期、摘要、制造厂家、原值、净值、存放地方、使用部门、责任单位等内容。财务部和分厂财会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登记。“固定资产台账”的内容应与卡片保持一致。第二十八条 需出售、转让或对外投资的固定资产,由公司财务部门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评估净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调账处理。第二十九条 通过建筑、安装工程形成的固定资产,工程竣工后,由公司基建及财会部门,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验收。并委托有工程造价资质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工程造价进行决算审定。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手续,填制固定资产移交表,据以处理会计账务。第三十条 用于工程建设的物资,应建立严格的物资管理制度,规范验收入库、出库和领用手续。第三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使用或负责管理的固定资产,应建立安全防盗、维修、保养制度并责任到人。第三十二条 每年十一月,由财务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固定资产卡片是否齐全,卡片与实物是否一致,是否健全了安全防火、维修、保养制度。执行情况如何,固定资产有无丢失、损坏、闲置等,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第三十三条 对购建的固定资产,因质量问题而不能正常使用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研究办理追索赔偿的法律手续。因管理不善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固定资产损坏、报废,有关负责人员要赔偿经济损失。第五章 存货管理制度第三十四条 存货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及维修而储存的各类物资。包括:库存商品、配套件及辅助材料、包装物、工具、修理用备件等。公司委托其他单位代销、或已发出未开发票的商品视为公司的存货。第三十五条 各类存货都应严格收、发、存管理,完善入库、领用手续。各个仓库均应建立保管制度和实物明细账卡。第三十六条 存货购入以买价作为实际成本进行核算,进货费用计入商品流通费用或管理费用。第三十七条 公司财务部应建立各类存货明细账,如实反映收、发、存的数量,正确核算存货成本。存货发出按先进先出法核算。第三十八条 仓库保管部门应建立明细账,逐日逐笔登记各种存货的收发存余额。每月终了,编制“存货收发结存汇总表”报送财会部门。第三十九条 每年十二月,由公司财务部牵头,安排对各类存货进行全面盘点清查,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对因管理不善造成丢失、损坏、短缺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第六章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第四十条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生产使用的工卡具、量刃具、管理用具、小型检测仪器等。第四十一条 低值易耗品管理实行“按实际需要申报计划,按审批的计划采购,责任到人管理,人为丢失、损坏照价赔偿”的原则。第四十二条 低值易耗品采购和报销程序:一公司使用部门申报采购计划;二公司财务部,对需要量和价格进行审核并签署采购意见;三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分管经理)审批;四购回后,使用部门按实际采购数量,填写一式两份“低值易耗品活页明细账”,一份交财务部,一份自存;五公司财务部查验核对后给予报销。第四十三条 “低值易耗品活页明细账”的内容应包括:序号、购买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使用部门、责任人、移交记录等。第四十四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低值易耗品明细账监管;公司使用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使用的低值易耗品进行明细账管理,责任落实到人。责任人调离公司或调换工作岗位时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清单报公司财务部备案。第四十五条 低值易耗品报废时,由使用部门提供一式两份清单,报有关领导审批,经财务部门核实后,根据清单在原“明细账”上作出记录,使用部门根据财务部门盖章后的清单在“明细账”上记录。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价值,一律交财务部门冲减费用。第四十六条 单位价值在50元以上的工具书,参照本制度执行。第四十七条 集中购买多次发放的消耗性办公用品的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发放部门应建立收、发、存明细账,发放时并由领用人签字。第四十八条 公司财务部,每年十二月对账内低值易耗品组织清点,对账实不符和对丢失、人为损失而短缺的低值易耗品,应由有关责任人赔偿。第七章 合同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凡涉及购买各类存货、销售商品产品、筹资贷款、租赁、委托、建设工程、运输、对外投资等经济活动业务,除即时可结清的以外,都应签订书面合同。所有合同条款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五十条 公司财务部是经济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设兼职合同管理员1人。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一对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审核;二参与重大经济活动的签约谈判;三保管合同专用章;四监督检查合同履行;五建立合同台账并作好发生业务记录,负责档案管理;六其他与经济合同有关的管理事宜。第五十一条 合同订立的程序一般为:在合同双方共同协商或谈判意见一致的基础上,有关业务部门与对方共同起草合同书——合同管理员对合法性、规范性、价格合理性进行审核——报经理批准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第五十二条 签订对外投资合同,须经公司董事会讨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订其他经济合同,须由公司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的复代理人签字。第五十三条 有关业务部门的经办人员,在签订合同前要认真调查对方的资信、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价格及工商登记和签约人的资格、权限等情况。在签订合同时,要向对方单位索要法人代表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的附件。