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女王Amanda
如果已经计提应付利息,可以在利息扣除后冲减应付利息。 分录: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如果没有计提利息,是直接支付的,可以记为财务费用。 分录: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中国作家林建
贷款属于银行等金融企业的专用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非银行等金融企业可以设置这个科目。 贷款和应收款项会计处理原则,与持有至到期大体相同。具体而言:1.金融企业按当前市场条件发放的贷款,应按发放贷款的本金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一般企业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通常应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2.贷款持有期间所确认的利息收入,应当根据实际利率计算。实际利率应在取得贷款时确定,在该贷款逾期存续期间或使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别较小的,也可按合同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企业收回或处置贷款和应收款项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贷款和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会计分录设置科目设置贷款——本金贷款——利息调整贷款损失准备贷款——已减值(一)未发生减值的贷款(1)企业发放贷款借:贷款——本金贷:吸收存款等贷款——利息调整(差额可能在借方)(2)资产负债表日 借:应收利息(按贷款的合同本金与合同利率确定)贷款——利息调整(差额可能在借方)贷:利息收入(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确定)(3)收回贷款借:吸收存款等贷:贷款——本金应收利息利息收入(二)发生减值的贷款(1)发生减值借:资产减值损失 同时:借:贷款——已减值贷:贷款损失准备贷:贷款(本金,利息调整)(2)利息收入借:贷款损失准备(按贷款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利息收入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3)收回贷款借:吸收存款等贷款损失准备贷:贷款——已减值资产减值损失(差额)(三)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借:贷款损失准备贷:贷款——已减值(四)已确认并转销以后又收回的贷款借:贷款——已减值借:吸收存款等贷:贷款损失准备贷:贷款——已减值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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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息会计分录:计提利息时借:财务费用贷:应付利息归还短期借款借:短期借款应付利息(财务费用)贷:银行存款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款项。短期借款一般是企业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或者是为了抵偿某项债务而借入的。短期借款的债权人不仅是银行,还包括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和个人。扩展资料:会计分录亦称“记账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账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账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在登记账户前,通过记账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账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每项会计分录主要包括记账符号,有关账户名称、摘要和金额。会计分录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简单分录也称“单项分录”。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和另一个账户的贷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复合分录亦称“多项分录”。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与几个账户的贷方,或者以一个账户的贷方与几个账户的借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方法层析法层析法是指将事物的发展过程划分为若干个阶段和层次,逐层递进分析,从而最终得出结果的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利用层析法进行编制会计分录教学直观、清晰,能够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其步骤如下:1、分析列出经济业务中所涉及的会计科目。2、分析会计科目的性质,如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等。3、分析各会计科目的金额增减变动情况。4、根据步骤2、3结合各类账户的借贷方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增加或减少),来判断会计科目的方向。5、根据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编制会计分录。此种方法对于学生能够准确知道会计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非常有效,并且较适用于单个会计分录的编制。业务链法所谓业务链法就是指根据会计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组成一条连续的业务链,前后业务之间会计分录之间存在的一种相连的关系进行会计分录的编制。此种方法对于连续性的经济业务比较有效,特别是针对于容易搞错记账方向效果更加明显。记账规则法所谓记账规则法就是指利用记账规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进行编制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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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的会计处理如下:
1、收到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2、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3、每月还款和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借:长期贷款
贷:银行存款
4、如果偿还后,则是这样的:
借:财务费用-贷款利息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长期借款可划分为: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1、政策性银行贷款是指执行国家政策性贷款业务的银行向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或地方政府建设项目发放贷款,通常为长期借款。
如国家开发银行为满足企业承建国家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而提供的贷款,也包括出口信贷的款项等。
2、商业银行贷款是指由各商业银行向企业提供的贷款,以满足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包括长期和短期贷款。
3、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主要是指由信托投资公司取得的货币和实物形式的信托投资贷款;从财务公司取得的各种商业中长期贷款;从保险公司取得的工程、财产等保险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期借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常用会计分录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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