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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财政局关于发放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要求:自2019年度起,通过考试取得的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及证书管理工作,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财政部门负责办理。2018年及以前年度此类证书发放及补办等管理工作,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一、发放、领取时间:2021年2月22日-6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有关要求:
1、中级资格证书:中级资格证书由三门峡市财政局会计科发放。考试通过考生领取证书前,请登录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www.hncz.gov.cn/kj/)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后方能领取中级证书。领取中级证书时请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准考证;
2、初级资格证书:初级资格考试通过考生,请到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财政局会计科领取证书。领取时请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3、由于证书的唯一性,不支持委托代领。特殊情况委托代领的,受委托人除必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外,还必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准考证,经审核后方可登记领取。由委托代领证书所产生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4、疫情防控期间,请自觉带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不聚堆、结伴领证。
三、地点:崤山路与甘棠路交叉口西北角三门峡市财政局会计科909房间。
咨询电话:;。
四、初级资格证书领取咨询电话:
1、义马市财政局会计科:
2、渑池县财政局会计科:
3、陕州区财政局会计科:
4、灵宝市财政局会计科:
5、卢氏县财政局会计科:
三门峡市财政局
2021年2月5日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2020年河南三门峡初会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具体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同时祝愿各位考生都能认真备考,顺利通过考试!
沙土花生
关于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补发管理事项的通告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385号)及《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黑财会〔2020〕52号)有关要求,市级以上财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负责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补发管理工作。
一、证书补办流程。考生提出证书补办申请,提交到哈尔滨市会计考试与财政票据服务中心(哈尔滨市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会计考试服务中心)信息审核,由市会计考试服务中心汇总后报省财政厅;
补领申报材料:1.持证人员须提交《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见附件1)2份;2.《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身份证信息、姓名信息有误的,须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相关相关证明);4.近期免冠1寸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
二、《合格人员登记表》补办流程。考生提出《合格人员登记表》补办申请,提交到市会计考试服务中心信息审核,由市会计考试服务中心汇总后报省财政厅。
补领申报材料:1.持证人员须提交《<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申请补办登记表》(附件2)2份;2.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证书补办时间。按照省财政厅要求,证书补发集中办理。市会计考试服务中心每年2月、5月、8月、11月的10--25日(工作日)受理证书补办申请。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向市会计考试服务中心提交相关补办材料。
四、《合格人员登记表》补办时间。市会计考试服务中心每月10--25日(工作日)集中受理一次补办申报,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向市会计考试服务中心提交相关补办材料。
补办2009年及以前年度《考生合格登记表》的,由市地级以上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地址: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56号
咨询电话:
邮箱:
哈尔滨市会计考试与财政票据服务中心
(哈尔滨市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
2021年1月12日
以上就是哈尔滨公布初级会计证书补发管理事项通告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及时关注本平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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