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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弓木小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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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的业务一定要保密小心处理

应收账款保理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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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宜家装饰

销售产品,收到部分货款的会计分录是:借: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80 评论(8)

bayueshisan

销售产品,收到部分货款的会计分录是: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拓展资料: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各种运杂费等。应收账款是伴随企业的销售行为发生而形成的一项债权。应收账款包括已经发生的和将来发生的债权。前者如已经发生并明确成立的债权,后者是现实并未发生但是将来一定会发生的债权。应收账款虚假,是保理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典型的场景是,在尽职调查过程中,保理人通常会向债务人核实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债务人在征询函或其他文书上确认该应收账款真实存在,保理人进而与债权人签订保理合同,事后保理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债务人以基础交易合同不实或应收账款虚假为由抗辩。此时,债权转让合同或者保理合同并非因此当然无效,但保理人有权依法以欺诈为由请求撤销其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同时依据本法第157条的规定,有权请求债权人承担撤销后的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责任。依据债权人和保理人之间的合同,债权人负有保证所转让债权真实的义务,保理人也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债权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但是,债务人是否以及如何向保理人承担责任,在实践中争议较大,因此本条对此予以明确规定。当然,这个问题不仅在保理中存在,在其他债权转让中也同样存在,在其他债权转让中如果出现类似的问题,可以参照适用本条予以处理。经研究,对此种情形明确予以规定,并采取债务人不得以债权不存在为由对受让人提出抗辩的方式,有助于实践中债务人承担责任的数额的确定,能够对受让人(保理人)的利益予以充分保护。本条适用的前提,首先是作为转让标的的应收账款不存在。所谓应收账款不存在,包括应收账款全部不存在,也包括应收账款存在但与真实债权数额不实,即部分不存在。其次是应收账款不存在是因为应收账款债权人与债务人虚构。虚构的方式是多样的,可能是应收账款债权人与债务人通谋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制造了虚假应收账款的外观,或者债务人向保理人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制造了虚假应收账款的外观。虽然债权一般不具有权利外观,原则上不适用善意取得,但是,在本条所针对的情形中,债权在例外情况下具有一定的权利外观,对据此产生信赖的债权受让人(保理人)应当予以保护。

176 评论(14)

有饭无范儿

如果是开出应该在支出项目,如果是收到的应该在收入项目中反应。

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是根据坏账准备,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的余额来列的,一般还原是倒推出期初的数字,还原分录,根据账本和凭证来还原。

付款给银行开履约保函的会计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信用证融资是受益人通过抵押信用证的方式,向银行融得一定比例的资金。保兑仓如果是指保税仓单的话,那么就是将保税仓单项下的货物抵押给银行,从而获得融资的方式。应收账款质押则是指贷款人以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向银行贷款。

扩展资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

二、企业增加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减少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可按银行汇票或本票、信用证的收款单位,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分别“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证保证金”、“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其他货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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