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秋云123
企业所得税允许扣除的具体项目,要在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在税前扣除:(1)借款利息支出。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2)工资、薪金支出。(3)职工工会经费2%,职工福利费14%,职工教育经费1.5%。(4)公益、救济性的捐赠。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金融、保险业是1.5%以内可以扣除(5)业务招待费。年销售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以下的不超过销售收入净额的千分之五;年销售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该部分销售净额的千分之五。(6)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上缴的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包括基本或补充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保险,可在规定比例内据实扣除。(7)固定资产租赁费。以经营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固定资产,其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租金可根据受益时间,均匀扣除;纳税人以融资租赁方式取得固定资产,其租金支出不得扣除,但可按规定提取折旧费用。(8)坏账损失及坏账准备金。企业坏账准的提取比例为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千分之五。(9)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费用。(10)资产损失(11)汇兑损益(12)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13)住房公积金(14)广告和业务宣传费。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年内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15)研究开发费用。纳税人发生的研究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据实扣除,不论可否形成无形资产,不需要资本化。盈利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比上一年度增长超过10%的,可加计扣除实际发生额的50%。(16)其他扣除项目。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扣除。
天上的叮叮猫儿
答:取得证书的当年一次性抵扣。纳税人能扣所有符合条件的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一次性定额扣3600元(预扣预缴时可以扣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别惹阿玉
1.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1)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库存存货成本+∑(本月各批进货的实际单位成本×本月各批进货的数量)]÷(月初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各批进货数量之和)
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月发出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2)移动加权平均法
本次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次发出存货的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的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2.材料成本差异
(1)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计划成本
(2)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3)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
(4)结存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
3.商品流通企业发出商品的核算
(1)毛利率法
毛利率=销售毛利/销售净额×100%
销售毛利=销售净额×毛利率
销售成本=销售净额-销售毛利
期末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货成本-本期销售成本
(2)售价金额核算法
商品进销差价率=(期初库存商品进销差价+本期购入商品进销差价)/(期初库存商品售价+本期购入商品售价)×100%
本期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本期商品销售收入×商品进销差价率
本期销售商品的成本=本期商品销售收入-本期已销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
期末结存商品的成本=期初库存商品的进价成本+本期购进商品的进价成本-本期销售商品的成本
4.固定资产折旧历年试题
(1)年限平均法
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原价×(1-预计净残值/原价)÷预计使用年限
=原价×年折旧率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
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不考虑残值直线法折旧率的两倍)
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折旧率
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固定资产账面原值-累计折旧
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的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值平均摊销(考虑预计净残值)。
(4)年数总和法
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折旧率
5.可供分配的利润=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年初未弥补亏损)+其他转入
6.某一时段履约义务收入和成本的计算
(1)本期确认的收入=交易价格总额×截至本期履约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收入
(2)本期确认的成本=预计总成本×截至本期履约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成本
7.利润的构成
(1)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研发费用-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净敞口套期收益(-净敞口套期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资产处置损失)
(2)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3)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8.所得税费用的计算
(1)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2)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3)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初余额)
9.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
(1)月末在产品成本=本月发生成本+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完工产品成本
(2)约当产量比例法:
在产品约当产量=在产品数量×完工程度
单位成本=(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发生生产成本)/(完工产品产量+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
完工产品成本=完工产品产量×单位成本
在产品成本=在产品约当产量×单位成本或(总成本-完工产品成本)
(3)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价法:
月末在产品成本=月末在产品数量×在产品单位定额成本
完工产品成本=(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发生生产成本)-月末在产品成本
完工产品单位成本=完工产品总成本/产成品产量
(4)定额比例法:
分配率=(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发生生产费用)÷(完工产品定额+月末在产品定额)
完工产品应分配的成本=分配率×完工产品定额
月末在产品应分配的成本=分配率×月末在产品定额
10.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
(1)直接分配法:
分配率=待分配的辅助生产费用÷对外提供的劳务总量
各部门应分配的费用=分配率×该部门耗用的劳务量
(2)交互分配法:
对内分配率=辅助生产费用总额÷劳务总量
对外分配率=(交互分配前的成本费用+交互分配转入的成本费用-交互分配转出的成本费用)÷对外提供的劳务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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