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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玛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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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兜里有糖布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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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的会计计量属性3.1资产减值的实质资产减值的实质是资产价值的再确认。当资产发生减值损失时,资产的价值发生了变动,根据相关性和可靠性的要求,应当重新评估资产预期未来经济利益的变化,并确定资产的价值,其本质是在资产初始计量之后对减值资产的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即后续计量。它的立足点不再局限于过去,而更多地立足于现在和未来,因而也属于新起点计量。与资产的初始计量相比,新起点计量所面临的情况要复杂得多,缺少初始计量时的客观性。因此,为了全面、完整地反映企业资产的价值状况,新起点计量对计量属性的选择就显得至关重要。3.2资产减值计量属性的选择计量属性是指被计量客体的特性或表现形式。任何客体都具有可以从多角度、多层次进行计量的特性。因此,对资产减值计量属性的不同选择会使相同的计量对象表现为不同的货币数额。按照所涉及的时态分类,资产减值计量属性包括历史价值、现时价值和未来价值三种,具体表现为重置成本、公允价值以及未来现金流量现值。(1)重置成本:指的是现时取得相同的资产或与其相当的资产将会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通常情况下减值资产的重置成本表现为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资产对象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资产对象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或经济性贬值后的差额。这种计量属性适用于单项资产以及市场上难以找到交易参照物的资产减值的计量,而对整体资产减值计量不适用。(2)公允价值:是指在正常清理条件下,出售某项资产所能获得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即资产的变现价值。在资产减值会计中,运用这一标准对资产减值进行计量,通常是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资产对象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作为比较对象,分析比较对象的成交价格和交易条件,进行对比调整,估算出资产的现时价值。对于已签订了合同或协议的待售资产,应按合同或协议价格进行计量。(3)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是指在正常的业务中,一项资产可望换得的未来现金流入量的贴现值,减去为取得流入量所需的现金流出量的贴现值后的余额,即将减值资产剩余寿命周期内的预期现金净流入量折算为现值,作为减值资产的价值。这三种资产减值计量属性在具体选择时应当遵循资产减值的计量原则,即应当符合资产本身的特性,必须以提高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为目的,同时需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和重要性原则,而最重要的一点是要结合管理者持有资产的目的。因为资产计量属性受制于计量者的目的,即所有的资产价值其本质都是主观价值,最理想的状况是主观价值与客观价值能够得到统一,因此在选择资产减值计量属性时要重点关注管理层持有资产的意图,遗憾的是,这一原则在以往的资产减值文献中常常被忽视。下文将针对这一原则作具体展开。当资产发生减值时,管理层持有资产的意图已不再是精确计量减值资产的账面价值,而是估计该资产的可转让性和盈利性,因此管理层关注的重点通常是减值资产现时或者未来的市场,即该资产目前或者在可预见的时间内出售能够收回的金额。根据新会计准则,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因此基于主观与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应选择可收回金额作为资产减值计量属性,它很好地体现了公允价值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结合。3.3可收回金额的具体计量框架根据上述分析,应选择可收回金额作为资产减值计量属性,而可收回金额的确定以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确定为前提,因此应结合公允价值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来构建可收回金额的计量框架。一方面,确定公允价值时,应当参照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的价格,当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时,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来确定;若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都不存在,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比较通行的做法是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最近的交易价格。而处置费用应包括所有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例如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以及搬运费等。另一方面,在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并应当以资产的当前状况为基础,不应当包括与将来可能会发生、尚未作出承诺的重组事项或者与资产改良有关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在对公允价值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进行综合分析之后,可收回金额就能相应确定。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由上述分析可得,可收回金额计量体系的建立有赖于公允价值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确定,而在我国目前的经济环境下,价格市场在一定程度尚还缺乏透明度,公允价值和市场价格难以得到公正合理的确定,而且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没有编制长期现金流量预算的惯例,现值计量有一定的困难性,可收回金额的适用性因此受到一定的限制,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资产减值会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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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好锅

