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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xuzheng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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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酒趁年少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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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中注协公布的网报系统入口,完成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交费这三个环节,即可完成报名。

哪里代办注册会计师

304 评论(13)

偶素小cici

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内地报名人员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和地点 内地报名人员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1至15日。各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在4月5日前公布报名时间和地点。 2.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有效合格成绩凭证(或免试与豁免凭证),交纳一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若干张,经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信息表(2009年度)》。 (二)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 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考试报名日期为2009年4月1至15日,具体时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各报名点和各考试代理机构根据当地情况自行公告。 2.报名地点 (1)在香港参加考试的人员,可在香港会计师公会、澳门会计专业联会和台湾地区公会两岸服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考试代理机构)报名。 (2)在北京、上海参加考试的人员,可在财政部考办、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台湾地区公会两岸服务工作小组报名。 报名地点详见: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各报名地点及考试代理机构地址。 3.报名要求 报名时请出示和提交如下材料: (1)合法身份的有效证件(护照、身份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合格成绩凭证,或免试与豁免凭证; (3)近期(上年或本年)2寸免冠照片1张。 报名人员经审查报名资格合格后,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代理本事务所的零散考生进行集体报名,但不得代理非本事务所的零散考生报名。 报名人员可直接或委托他人报名。 (三)欧洲地区报名人员报名时间、方式和代理机构 1.报名时间 欧洲地区考试报名日期为2009年5月11日至8月31日。 2.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 2009年5月11日开始,报名人员可登录中注协网站,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欧洲考区)”专栏,根据提示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电子照片资料。

221 评论(12)

老幺2010

我建议你可以去网校找找看~网校各种资料都很齐全~其实你还可以到网校社区发求助帖~相信也会有很多老师和学员帮助你解决问题的~

106 评论(10)

社区人员

一般情况下是没问题的,有朋友办过几次,一楼的回复是看他们是否有代办资质,这个是肯定没有的,因为这个代办原本就不符合规则,所以不可能有资质。入资你需要你自己入的,他们接触不到你的资金,账号密码都是你自己所有。

348 评论(11)

潘潘吃吃吃啊

没戏,纯粹是咋呼你呢,别上当,否则钱就没有了!

265 评论(14)

飞雪樱子

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条件:(一)有2名以上的合伙人;(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条件:(一)有5名以上的股东;(二)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包括股东);(三)有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注册资本;(四)有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五)有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六)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合伙人(股东)条件:(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二)在事务所专职执业;(三)成为合伙人(股东)前3年内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四)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下列审计业务的经历,其中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历不少于3年:(五)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1年内没有因采取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而被省级财政部门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注册会计师在成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之前,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完从原会计师事务所转出的手续。若为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还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合伙协议或者章程办理完退伙或者股权转让手续。办理程序:(一)由全体合伙人(股东)向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报送省厅前,先由事务所所在地省辖市会计管理机构协助核实股东、办公场所、注册资本的真实性。)(二)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第14条的规定提交有关申请材料。(三)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核对有关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受理申请或者不予受理申请,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四)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将申请材料中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以及合伙人执业资格及执业时间等情况予以公示。(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六)作出批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决定的,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予以公告。省级财政部门作出不予批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决定的,自作出不予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书面通知中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七)省级财政部门作出批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决定的,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批准文件及有关材料报送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政部发现批准不当的,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省级财政部门重新审查。(八)经省级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九)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应当自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完工商登记手续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转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手续。

188 评论(15)

honeybackkom

原则上应该是没什么问题,办理之前要对事务所了解清楚,他们是否有代办执照的资质,事务所正规与否,现在办照应该都是本人要到现场的,包括工商、入资等,应该是你自己把资金存到你开户的指定银行,然后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等待工商批下执照后再由你本人在你工作的附近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并将临时账户的钱转汇到你的基本账户,因此资金应该是安全的,提供的身份证原件应该可以不保存在事务所,一般就是到工商办理时会用到,在工商办手续时你本人应该也要到现场的,自己持有就可以,他们应该留存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353 评论(15)

huyingheng

代办?你也太藐视注会了吧!

115 评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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