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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ake2000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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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菲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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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预习>>第一章 总论,欢迎来做题,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知识点: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

1.行政处罚

警告;(声誉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财产罚)

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为罚)

行政拘留。(人身罚)

2.行政处分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刑事责任

1.主刑

管制:3个月以上2年以下,最高3年

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最高1年

有期徒刑: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注意1】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

【注意2】数罪中有判处了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了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2016年新增)

2.附加刑

罚金;剥夺了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注意1】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自由权;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权;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权。

【注意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属于行政责任;“罚金;没收财产”属于刑事责任。

往年精选习题:

下列法律责任形式中,属于民事责任形式的有( )。

A、没收财产

B、消除危险

C、暂扣许可证

D、赔礼道歉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2)选项A属于刑事责任;(3)选项C属于行政责任。

知识点:行政复议决定

(1)方式: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方法。

【注意】与仲裁和诉讼不同。

(2)举证责任: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3)答复时间: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新增】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30日”。

(4)决定种类:

①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②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③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5点)

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B.适用依据错误的;

C.违反法定程序的;

D.超越或者滥用权力的;

E.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注意1】被申请人不按照法律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等,视为无证据。

【注意2】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5)生效——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链接】仲裁调解书“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诉讼判决书一审“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生效。

(6)执行

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被申请人不履行成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往年精选习题:

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停止执行。(  )

【正确答案】 对

【答案解析】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初级会计职称第一章的重点

344 评论(14)

999966开心

哈哈,我是去年考过的。第一章绝对是重点,分多内容多也是以后学习会计的基础。几个金融资产的区别一定要搞清楚会在综合题里出。比如什么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手续费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的都是计入金融资产的初始成本,她们的公允价值变动怎么做分录都要知道。什么折旧也要搞清楚,很容易在选择题让你选。还有计划成本容易让你算材料成本差异率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要清楚,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折旧的区别都要非常清楚的。第二章负债,短期负债和长期负债的利息分录很容易考,应付职工薪酬,哪些可以计入,哪些不可以计入,发自己生产的产品怎么办,进项税怎么办,综合题是可以考的 。第三章,所有者权益,最喜欢考下列哪些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哪些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哪些影响留存收益,哪些不影响留存收益。所有者权益的分配在后面大题一定会考的,就是哪个神马提取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第四章收入,几个折扣要清楚,商业折扣怎么回事,现金折扣开始入账怎么做后面收到现金怎么做,销售折让要了解枯寂考的可能性不大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政府补助要了解。第五章,费用。各个费用计哪要知道,尤其是特殊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有哪些,哪些是不通过它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的营业税不通过他要记得,管理费用有哪些可能记不住,但是多做题就可以一点点记住,绝对有用的 。第六章,利润。哪些会影响利润,即当期损益,所得税费用怎么算,递延所得税费用就记哪个公式就可以了,怎么回事不必研究现在你也研究不出来,等你看到中级和注册递延所得税绝对让你头疼。利润表一定要可以默写出,问你什么影响营业收入哪些影响营业利润你会非常清楚的。第七章,财务报告。初级也药酒的不深,神马应收项目怎么填,应付项目怎么填,长期借款怎么填,还有那几个指标公式要记得更要可理解对你以后学中级财管有很大帮助。第八章,产品成本核算。去年这里有一个大题,是两张表很好拿分,而且只要知道分配的前两种就可以了,什么顺序分配啊,代数分配了解下就可以了,必经这个不是注册,记得这章就是会填表和写分录就可以了,特点临时背下没问题。第十一章,财管基础如果你学过就灰常简单,不懂就看看书,背一背,会算年金终值和年金现值,顾及有三分。还有第十章,行政事业党委会计,估计两分到三分的样子,是最不重要的,没有时间可以不用看。童鞋加油啊,初级是最简单的,等你到了注册就会知道初级只是一本小册子。

274 评论(8)

缘梦~幸福宝贝

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要求“掌握”的知识点

第一章 会计概述

掌握:会计基本假设、会计基础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及其确认条件;借贷记账法;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账务处理程序;财产清查的方法与处理。

第二章 资产

掌握: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现金核算、现金清查;银行结算制度的主要内容;其他货币资金的核算;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其他应收款的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存货成本的确定、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清查;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库存商品的核算;固定资产的核算;无形资产的核算。

第三章 负债

掌握: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的核算;职工薪酬的内容及短期薪酬和设定提存计划的核算;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的核算。

第四章 所有者权益

掌握:实收资本的核算;资本公积的来源及核算;留存收益的核算。

第五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

掌握:收入确认的原则和前提条件;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步骤以及收入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在某一时点和某一时段履行履约义务并确认收入的账务处理;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的内容及账务处理;营业成本的账务处理;税金及附加的账务处理;期间费用的内容及账务处理;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的核算内容及账务处理;应交所得税、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及账务处理;利润的构成、本年利润的结转方法及账务处理。

第六章 财务报表

掌握:资产负债表的作用、内容、结构及其编制方法;利润表的作用、内容、结构及其编制方法;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作用、内容、结构及其编制方法。

第七章 管理会计基础

掌握:管理会计的概念和目标;管理会计要素和管理会计体系的构成;管理会计的应用原则和应用主体;产品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成本项目的设置;各种要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归集和分配。

第八章 政府会计基础

掌握:政府会计标准体系;政府会计要素及其确认和计量标准;政府会计核算模式;政府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的内容和构成;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预算结转结余及分配业务和典型的非财政拨款收支业务的核算;单位净资产业务和典型的资产业务、负债业务的核算。

注:以上内容整理自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

更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资讯、备考方法、每日习题等,小编都会及时进行更新,请大家持续关注起来,祝愿各位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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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Y-recording

知识点三、法的形式和分类 1.法的形式 序号 形式 制定机关 举例 备注 1 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 法律 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在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也有权对其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 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3 法规 行政法规 国务院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其地位次于宪法和法律,但高于地方性法规 4 地方性法规 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2、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3、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4、某些经济特区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1、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2、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 是地方司法依据之一 5 自治法规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 1、西藏自治区立法条例2、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自治条例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作为民族自治地方的司法依据 6 特别行政区的法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特别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7 行政规章 部门(部委)规章 国务院所属部委 1、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行政规章在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 政府规章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2、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3、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4、某些经济特区市的人民政府 1、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2、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 8 国际条约 国家之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1、国际条约不属于国内法的范畴;2、我国签订和加入的国际条约与国内法具有同样的拘束力;3、国际条约也是我国法的形式之一。 2.法的分类 (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判例法)——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 (2)根本法和普通法——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 根本法就是宪法,普通法泛指宪法以外的所有法律 (3)实体法和程序法——法的内容 (4)一般法和特别法——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所作的分类 (5)国际法和国内法——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 (6)公法和私法——法律运用的目的(公共利益或私人利益) 【例题·单选题】不同法的形式具有不同的效力等级。下列各项中,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的是( )。 A.宪法 B.同级政府规章 C.法律 D.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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