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菲猫爱烤鸭
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五个以上执业两年的注册会计师资格 无限合伙公司需要二具以上执业两年的注册会计师资格 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要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 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 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注册会计师是法律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审计和会计咨询 、会计服务业务的执业人员。 第三条 会计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并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机构。 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应当加入会计师事务所。 第四条 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是注册会计师的全国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地方 组织。 第五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注册 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第六条 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公证执行业务,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考试和注册 第七条 国家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实施。 第八条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第九条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条所列情形外,受理申请的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准予注册。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申请的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 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五年的; (五)国家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注册的情形的。 第十一条 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将准予注册的人员名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国务院财政部门发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有关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 注册会计师协会依照本法第十条的规定不予注册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 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复议。 第十二条 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注册会计师协议发给国务院财政部门统一制定 的注册会计师证书。 第十三条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员,除本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 ,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准予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一)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 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 (四)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的。 被撤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的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复议。依照第一款规定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可以重新申请注册。 但必须符合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 第三章 业务范围和规则 第十四条 注册会计师承办下列审计业务: (一)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二)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四)法律、行政法律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具有证明效力。 第十五条 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第十六条 注册会计师承办业务、由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 签订委托合同。 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所注册会计师依照前款规定承办的业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七条 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委托人的有关会计资料和文 件,察看委托人的业务现场和设施,要求委托人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 第十八条 注册会计师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 避。 第十九条 注册会计师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条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出具有 关报告: (一)委托人示意其作不实或者不当证明的; (二)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的; (三)因委托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不能对财务会计 的重要事项作出正确表述的。 第二十一条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明知委托人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 (二)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 (三)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 (四)明知委托人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其他不实的内容,而不予指明。对委托人有前款所列行为,注册会计师按照执业准则、规则应当知道的,使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 注册会计师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执行审计业务期间,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 、债券或者不得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的其他财产的期限内,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所拥有的其他财产; (二)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务,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三)接受委托催收债款; (四)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 (五)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 (六)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 会计师事务所 第二十三条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合伙设立。 