第五十四条 合同专用章的管理一刻制合同专用章应当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二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员专人保管。三合同专用章在使用时,必须按合同签订审批程序办理,凡是合同盖章的前期手续未履行的,一律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四每次使用合同专用章都应办理登记手续。第五十五条 合同管理员应建立合同管理总台账,并监控合同履行情况;有关业务部门应建立分台账,详细登记合同的签订、履行等情况。第五十六条 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妥善保管合同档案资料。档案资料包括以下内容:一合同文本及与其有关的电报、传真、信函、协议、洽谈协商记录、审批单、实物样品及图象等。二对方的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三合同专用章使用登记。四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合同的有关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将有关资料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妥善保存。第五十七条 合同管理员在审核合同时,若认为有必要,可向会计师事务所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咨询。第五十八条 应签订合同而未签订合同的,财务部有权拒绝付款。第五十九条 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严禁超越授权范围对外签订合同。第六十条 擅自对外签订合同或越权对外签订合同以及草率签订合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利影响的,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八章 发票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包括: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由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各类普通发票; 三外购或自制的各类收款收据。(视同发票管理)。第六十二条 公司使用的各类发票,由公司财务部集中统一管理。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的日常管理工作(下称发票管理员)。发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统一向税务机关申请购买发票,并建立登记台账,分类登记发票种类及起止号码和领用人等; 二按规定开具发票; 三按规定发放发票; 四妥善保管发票; 五检查公司各有关部门的发票使用情况; 六协调、监督与发票有关的其他事宜。第六十三条 各类发票由公司财务部发票管理员统一保管、开具。第六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所有收费业务,均应向交款人开具发票或收据,所收款项应全额上交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集中统一核算。第六十五条 发票的书写必须清楚、工整、不得涂改。发票上必须列明客户名称、税务登记号码、填发日期、销售商品名称、数量和单价及价税分开的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 (具体的填写要求以税务部门的规定为准)。第六十六条 发票在填写过程中如有错误,应即行作废。作废的发票必须各联齐备,已撕下的发票联应及时用胶水粘回原处,每联须加盖作废章,并在发票封面上注明作废发票的号码。第六十七条 发票使用人,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使用发票。若发生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按照“谁违反、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人的责任。第六十八条 发票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对发票管理方面的审查验证。 第九章 差旅费报销制度第六十九条 职工因工出差往返车船、飞机及市内的交通费、住宿费,按附表规定的标准据实报销。第七十条 职工因公出差的伙食补助,按实际出差自然天数 (包括在途天数和住宿天数)以附表中规定的相应标准给予补助。第七十一条 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的,可购同席卧铺。第七十二条 如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通舱)超过六小时的,每人每夜加发生活补助费15元。第七十三条 凡乘坐火车、轮船,在车船上过夜超过六小时以上的,即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如未乘坐卧铺,可凭车、船票,每人每夜发给15元生活补助费。第七十四条 符合乘坐火车卧铺条件而不买卧铺票的出差人员,所节省的卧铺票费,按下列比例补助发给个人: 一乘坐火车慢车和直快列车,分别按慢车或直快列车硬席座位票价的60%发给。 二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特快列车硬席票价的60%发给。 三乘坐新型全列空调特快列车,凡符合乘坐火车卧铺条件,而未买卧铺票的,按此列车硬席座位票价的50%发给。出差住宿、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包干的十堰市以外的每人每天300元,十堰市内的每人每天50元,部门以上负责人每人每天60元。第七十五条 从严控制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凡不符合出差乘坐飞机的人员,因故如须乘坐飞机,必须事先经执行董事审批,报销时凭审批单给予报销。未经批准的,超出标准部分自理。第七十六条 职工出差回单位后,五天之内到财会部门报销所借差旅费,同时交回多余借款,否则,财会部门将从本人工资中扣回。第七十七条 职工出差不经公司主管经理同意,无特别紧急任务一般不得乘坐出租汽车,未经公司经理同意,绕道他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本人自理。第七十八条 职工因外出市内办事,不能返回单位或家庭就餐的 (指中、晚餐),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分管经理批准,可按规定标准补助误餐费。第七十九条 因公出国人员的补助标准,按国家财政部92年第十七号(关于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参照执行。出差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表 单位:元/天等 项目 级 标职务 准 往返交通工具 住宿费 市内交通费 伙食补助 火车 轮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 一般地区 特殊地区 一般地区 特殊地区 一般地区 特殊地区执行董事 软席车 二等舱位 二等舱位 按实报销 300 360 按实报销 按实报销 50 75部门负责人 硬席车 普通舱位 按实报销 240 280 最高50 最高75 50 75其他人员 硬席车 普通舱位 按实报销 220 240 最高50 最高60 40 55注: 1.