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一度灰
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经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以上海为例,根据《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
第十八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二)参加经主管财政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网络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三)参加主管财政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四)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五)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六)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扩展资料:
《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
(一)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
(二)参加主管财政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三)参加主管财政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四)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
(五)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六)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
(八)参加主管财政部门组织的其他形式培训。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情流感920
参加注册会计师的继续教育可以抵会计从业继续教育。依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1、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之(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2、第十八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之(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落落晓婷
参加注册会计师的继续教育可以抵会计从业继续教育。
根据我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
(一)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二)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三)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四)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
(五)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六)参加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
(八)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其他形式培训。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定期公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
除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还包括
(一)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
(二)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
(四)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
(五)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
(六)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
(七)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扩展资料:
会计从业继续教育审查事项
会计证实行2年一审(注:黑龙江是一年一审),主要审核和检查持证人员的下列情况:
1、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情况;
2、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情况;
3、《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情况;
4、持证人员遵守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况;
5、财政部门的其他规定。 其中,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持证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一般每两月都会有安排两天的继续教育的培训课程;而财政部也会派专人来核查相应的参加继续教育及年审的人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继续教育
丨加小菲丨
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合格可以抵免会计从业证继续教育,但是需要前往你会计证归属地的会计管理部门现场办理继续教育手续。
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
(一)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二)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三)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四)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
(五)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六)参加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
(八)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其他形式培训。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定期公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
扩展资料: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八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二)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三)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四)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五)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六)参加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合格可以抵免会计从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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