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令来拉
你的问题一点特殊了. 村委会主任是"法人",是签字的负领导责任的岗位----连支部书记都没有这个法定职责的哦! 我国一般的村是没有会计和出纳岗位之分的,我们都称为"文书"---实际上是出纳会计和统计等的混合岗位,现在会计好象都收归乡镇同管了,实际也就算"报帐员"吧! 所以,"村委会主任兼村会计"实际上是权钱账都可能独揽了,最不合适!更不对会计工作基本原则哦!
张凉凉2779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第十三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第十五条:............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第三十二条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所以村会计是可以成为村主任候选人的。至于当选村主任后能否再继续兼职村会计,要看各地的具体规定,不能一概而论,但法律明文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会计职务如果纳入到村务监督机构里,那当选后就必须要辞去该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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