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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兔子lucky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注册会计师审计存货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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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吃的pinko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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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审计,尤其是对年末存货余额的测试,通常是审计中最复杂也最费时的部分。对存货存在性和存货价值的评估常常十分困难。1.如果存货对财务报表是重要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审计程序,对存货的存在和状况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1)在存货盘点现场实施监盘(除非不可行);(2)对期末存货记录实施审计程序,以确定其是否准确反映实际的存货盘点结果。具体的说来,存货监盘涉及:(1)检查存货以确定其是否存在,评价存货状况,并对存货盘点结果进行测试;(2)观察管理层指令的遵守情况,以及用于记录和控制存货盘点结果的程序的实施情况;(3)获取有关管理层存货盘点程序可靠性的审计证据。这些程序是用作控制测试还是实质性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风险评估结果、审计方案和实施的特定程序。尽管实施存货监盘,获取有关期末存货数量和状况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但这并不能取代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定期盘点存货,合理确定存货的数量和状况的责任。3.存货监盘针对的是主要是存货的存在认定、完整性认定以及权利和义务的认定,注册会计师监盘存货的目的在于获取有关存货数量和状况的审计证据,以确证被审计单位记录的所有存货确实存在,已经反映了被审计单位拥有的全部存货,并属于被审计单位的合法财产。存货监盘作为存货审计的一项核心审计程序,通常可同时实现上述多项审计目标。需要指出的是,注册会计师在测试存货的所有权认定和完整性认定时,可能还需要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注册会计师审计存货的程序

344 评论(9)

超肥狐狸

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的内容如下:接受业务委托、计划审计工作、实施风险评估程序、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完成审计工作和编制审计报告,以上五个阶段是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的内容总体概括。

审计过程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接受业务委托: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执业准则的规定,谨慎决策是否接受或保持某客户关系和具体审计业务。

2、计划审计工作:

计划审计工作十分重要,计划不周不仅会导致盲目实施审计程序,无法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影响审计目标的实现,而且还会浪费有限的审计资源,增加不必要的审计成本,影响审计工作的效率。

3、实施风险评估程序:

审计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必须实施风险评估程序,以此作为评估财务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基础。

4、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

注册会计师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本身并不足以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包括实施控制测试 (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和实质性程序。

5、完成审计工作和编制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在完成财务报表所有循环的进一步审计程序后,还应当按照有关审计准则的规定做好审计完成阶段的工作,并根据所获取的各种证据,合理运用专业判断,形成适当的审计意见。

257 评论(9)

飞龙在天wxd

1.对企业的存货收发制度进行关注。2.评价存货计价的准确性,是否存在减值现象。3.实行存货监盘程序。希望对你有帮助。

84 评论(10)

穿风衣的猫2012

第三章 存货监盘程序

第十一条 在被审计单位盘点存货前,注册会计师应当观察盘点现场,确定应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是否已经适当整理和排列,并附有盘点标识,防止遗漏或重复盘点。

对未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注册会计师应当查明未纳入的原因。

第十二条 对所有权不属于被审计单位的存货,注册会计师应当取得其规格、数量等有关资料,并确定这些存货是否已分别存放、标明,且未被纳入盘点范围。

第十三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观察被审计单位盘点人员是否遵守盘点计划并准确地记录存货的数量和状况。

第十四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已盘点的存货进行适当检查,将检查结果与被审计单位盘点记录相核对,并形成相应记录。

第十五条 在检查已盘点的存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从存货盘点记录中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实物,以测试盘点记录的准确性;注册会计师还应当从存货实物中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盘点记录,以测试存货盘点记录的完整性。

第十六条 如果检查时发现差异,注册会计师应当查明原因,及时提请被审计单位更正。如果差异较大,注册会计师应当扩大检查范围或提请被审计单位重新盘点。

第十七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特别关注存货的移动情况,防止遗漏或重复盘点。

第十八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特别关注存货的状况,观察被审计单位是否已经恰当区分所有毁损、陈旧、过时及残次的存货。

第十九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盘点日前后存货收发及移动的凭证,检查库存记录与会计记录期末截止是否正确。

第二十条 在被审计单位存货盘点结束前,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审计程序:

1、再次观察盘点现场,以确定所有应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是否均已盘点;

2、取得并检查已填用、作废及未使用盘点表单的号码记录,确定其是否连续编号,查明已发放的表单是否均已收回,并与存货盘点的汇总记录进行核对。

第二十一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复核盘点结果汇总记录,评估其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实际盘点结果。

第二十二条 如果存货盘点日不是资产负债表日,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确定盘点日与资产负债表日之间存货的变动是否已作出正确的记录。

第二十三条 在永续盘存制下,如果永续盘存记录与存货盘点结果之间出现重大差异,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查明原因,并检查永续盘存记录是否已作出适当的调整。

第二十四条 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的盘点方式及其结果无效,注册会计师应当提请被审计单位重新盘点。

扩展资料

第二十五条 如果由于被审计单位存货的性质或位置等原因导致无法实施存货监盘,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能否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有关期末存货数量和状况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注册会计师实施的替代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检查进货交易凭证或生产记录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2、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销货交易凭证;

3、向顾客或供应商函证。

第二十六条 如果因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无法在预定日期实施存货监盘或接受委托时被审计单位的期末存货盘点已经完成,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估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对存货进行适当检查或提请被审计单位另择日期重新盘点;同时测试在该期间发生的存货交易,以获取有关期末存货数量和状况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第二十七条 对被审计单位委托其他单位保管的或已作质押的存货,注册会计师应当向保管人或债权人函证。如果此类存货的金额占流动资产或总资产的比例较大,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考虑实施存货监盘或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第二十八条 当首次接受委托未能对上期期末存货实施监盘,且该存货对本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影响时,如果已获取有关本期期末存货余额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一项或多项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本期期初存货余额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1、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工作底稿;

2、复核上期存货盘点记录及文件;

3、检查上期存货交易记录;

4、运用毛利百分比法等进行分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存货监盘

119 评论(13)

jessiedido

1、接受业务委托

2、计划审计工作

3、实施风险评估程序

4、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

5、完成审计工作和编制审计报告。

263 评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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