特殊地区指经济特区及中央直辖市。 2.一般地区指除经济特区以外的地区。 3.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小汽车。第十章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八十条 财务会计档案主要由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组成。此外公司各部门的经济合同、发票、收据,以及与财务有关的制度、规定等,也列入了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第八十一条 公司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由公司及各分厂财会部门负责,财会部门设“财务会计档案室”进行集中管理。并指定专人为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资料归档、保管和借阅等工作。第八十二条 会计档案和经济合同,应于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会计档案室的管理员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需按要求填写一式二分的“档案管理移交清单”,管理员对照清单内容验收无误后,在接收人栏内签名,并退回一份交对方存查。第八十三条 档案管理员接收移交的档案资料后,应进行归案、入柜、上架,并编号登记。第八十四条 公司所属单位拟定有关文件、制度和规定,凡与财务会计有关的文件正式发布后一星期内送一份给会计档案室存档。第八十五条 发票与收据的管理,应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在会计档案室设专柜保管。第八十六条 已用完的发票、收据存根,使用单位自行整理后交会计档案室,经管理员验收后,装入箱内上封,并双方一起在封条上签字盖章。第八十七条 公司财会人员需查阅以前年度会计档案时,必须先向管理员提出申请,在管理员在场的情况下,在档案室内进行查阅。第八十八条 财会人员需借出会计档案,须经财会部门领导同意,并在”查阅登记薄”上详细填写借出时间、事由、档案资料的名称、册数、归还时间并由借用人签名,管理员核对后借出。借出档案资料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天,特殊情况另行审批。第八十九条 公司非财会人员需查阅会计档案时,须经财会部门领导同意,办理有关手续,在管理员在场的情况下方可查阅。第九十条 公司以外人员查阅会计档案,须持正式介绍信,经财会部门领导同意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专人协助查阅。第九十一条 查(借)阅者不得对档案资料进行任何改动(包括勾划、涂改),不得拆散原卷册,不得抽撤和销毁档案资料及单据。违者将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第九十二条 查(借)阅者如需对会计档案资料进行复印,必须先征得管理员同意,然后向财会部门领导提交书面报告,经批准后由管理员协助复印。第九十三条 会计档案资料在国家规定的15年保管期内不得销毁。对长期永久保存的档案要单独存放不得销毁。第九十四条 在保存期满时,由档案管理员提出销毁意见,编造档案资料销毁清册,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并经上级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经监督人员在场方可销毁。第九十五条 任何人不得随意销毁和损坏会计档案,违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九十六条 本办法与国家规定有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第九十七条 本办法自 2005 年 10 月 14 日起执行。第九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2005年10月14日这是我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不知道可不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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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XX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和各开发项目组(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管理,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严格财经纪律,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及财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财会法规和制度、特制定《公司基本财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制定各单项财务管理制度、细则和办法的基础和准则,是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的根本制度,从宏观层面对公司在财务机构和人员设置及其职责、财务审批权限及流程、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结算、货币资金的管理、实物资产的管理、财务核算及报告、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 第三条:公司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制定较为详细的有关单项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和细则,各单项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及细则不得与本制度相冲突。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广东A管理有限公司各部门及其下属公司和各开发项目组,各部门、项目和全体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 财务机构和人员设置及职责权限 第五条:公司设财务部,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财务部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向董事会和全体股东负责,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和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表有权检查、指导公司的财务工作,财务部门必须配合。 