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熊简单明了
可以的我国《公司法》现行实行的是认缴资本制,公司设立登记时,登记注册公司的出资额,不需要实收,登记机关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公司成立后,股东只要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缴纳即可,认缴制可以有效的提高公司的发展力,降低企业的成本。如果办理公司注销时,出资期限没有到期的,需要区分不同情况讨论:第一、清算时公司剩余财产足以清偿对外债务,债权债务清算完毕后没有其他债务的,可以直接申请注销,不需要在补缴。第二、清算时公司剩余财产不足以清偿对外债务的,则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的规定,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综上所述,如果您两年后注销公司,缴纳相关税款,且没有其他债权债务需要履行的,则无须再缴纳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