一、固定资产减值会计存在的问题 (一)利用固定资产减值进行利润操纵 1.亏损公司巨额计提。 按中国证监会的现行规定,上市公司若连续两年亏损,或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或财务状况异常时,公司的股票就要被特别处理(即ST处理);若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就将被暂停上市交易(即摘牌)。上市公司为避免连续亏损,往往利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模糊性,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一次亏个够”,以便来年“轻装上阵”。 2.扭亏公司巨额转回。 亏损上市公司要想“保牌”或“摘帽”,就一定要避免出现“连续两年”或“连续三年”亏损。由于该类公司通常主营业务不景气,很难在短期内依赖主营业务扭亏为盈,只有在扭亏年度将以前巨额计提的减值准备通过“会计估计变更”的巨额转回而刻意制造“报表利润”,造成“扭亏为盈”的虚假表象以逃避市场的监管。 3.盈利公司加速计提。 一些绩优上市公司往往趁着当前生产经营态势较佳、利润大幅增长的经营背景,大额加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这样既能集中清算、释放一些历史问题遗留下来的各种潜在风险,又能利用“会计估计”而低估资产形成秘密准备金,为以后的会计期间留下足够的“业绩储备”。 (二)计提过程存在较大随意性 《企业会计制度》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留下较大的可选择空间。关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会计制度规定了固定资产应按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规定了应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几种情况,以及实质上发生减值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要求按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这里留下了判断估计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较大空间。 (三)信息披露无法满足要求 制度并未对资产减值信息的披露作详细明确的规定,而相关准则中的规定也不甚全面具体。如固定资产准则只要求披露当期确认及当期转回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从近几年年报的披露情况看,不少上市公司虽然也披露了计提金额、计提比例、计提依据、计提方法等,但其计提依据、计提方法不外乎是“按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等,几乎是制度中相应条款的重述,却很少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对减值的具体原因进行详细分析。到底其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是如何确定的?由于没有提供充分的信息让信息使用者了解报表数据的来源,计提数据的可靠性很值得怀疑。 二、解决我国固定资产减值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首先,应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国有股缩减,改变股权结构严重失衡的局面;其次,建立和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根据各国的经验,站在客观公正立场上保护公司利益的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具有一定制约作用,同时,通过参与董事会的运作,独立董事可以发现公司经营的危险信号,对公司的违规或不当行为提出警告;再次,明晰产权,建立和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设计一套科学的考评指标与激励机制,使管理者的个人利益与企业的利益挂钩,使股东目标成为管理者目标,消除激励管理者的利益障碍。 (二)建立、健全信息市场和价格市场 健全、发展信息价格市场和资产评估体系是有效实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重要途径。我国目前资产信息、价格市场不健全,不能定期、及时地公布各种资产的最新市价,使固定资产减值会计的可操作性很差,而健全、有效的信息和价格市场是顺利实施资产减值会计的重要保障。因为,信息价格市场可以使企业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市价得到公正合理的确定和公开,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定期公布有关资产的价格、信息资料,企业可以得到有关资产价格的各种信息资料,使企业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有章可循,提高固定资产减值会计的可操作性,增强固定资产减值信息的公允性和客观性。 目前除上市公司股票投资及上市债券投资以及少数商品在市场上有价格信息外,绝大部分商品及股权难以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因此,随着我国市场体系的逐步建立,各种证券市场、生产资料市场、产权交易市场、期货市场及房地产市场的逐步发展与完善,有关部委及各省应完善各种价格信息及信息报价系统,定期正常地向社会发布全国或全省的各类商品的交易价格,使各企业对固定资产减值的计价具有合理统一的依据。 (三)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要想进一步扩大在企业中实行固定资产减值会计制度的范围,决不能忽视对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的培养问题,否则固定资产减值会计制度将难以推行。 会计职业判断能力是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反映,它不仅需要会计人员对会计理论和合计方法的准确理解和掌握,也需要对企业客观经济环境和经营目标的全面深入了解。而目前我国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偏低,职业判断能力不强,因此,会计理论界和有关部门一方面要大力宣传和阐释新制度新准则的要点,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讨论;另一方面要完善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加大对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和指导的力度。同时,会计人员要有紧迫感和使命感,主动学习,积极思考,大胆探索,注重实践,努力提高其职业判断能力。 (四)加强以独立审计为核心的外部监督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通常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依据有关因素做出的估计,存在较大的利润调节空间,发生错报的风险较大。通过外部审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这类风险,因此为了规范固定资产减值会计处理,应强化中介机构特别是审计师职责,使其真正承担起“经济警察”的职能,并尽快制定相关的独立审计准则,明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审计程序,努力通过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遏止企业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的利润操纵。 审计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经验和专业判断,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如有必要应当利用专家工作,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评价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否合理、披露是否充分。为保障固定资产减值会计的实施质量,在审计实施阶段中,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和方法以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注册会计师应收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依据的资料、假设及计提方法是否合理;复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算是否正确;检查准备计提和核销的批准程序是否规范,以评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依据资料的相关性、充分性和可靠性。在审计报告阶段中,注册会计师应将依据审计证据所估计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列示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比较,在有差异时,应判断差异是否合理。当缺乏客观数据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注册会计师无法判断被审计单位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应当考虑其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决定是否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揭示,以引起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充分注意,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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