合伙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四条 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是负有限责任的法人: (一)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五名注册会计师; (三)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其他条件。 负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 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业务场所; (三)会计师事务所章程,有合伙协议的并应报送合伙协议; (四)注册会计师名单、简历及有关证明文件; (五)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合伙人的姓名、简历及有关证明文件; (六)负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出资证明; (七)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六条 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3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国务院财政部门发现批准不当的,应当自收到备案报告之日起30日内通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查。 第二十七条 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支机构,须经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八条 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纳税。 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职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第二十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受理业务,不受行政区域、行业的限制;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条 委托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三十一条 本法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适用于会计师事务所。 第三十二条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有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至第(四)项、第(六)项、第(七)项所列的行为。 第五章 注册会计师协会 第三十三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 第三十四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章程由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制定,并报国务院 财政部门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章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会 员代表大会制定,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拟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报国务 院财政部门批准后施行。 第三十六条 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支持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业务,维护其合法权 益,向有关方面反映其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七条 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和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第三十八条 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经营业务或者予以撤销。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 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执行业务或者吊 销注册会计师证书。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故意出具虚假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对未经批准承办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单位,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 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复议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 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规定,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在审计事务所工作的注册审计师,经认定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 ,可以执行本法规定的业务,其资格认定和对其监督、指导、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四十四条 外国人申请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和注册,按照互惠原则办理。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须报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外国会计师事务所与中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共同举办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须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外国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在中国境内临时办理有关业务的, 须经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第四十五条 国务院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 第四十六条 本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1986年7月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同时废止。

大懒虫杰
