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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璇璇APPLE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养老院行政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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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五叶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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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老院主要是收入(主要来自投资方、赞助方和政府补助)、成本(服务人员工资、入院者饮食起居费用、必要的建设费用等),以及管理费用(日常办公开销)。

2、如果主要是运营收入为主,科目可以按小企业设置。如果主要靠政府或赞助方投入,可以按民间非营利组织设置。

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其他应付款、政府补助收入、其他收入、捐赠收入、成本费用、经营支出、管理费用、经营结余、应交税金等。如果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还要加上非限定性净资产和限定性净资产两个科目。

扩展资料:

养老院账单申报:

1、根据总账科目余额填列。可直接根据有关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应收票据)有些则需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三个科目的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2、根据明细账科目余额计算填列。如“应付账款”,需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计算填列。

3、根据总科目和明细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如“长期借款”,需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明细科目中将在一年内到期限的长期借款部分分析计算填列。

4、务查登记簿记录。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某些资料,需要根据备查登记簿中的记录编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做账

养老院行政会计

191 评论(11)

中国式话

简单很多 费用有工资 水电 食堂等 收入 有获赠 政府补贴 老人养老金

127 评论(10)

我不是水蜜桃

参照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来执行

277 评论(15)

蔡蔡7878

社会、个人等办的养老院都是民非 且属于非营利机构 民间非营利组织做账依新规 2004 年8月18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4]7号),规定于2005年1月1日起在全国民间非营利组织范围内全面实施。 该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这些非营利组织应符合3个条件:不以营利为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因为出资而拥有非营利组织的所有权,收支结余不得向出资者分配;非营利组织一旦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应按规定继续用于社会公益事业。 近些年来,我国各类民间非营利组织发展迅速,成为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来源较广、涉及公众较多、影响较大,作为民间非营利组织与捐赠人、会员、服务对象、政府主管部门等的沟通渠道的会计信息质量显得尤为重要。根据《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制定出台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考虑到很多民间非营利组织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实际情况,为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2004年10月19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 [2004]13号),明确了调账原则及主要账务调整。2004年10月28日,财政部、民政部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4]17号),要求切实做好宣传培训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财政部会计司还下发了《关于做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财会便[2004]26号),要求做好该制度的宣传工作,确保制度积极稳妥的实施。 点评:这项制度是我国第一部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制度,是我国会计改革进程中取得的又一项重要成果。它的颁布执行,标志着我国非营利组织财务会计规范体系建设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必将对我国非营利事业,特别是民间非营利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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