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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卡7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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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张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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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登报,,别人捡去了也没用,,因为采购方单位全称不符一般的操作,就是你们复印记账联2份 ,,然后盖上发票专用章,,他们就能自己扫描认证,,或手工认证了,或税局认证有些税局会要求,采购方认证后,还需要你们去税局办理《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他们再去他们的税局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这就看采购方,是否需要你们的配合了 \(^o^)/~

增值税中华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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崽崽龙08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首先要到办税厅领取并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并且要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参考资料:

198 评论(8)

2俊不在服务区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23 评论(9)

痴货哟i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农产品(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6.音像制品;

7.电子出版物;

8.二甲醚;

9.食用盐。

1、农产品包括:指农业中生产的物品,如稻、麦、高粱、棉花、烟叶、甘蔗、蔬菜等。

2、音像制品包括:CD,VCD,DVD,DVCD,EVCD,蓝光碟等。

3、电子出版物包括:只读光盘(CD- ROM、DVD- ROM等)、一次写入光盘(CD- R、DVD- R 等)、可擦写光盘(CD- RW、DVD- RW等)、软磁盘、硬磁盘、集成电路卡等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修订).中华会计网校[引用时间2018-3-28]

345 评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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