发点原创的经验给你吧。今天就献丑了,写写我自己学习来的心得,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同其他经验不同,本经验不涉及参考书,报什么班,而不涉及现实有用的。)总的来说,中级题目难度不大,但强调的实践性,考试越来越不注重纯粹的理论了,越来越偏向实践的东西。看似简单的题目,却容易做错的那种。首先说一下《中级会计实务》,书不厚,300页多点点,大概是注册会计师的一半,注册会计师的《会计》是586页,26章,平均每章25页不到。中级的教材章节,平均每章就更少了,平均每章就15页的样子。注意,中级的中级会计实务,书上的例题肯定是没法用的,考试是拔高的,书上的例题太简单了。尤其是《中级会计实务》这本书,长期股权投资问题,短短20页的样子,压根不够学,尤其是成本法权益法之间互相转换,是个难点(我这里没用重点这个词)。书上的例题压根就不行了,这里有条件的话,还是报个网校详细上上课,不要不要用MP3课件,那是对自己不负责的做法,因为你看看不到老师怎么列的和步骤问题。第一章,总论一半就是财务会计,功能,价值,还有一些什么性什么性之类的,注意,中级会计职称是考概念的,不是考定义的,不是考书上原文,而是考你的判断能力,你比如给你一个案例,然后要你说明会计的什么性之类的。尤其是注意“及时性”,注册会计师今年出过这么一道题,是会计准则的原文,我当时晕倒了,书上压根就找不到。接下来应该是金融资产,金融资产这里涉及到的知识需要有,财务管理的资金时间价值的知识,注意内插法,中级会计实务是不会讲的,而是假设你会算利率的情况下。注意:1.交易性金融资产(直接指定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和贷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因为顺序是按照定义,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处置或者减值这么的顺序。注意初始计量的成本,是计入成本还是计入投资收益,后续计量是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还是计入资本公积,处置的投资收益。注意这个有时候不单独考的,可能会结合财务报表一起考的,尤其注意要你算投资收益,不单单要看卖出价和入账成本,还要看年限。举例:07年2月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100万股,包括手续费在内的所支付的价格是860万,其中手续费是4万,每股包含已宣告但未发放的股利0.16元,07年12月以960万卖出,问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是多少。大部分人肯定的第一个做法是首先算出成本为860-4-0.16*100=840,然后用960-844=120万元。注意是,07年2月买入,07年12月卖出的,那么那4万也是算到投资收益,正确的是做法是120-4=116.然后注意相互之间的转换,注意只有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一定条件下,才能互相转换后续计量。其他的都不可以。这个题2010年的考试考过。最后注意减值,摊余成本是个麻烦的地方。2.书上涉及到的摊余成本的地方,我建议你在学熟之后,放在一起学,都要算利率,都要算财务费用或者成本的问题。收入会涉及到的,因为中级会计实务没有租赁这个章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放一起学。这么做的原因是,初始计量都类似,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特殊,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都涉及到折旧或者摊销。处置类似,投资性房地产有些特殊。投资性房地产成本也涉及到这就。可以说投资性房地产,你可以看成是投资+房地产,就会有成本法和权益法,如果是权益法算,你就看成投资,就会有公允价值变动。如果是成本法,你就看做固定资产,自然要提折旧,注意转换问题。没什么难点。但是解题会有绕口的,尤其是固定资产的改建扩建的问题,还有自建固定资产的问题,这里都没有初级说得详细。存货,收入,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放在一起学。当然存货或者收入可以分开学,存货注意一个减值问题,会涉及到销售合同,收入也会涉及到销售的问题,销售的问题又会涉及到日后事项的问题,就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问题。会有相同的地方。题目可能会这么出,一项销售合同,到底是算预计负债,还是算到存货减值准备里面,切记要注意联系,不能单独的去理解。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放一起学吧。你可以把债务重组看成是是特殊的资产交换,相同的是可能是都会产生营业外收入或者是按照公允价或者账面价计量。非货币资产交换尤其是注意入账成本的计算还有是否涉及到补价,先判断是商业性的还是非商业性质,再去判断是否涉及到损益问题,是这么一个步骤。这里还有一个好处是,两方的分录,都涉及到,增强对他的理解吧。资产减值,这里的难点是资产组和商誉的减值。2010年的大题就是资产减值。难倒一批人,看似简单的问题,其实我们想得复杂了。资产组减值注意判断和分配,注意总部资产减值。这里好处在于书上的例题算是详细的,尤其注意步骤。从判断资产组开始---减值---分配---减值的问题。一定要注意。接下来是最难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报表的问题。长期股权投资我不想多说,我的个人经验是注意步骤的基础上,多加练习。有些人可能会分不清成本和初始入账的问题,注意不是一个概念。顺序是这么样的,首先判断是同一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企业合并,同一企业是按照所有者权益份额,非同一企业是按照付出的公允价值。非同一企业控制,注意成本法还是权益法,这里关系到长期股权投资入账的算法,成本法是实际付出的就对了,不确认商誉。权益法下,要确认商誉。难点是成本法和权益法之间的转换,也关系到前面是不是商誉的问题,这里是一段期间。合并报表的问题不难,我估计考试不会出,原因就是篇幅太多,考试没那么多试卷给。当然是难点。所得税会计:这里注意一点就是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填列问题。注意:每一章最后面都涉及到报表填列的问题,注意看看,以前没怎么出过选择,不知道命题人会不会偏向实践,就出一个填列的,我是说附注需要说明的。好好归纳下。其他几章都是容易的章节,比如事业单位会计,没啥可说的东西。中级财务管理:中级财务管理不幸的是把资金时间价值这一基础章节删除了。但是书编得还是挺讲究的,按照筹集资金,营运,投资,分配这么写的吧,具体我忘记了,我说说应该如何去把握。筹集资金的问题,先从预算开始吧,我记得书上有预算。预算的那个表,一定是要记住的,最基本的东西,所以不能错。尤其是付现和不付现的问题,收现和不收现的计算,考试可能就单独考个单独交你计算,书上给的是两期,而考试一般就是三个期间了,书上比如说本月付出50%,下月付出50%。而考试可能是本期付出70%,下期20%,再下期是10%,过程麻烦点,可能要求你倒退,第三期收到了多少,问你前一期销售了多少?注意第三期收到的包括第一期和第二期销售但在第三期收到的,就可能这么一个考试方式。然后注意销售预算的类似于财务报表的,是根据什么编制的,然后编制的作用。还有什么滚动预算与零基预算等等,优点和缺点的问题,凡是书上带有优点和缺点的问题,都可能是出选择的。比如后面的筹集资金的方式,股票,债券,租赁等,优点缺点,一定要把握住,往往是多选题的最爱,我告诉你财管计算的分数至少是70%,其他的都是文字性的,文字性的大多都是书上原文,所以是不能错的。说道筹集资金的方式,一定要注意成本问题,这是基本型的,在记公式的时候,千万要注意不要死记,比如发行债券,问你成本多少,你就换成你自己问别人借钱,利息是多少。每年支付的利息/实际收到的钱,而实际收到的钱如果包括手续费,那么要减去手续费嘛,然后每年支付的利息,如果是考虑税的话,能够抵税,那么分子就是支付利息。然后筹集资金到底是什么渠道,就会涉及到筹资无差别点,这个公式是肯定要记的,书上会有,不难理解。如果你不懂,问我就是。筹集完资金,当然就要打算投资了,投资肯定是需要有计划的,怎么投资。考虑投资当然就得考虑收益和回报,我虽然不记得书上的章节顺序,但我这么理解的。这里就要注意这一章的要计算的通俗的来说,就是时间,收益率,时间又分为包含建设期和不包含建设期的,时间又包括动态的和静态的,考率时间价值和不考虑时间价值,所以我说书上把资金时间价值那一章节删了,对外行人来说是不好理解。而收益率自然又会涉及到内涵的收益率,也会涉及资金时间的问题。就和你做生意一样的,肯定是早收回来早发财,早死早投胎一样的道理,收益率当然是越高越好了(中级没有说明风险的问题)然后投资的具体方向,更新改造?还是重新购买?这里注意一点,就是重点把握机会成本,考虑现金的流入或者流出,如果这里你判断对了,考试就不成问题了。现金流量注意要是实际付出或者实际的收入的情况,真的要注意这个,计算过程是不难的,当然计算过程中肯定又得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和收益率的问题,不考虑收益率就得考虑成本率的问题嘛,对吧?好了,运营中,这部分还是简单,一个存货,一个就是现金管理。存货的周转与应收账款的周转,最佳存货的持有量与最佳现金持有量,算法基本相同,但是注意考虑的因素不同的问题啊,一定要注意,虽然攻势大同小异,但是说法是不一样的。说到这里的公式,我又的补充一条,财管很多公式实际上是我们高中数学公式在财管的体现,你比如最佳存货和现金持有量,是不是高中数学所学的,两个数之和最小大于几,或者最大小于几的问题?公式是一摸一样的。没必要死记。财管增加的税务筹划,我可以说更加接近实际了,这里注意,难点不大我就不多说了。最后是经济法:经济法相对另外两科,还是重点分明的,我一页书都没看,带着印象去考,居然考了75分。我觉得公司法,证券法,(不知道有不有物权法和破产法,注册会计师有,中级忘记有不有了),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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