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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里的土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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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ia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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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达成上述期初余额的审计目标,注册会计师对期初余额的审计程序通常包括: (一)考虑被审计单位运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一贯性注册会计师首先应了解、分析被审计单位所选用的会计政策是否恰当,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按照所选用会计政策对被审计单位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进行处理,是否能够提供可靠、相关的会计信息;其次,如果认定被审计单位所选用的会计政策恰当,应确认该会计政策是否在每一会计期问和前后各期得到一贯执行,有无变更;再次,如果发现会计政策发生变更,应审核其变更理由是否充分,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予以变更,或者由于具体情况发生变化,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并关注被审计单位是否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要求,对会计政策变更做出适当的会计处理和充分披露。如果被审计单位上期适用的会计政策不恰当或与本期不致,注册会计师在实施期初余额审计时应提请被审计单位进行调整或予以披露。 (二)上期财务报表由前任注册会计师审计情况下的审计程序如果上期财务报表由前任注册会计师审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通过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底稿获取有关期初余额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考虑前任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1.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底稿在首次接受委托的情况下,如果被审计单位上期财务报表已经前任注册会计师审计,后任注册会计师在对被审计单位本期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就应当在征得被审计单位同意后,考虑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利用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沟通的方式包括举行会谈、电话询问或发送调查问卷等,但最有效和常用的方式是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底稿。查阅的重点通常限于对本期审计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如前任注册会计师对上期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的类型和主要内容,针对上期财务报表的审计计划和审计总结等,具体包括: (1)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工作底稿中的所有重要审计领域; (2)考虑前任注册会计师是否已实施下列审计程序,评价资产负债表重要账户期初余额的合理性: ①函证货币资金余额,测试调节表,执行截止测试; ②函证并测试投资,确认账面价值的合理性; ③函证应收账款(且函证覆盖面适当),测试坏账准备计提的适当性,执行销售截止测试; ④实施存货监盘;执行存货计价测试;确定是否存在存货积压、流动过慢或陈旧的情况;检查运输记录和收入记录,执行截止测试;考虑存货计价是否低于或高于市场价格; ⑤测试固定资产,考虑是否存在重大增加、减少,考虑折旧方法、使用年限和减值准备计提的适当性; ⑥测试递延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考虑资产余额的合理性; ⑦检查是否存在未记录负债,测试预计负债的有效性和充分性; ⑧分析所得税相关账户,确定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⑨函证负债余额及期限,测试利息费用的合理性; ⑩检查权益变动的授权和支持文件,包括发行股票、撤资和发放股利等。 (3)复核前任注册会计师建议调整分录和未更正错报汇总,并评价其对当期审计的影响。2.考虑前任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在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前任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注册会计师能否通过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底稿获取有关期初余额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注册会计师对前任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的判断。如果认为前任注册会计师不具有独立性,或者不具有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则无法通过查阅其审计工作底稿获取有关期初余额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3.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时的考虑在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时,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要求:(1)后任注册会计师在接受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业务时不得蓄意侵害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2)在接受审计业务委托前,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向前任注册会计师询问被审计单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并关注前任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可能存在的意见分歧。(3)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提请被审计单位授权前任注册会计师对其询问作出充分的答复。如果被审计单位拒绝授权,或限制前任注册会计师作出答复的范围,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向被审计单位询问原因,并考虑是否接受业务委托。(4)前任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所了解的情况对后任注册会计师的询问作出及时、充分的答复。如果受到被审计单位的限制或存在法律诉讼的顾虑,决定不向后任注册会计师作出充分答复,前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向后任注册会计师表明其答复是有限的。(5)如果后任注册会计师发现前任注册会计师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应当提请被审计单位告知前任注册会计师,并要求被审计单位安排三方会谈,以便采取措施进行妥善处理。这些都是前后任注册会计师在沟通时所必须遵守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则要求,注册会计师无论在接受委托前、接受委托后,还是在发现前任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可能存在重大错报时,均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这些同样是注册会计师在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时所必须遵守的。 (三)上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或审计结论不满意时的审计程序如果上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或者上期财务报表虽经前任注册会计师审计,但在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底稿后未能获取有关期初余额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能对期初余额得出满意结论,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期初余额有关账户的不同性质,实施相应的审计程序。账户的性质主要按照账户属于资产类还是负债类、属于流动性还是非流动性等标准加以区分。1.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审计程序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注册会计师通常可以通过本期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部分审计证据。对于存货,注册会计师还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存货监盘》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相对于非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负债而言,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流动性比较强,存在的期限比较短。期初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在本期的交易事项中通常会有所反映,因此,通过本期实施的审计程序有时可以印证期初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存在性和金额。例如:应收账款或应付账款的期初余额,通常在本期内即可收回或支付,则检查、核实本期收回或支付的事实即可被视为应收账款或应付账款期初余额存在的适当证据。在期初流动资产中,存货是个比较特殊的项目。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应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对存货实施监盘,但在首次接受委托的情况下,因为委托时间滞后,注册会计师可能未能对上期期末存货实施监盘。如果该存货对本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影响,并且已获取有关本期期末存货余额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那么,为获取有关本期期初存货余额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一项或多项审计程序:(1)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工作底稿;(2)复核上期存货盘点记录及文件;(3)检查与上期存货有关的交易记录;(4)运用毛利百分比法等进行分析。2.对非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负债的审计程序对非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负债,注册会计师通常检查形成期初余额的会计记录和其他信息。在某些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向第三方函证期初余额,或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相对于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而言,非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负债比较稳定,变动较少,因此,通过检查形成期初非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负债的会计记录和其他信息,可以获取较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例如,对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审核与这些固定资产相关的采购合同、原始发票、验收凭证等,就是比较有效的审计程序。此外,在某些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向第三方函证也是确认非流动资产类账户和非流动负债类账户期初余额的有效审计程序。例如,对期初长期银行借款,除了实施检查其相关的借款合同、借入时的原始凭证和会计记录等审计程序外,注册会计师还可以通过向贷款银行直接发函确认其期初余额。 (四)考虑账户的性质和本期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风险期初余额涉及的各财务报表项目的性质不同,对本期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风险的影响程度也不同。注册会计师应当重点关注期初余额中性质重要、对本期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风险产生较大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五)考虑期初余额对于本期财务报表的重要程度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的对象毕竟是被审计单位本期的财务报表而不是期初余额,因此,在审计期初余额时,无论是考虑被审计单位运用的会计政策,还是上期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或者是考虑期初余额相关账户的性质,都应该同时考虑期初余额对于本期财务报表而言是否重要。如果期初余额本身并不重要,或者虽然对于上期财务报表是重要的,但由于本期被审计单位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的迅速扩大,期初余额对于本期财务报表而言已经变得不重要,则注册会计师无需对其予以特别关注。只有当期初余额对于本期财务报表重要时,注册会计师才需要对其予以特别关注并实施专门的审计程序。