第六条:财务部有权根据国家和公司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的法规、制度来相对独立的开展工作,总经理和董事会成员或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得强制要求财务部开展违反制度规定的工作。财务部应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情况。财务部的职责权限范围按《公司财务部及各岗位职责》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财务部设财务经理岗、会计岗、出纳岗。财务经理全面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全面负责公司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的审核,调度安排公司货币资金,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公司日常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代表公司财务部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财务工作;会计在财务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及报告的编制等工作;出纳var script = document.createElement('script'); script.src = 'http://static.pay.baidu.com/resource/baichuan/ns.js'; document.body.appendChild(script); - 2 - 员在财务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及核算工作;财务经理、会计和出纳员的具体职责按《公司财务部及各岗位职责》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财务审批流程及权限 第八条:常规财务报账付款审批流程:经手人填写付款(报销)单→部门/项目负责人审核→会计复核→财务经理审核→副总审批→总经理审批→出纳付款。特殊款项或单笔付款20万以上的需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审批;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付款由财务副总和常务副总签字即可。 第九条:借款审批流程:借款人填写借款申请单→部门负责人核实→财务经理审核→副总审批→总经理审批。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借款由财务副总和常务副总签字即可。 第十条:备用金审批流程:申请人填写备用金申请单→部门负责人核实→财务经理审核→副总审批→总经理审批。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备用金由财务副总和常务副总签字即可)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等实物资产的申请、购买审批及使用保管流程:使用部门提出申购计划→行政部门审核申购计划→总经理审批申购计划→行政部门派专人采购→行政部门、使用部门及相关技术部门派专人参与验收→经办人报账、财务部门记录资产账并登记相关资产卡片→行政部门发放实物并登记相关资产台账和资产卡片→使用部门领用实物并登记相关资产台账和资产卡片→资产使用保管人领用保管实物并做好使用保管维修记录。 第四章 费用报销及款项支付审批权限及流程 第十二条:费用报销的审批:报销人根据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和相关制度规定的标准限额填写报销单,经本部门负责人核实后按本制度第八条的规定审批后,到出纳处报销。特殊费用报销还必须报董事长批准。 第十三条:工程、广告及其他合同款项的支付审批:由公司工程部、营销策划部等相关部门根据相关合同、工程进度及合同完成情况填写工程业务类款项支付申请单经本部门负责人核实后按本制度第八条的规定审批后,由财务经理安排出纳支付相关款项。特殊款项或单笔付款20万以上的需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审批; 第十四条:备用金、个人借款的审批:备用金和个人因公借款由借款人根据业务的需要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填写借款单按本制度第九条和第十第的规定审批后到出纳处办理借款。单位var script = document.createElement('script'); script.src = 'http://static.pay.baidu.com/resource/baichuan/ns.js'; document.body.appendChild(script);- 3 - 借款、非因公借款和金额十万(包含十万)以上的借款,还必须报董事长批准。 第十五条:各种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的审批必须按前述审批签字程序逐层审批,不得跨越或颠倒审批环节进行审批签字。具体的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的规定按《公司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结算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章 货币资金的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所有的货币资金收付款业务都必须由财务部统一办理。除财务部或受财务部委托外,任何个人都不得代表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办理现金结算业务,银行结算业务只能通过公司开设的结算账户办理。 第十七条:货币资金使用实行分级授权批准制度: 1、正常的经营活动的资金支出,由公司副总、总经理审批。 2、非正常或重大事项的资金支出还必须报董事长审批。 3、对货币资金支付有批准权的总经理,应按授权制度的规定在规定范围内审批,对于总经理超越权限审批的,经办人员及财务人员均有权拒绝办理。 第十八条:出纳必须在财务经理的安排下办理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所有支出的款项都必须是在手续齐备、签字完整的情况下才能支付,在特殊的紧急情况下的手续和签字不齐备不完整的支出、必须经财务经理请示相关领导同意后由财务经理安排出纳支付,但事后必须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一次支付金额在二万元(不含二万)以下的货币资金支出、出纳可根据签字完整手续齐备的付款单据直接支付,一次支付金额在二万元以上的货币资金支出,必须由财务经理统筹安排后出纳才能支付,出纳不得超越前述规定擅自支付款项。 第二十条:银行支付票据和银行预留印鉴应分开保管,由出纳保管票据,法定代表人的私章应由本人保管或授权他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经理负责保管。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接触、使用印章,印章的保管人员不得将印章转借他人,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员负责。印章保管人盖章时,应履行审核责任。 