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权STAR
没有冲突,是不一样的,一个说的是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一个说的是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在接受同级政府领导的同时,在业务上接受上级政府工作部门对口或对应机构的指导。
青笋丝爱吃榴莲
第一章 总论(一)掌握法和法律、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的形式和分类(二)掌握仲裁、民事诉讼(三)掌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四)熟悉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五)熟悉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的种类(六)了解经济纠纷的概念与解决途径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一)掌握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监督(二)掌握会计机构、会计岗位的设置、会计人员(三)熟悉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和主要内容.(四)熟悉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五)了解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适用范围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六)了解代理记账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一)掌握支付结算的原则、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二)掌握票据的概念与特征、票据权利与责任、票据行为、票据追索(三)掌握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四)掌握银行卡账户和交易、银行卡计息与收费(五)掌握汇兑、委托收款(六)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撒销(七)熟悉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八)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九)熟悉预付卡(十)熟悉结算纪律、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十一)了解支付结算的概念和支付结算的工具(十二)了解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十三)了解银行卡的概念和分类、银行卡清算市场、银行卡收单(十四)了解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十五)了解国内信用证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一)掌握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二)掌握消费税征税范围、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三)熟悉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税收优惠、增值税征收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四)熟悉消费税纳税人、消费税税目、消费税征收管理(五)了解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税法要素.(六)了解我国的现行税种与征收机关(七)了解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八)了解消费税税率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一)掌握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二)掌握资产的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三)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四)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五)熟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税收优惠(六)熟悉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所得来源的确定、税收优惠(七)了解企业所得税税率、征收管理(八)了解个人所得税税率、征收管理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一)掌握本章相关税种的纳税人(二)掌握本章相关税种的征税范围(三)掌握本章相关税种的计税依据(四)掌握本章相关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五)熟悉本章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六)了解本章相关税种的税率(税目)、征收管理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一)掌握税务登记、账簿和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二)掌握税款征收、税务检查(三)熟悉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税务行政复议范围、税务行政复议管辖(四)熟悉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五)了解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概念、适用范围、税务管理的概念(六)了解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七)了解税务管理相对人实施税收违法行为、税务行政主体实施税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第八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一)掌握劳动合同的订立(二)掌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三)掌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四)掌握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五)熟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六)熟悉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七)熟悉劳动争议的解决(八)熟悉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九)了解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十)了解违反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十一)了解社会保险的概念、社会保险费征缴与管理(十二)了解违反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以上就是环球青藤小编关于2021年初会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清单的分享,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及时关注环球青藤网校,小编将为大家做及时的资讯整理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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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预习>>第一章 总论,欢迎来做题,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知识点: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
1.行政处罚
警告;(声誉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财产罚)
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为罚)
行政拘留。(人身罚)
2.行政处分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刑事责任
1.主刑
管制:3个月以上2年以下,最高3年
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最高1年
有期徒刑: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注意1】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
【注意2】数罪中有判处了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了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2016年新增)
2.附加刑
罚金;剥夺了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注意1】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自由权;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权;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权。
【注意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属于行政责任;“罚金;没收财产”属于刑事责任。
往年精选习题:
下列法律责任形式中,属于民事责任形式的有( )。
A、没收财产
B、消除危险
C、暂扣许可证
D、赔礼道歉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2)选项A属于刑事责任;(3)选项C属于行政责任。
知识点:行政复议决定
(1)方式: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方法。
【注意】与仲裁和诉讼不同。
(2)举证责任: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3)答复时间: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新增】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30日”。
(4)决定种类:
①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②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③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5点)
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B.适用依据错误的;
C.违反法定程序的;
D.超越或者滥用权力的;
E.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注意1】被申请人不按照法律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等,视为无证据。
【注意2】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5)生效——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链接】仲裁调解书“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诉讼判决书一审“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生效。
(6)执行
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被申请人不履行成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往年精选习题:
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停止执行。( )
【正确答案】 对
【答案解析】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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