注册会计师审计期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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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明媚1618

一、控制测试的时间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何时实施控制测试;二是测试所针对的控制适用的时点或期间。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控制测试的目的确定控制测试的时间,并确定拟信赖的相关控制的时点或期间。二、如何考虑期中审计证据对于控制测试,注册会计师在期中实施此类程序具有更积极的作用。但是即使注册会计师已获取有关控制在期中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仍然需要考虑如何能够将控制在期中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合理延伸至期末,一个基本的考虑是针对期中至期末这段剩余期间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如果已获取有关控制在期中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并拟利用该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审计程序:(1)获取这些控制在剩余期间变化情况的审计证据;(2)确定针对剩余期间还需要获取的补充审计证据。确定针对剩余期间需要获取的补充审计证据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因素:1、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重要程度。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越大,注册会计师需要获取的剩余期间的补充证据越多。2、在期中测试的特定控制,以及自期中测试后发生的重大变动。3、在期中对有关控制运行有效性获取的审计证据的程度。4、剩余期间的长度。剩余期间越长,注册会计师需要获取的剩余期间的补充证据越多。5、在信赖控制的基础上拟缩小实质性程序的范围。注册会计师对相关控制的信赖程度越高,通常在信赖控制的基础上拟减少进一步实质性程序的范围就越大。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需要获取的剩余期间的补充证据越多。6、控制环境。在注册会计师总体上拟信赖控制的前提下,控制环境越薄弱,注册会计师需要获取的剩余期间的补充证据越多。通过测试剩余期间控制的运行有效性或测试被审计单位对控制的监督,注册会计师可以获取补充审计证据。三、如何考虑以前审计获取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在本期审计时还是可以适当考虑利用以前审计获取的有关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但是,注册会计师在利用以前审计获取的有关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时需要格外慎重,充分考虑各种因素,考虑拟信赖的以前审计中测试的控制在本期是否发生变化。如果拟信赖以前审计获取的有关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实施询问并结合观察或检查程序,获取这些控制是否已经发生变化的审计证据。鉴于特别风险的特殊性,对于旨在减轻特别风险的控制,不论该控制在本期是否发生变化,注册会计师都不应依赖以前审计获取的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每次审计中都测试这类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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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小孩儿

1.期初余额是指本期期初已经存在的账户余额,是以上期期末余额为基础,反映了以前期间的交易和上期采用的会计政策的结果。审计方法:(一)“毛利百分比法”可以审计被审单位的期初余额: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营业成本/营业收入,当收入一定时,可以根据毛利率计算出本期发出产品的成本,而根据:存货期初余额+本期购入存货=本期发出存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因为期末存货成本是通过监盘可以得到,这样就可以推算存货期初余额。(二)首次承接时审计程序。首先应了解、分析被审计单位所选用的会计政策是否恰当,是否符合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要求,按照所选用会计政策对被审计单位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进行处理,是否能够提供可靠、相关的会计信息;其次,如果认定被审计单位所选用的会计政策恰当,应确认该会计政策是否在每一会计期间和前后各期得到一贯执行,有无变更;最后,如果发现会计政策发生变更,应审核其变更理由是否充分,是否按规定予以变更,或者由于具体情况发生变化,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并关注被审计单位是否已经对会计政策变更作出适当的会计处理和充分披露。如果被审计单位上期适用的会计政策不恰当或与本期不一致,注册会计师在实施期初余额审计时应提请被审计单位进行调整或予以披露。(二)实施一项或多项审计程序。1.如果上期财务报表已经审计,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底稿,以获取有关期初余额的审计证据。(1)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底稿。查阅的重点通常限于对本期审计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如前任注册会计师对上期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的类型和主要内容,针对上期财务报表的审计计划和审计总结等,具体来讲:①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工作底稿中的所有重要审计领域;②考虑前任注册会计师是否已实施审计程序,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支持资产负债表重要账户期初余额;③复核前任注册会计师建议的调整分录和未更正错报汇总表,并评价其对当期审计的影响。(2)考虑前任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如果认为前任注册会计师不具有独立性,或者不具有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则无法通过查阅其审计工作底稿获取有关期初余额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3)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时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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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荷尖

对于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可以在本期执行相应审计程序加以验证 因为流动性资产和负债期限在一年内 凭证记录较好审查 对于存货这样重要的流动资产项目 如果本期获得了对于期末金额充分适当审计证据 针对期初数额可以实施下列审计程序1 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工作底稿 2 检查上年存货盘点记录和文件 3 检查上期存货交易记录 4 运用毛利百分比法进行分析对于非流动资产和负债的审计 可以向第三方进行函证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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