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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蟠桃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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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tors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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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的。

依据《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第十条规定:高级会计师的基本条件:较系统地掌握经济、财务会计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取得博士学位,并担任会计师职务二至三年;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扩展资料:

会计专业职务的相关要求规定:

1、对各级专业职务的学历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一般都应具备,但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任职条件的,在确定其相应专业职务时,可以不受本条例规定的学历和工作年限的限制。

2、各级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应根据会计人员的编制定员、专业职务限额比例、所担负的任务和会计干部队伍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按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

3、单位行政领导人应根据工作需要和规定的限额,在评审委员会确认的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中聘任或任命;未经评审委员会确认符合任职条件的,不得聘任或任命。

参考资料来源:财政部-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转发财政部《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及其《实施意见》的通知(职改字[1986]第55号)

高级会计师评审聘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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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风水尚

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员)报名要求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三)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四)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除具备上面条件外,应当按照规定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条件的,均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且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可以直接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超过两年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必须通过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从业证考试科目:《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初级会计电算化》为上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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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蘑菇少吃点

安徽省财政厅、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级会计师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财会〔2005〕875号 为贯彻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结合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情况,我们制定了《安徽省高级会计师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们。 附件:安徽省高级会计师资格标准条件(试行)二00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安徽省高级会计师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我省高级会计人才评价机制,客观公正地评价高级会计人才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会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适应我省经济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 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通过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的人员,表明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安徽省辖区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四条 熟悉和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度,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 第五条 近5年年度考核连续为合格或称职以上。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 (一)因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受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三)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 (四)有伪造学历、资历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七条 凡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学历和资历条件之一: (一)取得财经专业博士学位后,聘任会计师职务满2年; (二)取得财经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后,聘任会计师职务满5年; (三)取得财经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聘任会计师职务满5年。 第八条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会计师资格,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 第九条 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关合格证明。 第十条 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或符合免试条件。第四章 业绩条件 第十一条 工作实绩。聘任会计师职务以来,符合下列两项条件: (一)组织和指导一个地区(行业、系统)或一个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为加强经济核算、改善内部控制、提高经济效益起到重要作用; (二)主持或执笔制定一个地区(行业、系统)或一个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规范、会计核算制度或会计工作规划,经批准实施后并取得明显效益; (三)担任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地级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满3年,并取得较好成绩; (四)在本职工作岗位受到地级市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被授予地级市以上先进财会工作者称号,或所主持工作的财会机构被授予市级以上先进财会工作集体称号。 第十二条 理论研究成果。聘任会计师职务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指CN、ISSN等刊号的正刊,不包括副刊、增刊、论文集、报纸、单个印刷体、清样稿等)上发表会计专业学术论文(独自或第一撰写人撰写,每篇不少于1500字,下同)2篇以上;或担任公开出版的会计专业著作、译作、省以上范围通用的会计专业教材撰稿者,撰写2万字以上; (二)主持或承担省级以上会计改革研究项目(课题或专题调查研究),并完成有实用价值的研究报告,理论上有创新,对会计实务工作有现实指导意义; (三)获省级三等奖以上会计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者。第五章 破格条件 第十三条 对不具备规定的申报条件,但具备基本条件,确有真才实学,业绩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三项以上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 (一)担任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地级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满5年,并取得显著成绩; (二)从事会计理论研究,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会计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担任公开出版的会计专业著作、译作、省以上范围通用的会计专业教材撰稿者,撰写8万字以上; (三)在本职工作岗位受到省级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被授予省级以上先进财会工作者称号,或所主持工作的财会机构被授予省级以上先进财会工作集体称号; (四)主持或承担省级以上项目(课题),解决关键性会计管理问题,其成果具有省内先进水平;或在实际应用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五)获省级二等奖以上会计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者。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取得学历、会计师资格年限及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一律计算到申报年度当年年底。 第十五条 本标准条件由省财政厅、人事厅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标准条件自2005年施行。省财政厅、人事厅2002年印发的《安徽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财会〔2002〕51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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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泊四方的狼

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报考人员应根据各省(区、市)具体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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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轩0310

高级会计证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会计中级证书(或相关证书:经济师、统计师)

(二)附加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或在大中型企业的财务会计岗位上担任负责人(正、副科级以上)职务满2年,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4)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1年以上,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会计职称证书,【专业名称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由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保部统一印制,人保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拓展资料: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

二、考试方式

采取开卷机考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三、考试时间

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一般是在每年的10月份。

四、考试要求

1、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试卷运送与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2、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中央单位所属会计人员依据本部门规定破格条件报名的,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同意,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为考生办理报名手续。

4、中央单位在确定本部门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时,如有需要,可与当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联系,取得本部门考试人员成绩相关信息。

在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告财政部会计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五、申报评审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持有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另外,根据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要求,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还需取得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各地区的评审工作仍按现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进行。

中央单位的评审工作,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部门组织进行;没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中央单位,可按规定委托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其他中央单位或所在地省级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

根据《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各地具体规定有所不同,请查阅当地的报考条件。

六、合格标准

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在全国会计考办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确定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并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

百度百科--高级会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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