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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Pand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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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爱吃的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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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在本期审计时还是可以适当考虑利用以前审计获取的有关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

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时

233 评论(8)

霸气甫爷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或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保持实质上和形式上的独立。注册会计师执业应遵循的执业准则,是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由财政部对外发布的行业准则。执业准则很多,遍布审计工作的方方面面.

241 评论(12)

棉花糖夫人

注册会计师在职业道德方面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即独立、客观、公正,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保密,职业行为,技术准则。

一、独立、客观、公正

鉴证业务是指为被鉴证对象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循了既定的适当标准提供高度或适度保证的业务。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鉴证业务时,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客观、公正是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中的三个重要的概念,也是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最基本的要求。

二、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关注

三、保密

注册会计师能否与客户维持正常的关系,有赖于双方能否自愿而又充分进行沟通和交流,不掩盖任何重要的事实和情况。只有这样,注册会计师才能有效地完成工作。如果注册会计师受到客户的严重限制,不能充分了解情况,就无法发表审计意见。同时,注册会计师与客户的沟通,必须建立在为客户信息保密的基础上。因此,注册会计师在签订业务约定书时,应当书面承诺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获知的客户信息保密。这里所说的客户信息,通常是指商业秘密。一旦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被利用,往往给客户造成损失。因此,许多国家规定,在公众领域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在提供专业服务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除非有法定的或专业的披露权力或义务。在未经适当或特别授权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不得使用或披露任何相关信息。同时,还应确保协助其工作的业务助理人员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信守保密原则。

四、职业行为

注册会计师的行为应符合本职业的良好声誉,不得有任何损害职业形象的行为。这一义务要求注册会计师履行对社会公众、客户和同行的责任。

330 评论(10)

木木小YY

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诚信、独立性、客观和公正、良好职业行为和保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四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烙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第五条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第六条 会计师事务所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不得承接其委托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第七条 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应当向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声明,并实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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