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mianwowo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发文单位:财政部文号:[93]财会字第02号发布日期:1993-1-7执行日期:1993-7-1目 录一、总说明二、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三、会计报表(一)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二)会计报表编制说明附录: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一、总 说 明(一)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核算,便于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应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企业不得随意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四)企业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应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10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企业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特殊行业的企业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应将其会计报表一并报送。(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倆宝麻麻
会计核算流程就是由做凭证开始到编制会计报表这一过程,也叫会计循环。房地产主要是成本费用方面与其他企业不一样,成本一般是指开发成本,一般下设:“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等六个成本项目专栏,如果有项目贷款的还可设“项目利息支出”
YangBin啊啊
内容好多,先发给您一部分吧:房地产会计全套账务处理和涉及税目一、房地产涉及的税种: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和企业所得税及代扣的个人所得税等。1、营业税:税率5%。2、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是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计算缴纳。税率分别为7%(城区)、5%(郊区)、1%(农村)。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税×税率。3、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是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的税额计算缴纳,附加税率为3%。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额=营业税×3%。4、印花税:(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2)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运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万分之五;(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4)借款合同,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5)对记录资金的帐薄,按“实收资本”和“资金公积”总额的万分之五贴 花;(6)营业帐薄、权利、许可证照,按件定额贴花五元。5、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不含税收入适用税率表级数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1 不超过500元的部分 5 0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计算公式: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收入-2000-“三险一金”6、所得税(1)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2)如果属于核定征收的,按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计算公式:应交所得税=收入总额*税务核定固定比例*所得税税率(3)如果属于查帐征收的,按利润计算缴纳所得税。计算公式: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4)所得税税率: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7、房产税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8、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9、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征收,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条例》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房地产转让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经济收益,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金额包括:(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税率: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即: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二、房地产企业的账务处理给你提供一份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费共有11种(11税1费)税:营业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耕地占用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费:教育费附加一、营业税1.转让不动产销售房屋要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赠送的空调、家具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若房屋包括空调等附属设施,则空调包括在房款内,不需要单独计缴增值税。2.房屋租赁(出租)属于服务业——租赁业3.房地产销售公司买断商品房出售超过买断价格外的收入作为手续费收入,按“营业税--服务业”缴纳营业税4.单位将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5.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6.纳税人自建后销售房屋自建自用的房屋不纳税;如纳税人将自建的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二、增值税销售房屋的同时赠送空调、家具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三、土地增值税(一)一般规定1.出售——征包括三种情况:(1)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售;(3)存量房地产买卖其中对于(2)新建房地产转让(出售)的扣除项目: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②房地产开发成本③房地产开发费用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⑤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对于(3)对于存量房地产转让的扣除项目①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②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③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2.房地产抵押(1)抵押期——不征;(2)抵押期满偿还债务本息——不征;(3)抵押期满,不能偿还债务,而以房地产抵债——征。3.房地产交换单位之间换房,有收入的,征;4.将开发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等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房地产清算)5.合作建房建成后自用——不征;建成后转让——征。6.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暂免。7.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百分之二十的,免征土地增值税。8.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产生转移——不征收(清算时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二)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1.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2.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3.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①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②清算所附送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地方税务机关可核定开发成本的单位面积金额标准,并据以计算扣除。③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居委会和派出所用房、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A.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B.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C.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④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不得扣除。⑤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应按清算项目可售建筑面积所占比例等合理方法,计算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四、房产税1.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2.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五、城镇土地使用税1.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2.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原则上应按规定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但在商品房出售之前纳税确有困难的,其用地是否给予缓征或减征、免征照顾,可由地方税务局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六、契税(承受方)1.企业公司制改造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非公司制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部分资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且所占股份超过50%的,对新设公司承受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2.企业股权重组——不征3.企业合并——免征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4.企业分立——不征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5.企业出售买受人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6.企业关闭、破产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7.房屋的附属设施对于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征收契税,不涉及的,不征。七、企业所得税(一)预缴企业所得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当年实际利润据实分季(或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对开发、建造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在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利润额,计入利润总额预缴,开发产品完工、结算计税成本后按照实际利润再行调整。(二)预计利润率1.非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1)位于省、市、县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20%;(2)位于地级市、地区、盟、州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5%;(3)位于省、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10%。2.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不得低于3%。八、个人所得税1.职工(高管)工薪(取得的一次性的奖金)2.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按劳动报酬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九、印花税1.财产(房屋)租赁合同——1‰。2.产权转移书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等权力转移合同。3.营业账簿税目中记载资金的账簿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其他账簿——每件5元。4.领受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每件5元。十、城市维护建设税以营业税、增值税(赠送空调需要视力同销售征增值税)等为基数十一、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生产建设,按占用面积征税。十二、教育费附加同城市维护建设税
亲爱的猫猫99
所谓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新会计准则主要规范三类投资性房地产: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并明确指出自用房地产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范围。新企业会计准则对采用公允价值核算投资性房地产做了以下规定。1.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第二,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3.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2006) 财会[2006]3号 2006-2-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第三条 本准则规范下列投资性房地产: (一)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二)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三)已出租的建筑物。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一)自用房地产,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 (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第五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企业代建的房地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租金收入和售后租回,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第二章 确认和初始计量 第六条 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七条 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一)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二)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三)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 第八条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满足本准则第六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不满足本准则第六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章 后续计量 第九条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但本准则第十条规定的除外。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建筑物的后续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土地使用权的后续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第十条 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二)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第十一条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二条 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 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第四章 转换 第十三条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或者将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一)投资性房地产开始自用。 (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改为出租。 (三)自用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 (四)自用建筑物停止自用,改为出租。 第十四条在成本模式下,应当将房地产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第十五条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应当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六条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 第五章 处置 第十七条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 第十八条 企业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六章 披露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金额和计量模式。 (二)采用成本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或摊销,以及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 (三)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和方法,以及公允价值变动对损益的影响。 (四)房地产转换情况、理由,以及对损益或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五)当期处置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其对损益的影响。powerd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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