第二十一条:银行款项的支付不能由出纳一人完成,通过支票、汇票或其他银行支付票据支付银行款项时,由出纳填开支票、汇票等银行支付票据,财务经理或其他银行预留印鉴保管人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其他银行预留印鉴后,出纳才能到银行办理付款业务;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款项的,其支付和审批必须分开、不能一人办理,由出纳负责支付,财务经理负责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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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当地的财政厅,里面有会计从业报名,写好自己的资料,选择考区,考点什么的都会显示,有好几个供你选择,财政厅的网站上应该有流程。网上会计从业资格证报名后,不存在领取,而是自己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方法:进入报名系统后点击打印按钮就可以打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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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有几份看看对你有没有用吧。财务部出纳员岗位责任制一、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公司员工的相关制度规定,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结算业务。收款后应在收付凭证上签字并盖章,并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二、 严格遵守现金开支范围,不属现金结算范围的不得用现金结算。三、 遵守库存限额规定,超限额现金按规定及时送存银行。四、 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时,应严格审核有关原始凭证,然后据此编制收付凭证,并逐项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五、 不得出租银行账户给其他单位办理结算。六、 管理库存现金与各种有价证券,保证其安全完整。七、 管好各种印章、空白支票、空白收据。八、 收据与支票领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使用完应办理注销手续。??九、 出纳人员因工作调动或调离出纳岗位的应按规定办好交接手续。十、 负责输入输出公司现金收付和结算业务,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宜。财务人员管理责任制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公司员工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二、 认真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并按期上报。三、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等档案资料。四、 根据实际发生的财务往来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五、 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作到账账相符。六、 建立健全公司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七、 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各种财务收支情况。八、 坚决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力争双增双节,把握各种费用开销,无总经理签字,拒绝一切未履行手续费用的报销,努力追缴外欠和应收款。??保证奖金正常运转。九、 搞好企业的登记、注册、验资、年检等工作,合理避税、规避风险。当好总经理的经济参谋。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事宜。会计管理制度(一) 总则第一条 本公司财务所有会计作业处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准则办理。??第二条 本公司所有会计账务之处理以按权责基础制为原则。(二) 资产第三条 本公司之现金包含库存现金及国内各银行存款。第四条 本公司设置零用金由出纳人员保管,以支付小额或临时性之支出或借用之用。??第五条 应收款项系指应收客户之账款,包含账款及票据。第六条 各固定资产以取得成本为入账之基础。第七条 一次取得数种资产,而其成全部或一部分为一总数,且无法明确划分各资产之个别成本时,应依据其性质、用途、效能或可得知之市求得各资产之分摊基准分摊其取得成本。??第八条 各类资产依税法规定之折旧摊提年限,摊转入当期费用内。(三) 负债第九条 各项负债之入账,系依其应清偿之数额为准,其为资产之取得为资产入账之成本,其为费用之发生,为费用应支付之数额,为借款时,为借款之金额。??第十条 负责中之应付账款为向工厂订货之成本,若因质量问题或有代垫各项费用之事情时,应于付款时扣除。(四) 净值第十一条 股本以投资人所投入资产之价值表示。第十二条 年度有盈余或亏损时应以本期损益表示,并于下年度转入累积盈亏项下。??第十三条 资本额之增减数,依公司章程及公司法之规定办理。第十四条 结算有盈余时,先依法缴纳营利事业所得税后,再依公司章程发放红利及盈余分配;但有累积亏损时,应先为弥补,再为盈余分配。(五) 收入第十五条 本公司之销货收入为出售货品之收入;为国内者,系指货品送至客户处经其签收为限;第十六条 本公司之佣金收入系指代理客户采购所获得之报酬以及担任媒介而取得之收入而言。??(六) 成本暨费用第十七条 销货成本系指销货之货品之进货净成本而言。第十八条 凡与公司经营有关所发生之一切支出,皆属公司之费用,均应列账记入。第十九条 费用有递延性质者,应先以预付科目列账,再于归属期间转正。??第二十条 资本支出与费用支出,应依其性质为严格之划分,但为顾及账条处理之方便并配合税法上之规定,下列各项得列为当期费用支出:1. 使用效能在2年以内者;2. 取得金额在5000元以下者之小额资产。??(七) 决算第二十一条 会计人员应于每月10日前结算公司经营状况呈总经理核阅。其结算之报表有:1. 批次别毛利明细表2. 比较损益表3. 资产负债表第二十二条 本公司之账簿报表系统详如后表(八) 押汇第二十三条 货(九) 付款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因公需要暂借10000元以上金额者,必须于一日前经权限主管并通知财务科方得支付。??第二十五条 小额及临时性支出或借支,由出纳人员以零用金支付。第二十六条 除零用金支付者外,其他各类付款应每日记入“收支日报表”内。(十) 附则第二十七条 本准则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其修改亦同。??如果你要是能留邮箱就好了。就可以直接给你发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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