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葳蕤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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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铃薯菇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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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岗位责任制财务总监岗位职责第一条 在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总管公司会计、报表、预算工作。第二条 负责制订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第三条 制订和管理税收政策方案及程序。第四条 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核算的组织、数据管理体系,以及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第五条 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组织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监督公司遵守国家财经法令、纪律,以及董事会决议。总会计师岗位责任制第六条 按照《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政策、制度的规定,负责领导本单位的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正确分配企业收益,协调好各方面的经济关系。第七条 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等方面的工作: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进行经济活动分析。第八条 协助本单位行政领导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及基本建设投资等问题作出决策;参与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科技研究、商品(劳务)价格和工资奖金等方案的制订和重大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的洽谈、审查、签订工作。审查并签署单位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专题报告和会计决算报表。审查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并参加会签。负责本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并就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培训,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承办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会计主管岗位责任制第九条 在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和总会计师领导下,全面负责本企业会计机构的财务会计工作。第十条 负责组织和实施制订有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如内部结算办法,财务管理若干规定,成本核算方法,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管理办法等)。第十一条 负责组织实施月、季、年度财力收支计划,层层落实与分解,并负责对执行的检查与分析、建议。第十二条 定期审核各种会计报表、年度决算报告及财务情况说明书,并对上述会计报表、决算报告和有关资料所提供财会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承担责任。第十三条 参加有关的生产经营、对外投资洽谈合同的会议,提出财会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第十四条 实行会计监督,严格维护财经纪律,对重要的财务收支业务应亲自作不定期的抽查和复审。第十五条 负责组织会计人员日常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支持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第十六条 负责检查各会计岗位履行职责的情况,及时提出指导意见。第十七条 负责对会计人员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和奖惩。第十八条 负责搞好同生产、经营、业务、采购、供销等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出纳岗位责任制第十九条 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及外汇管理规定,根据财务部主办会计审核签章的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办理款项的收付。2、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及原始凭证附件上加盖“收讫”、“付讫”戳记,并在登记后于次日将收付款凭证返回财务部主办会计。第二十条 登记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1、在会计人员制证无误的情况下负责现金收付业务,并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每天结出余额与实存现金核对。2、按币种和账号分开设置并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3、办理各种转账结算业务,根据会计制证受理各种票据(如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等),填写进账单办理银行入账手续。根据会计制证签发各种票据办理信款手续,并负责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并负责对银行对账单,定期填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第二十一条 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1、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2、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第二十二条 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1、负责登记各种票据领用登记簿(含票据名称、号码、领用日期、付款单位、付款用途和领票人等内容)。2、负责保管预留银行印鉴中的任一枚印鉴(如支票专用章或出纳员私章)。第二十三条 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固定资产会计岗位责任制第二十四条 负责制订固定资产目录,划分生产经营用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第二十五条 负责审核订货合同、工程立项批准书等,做好固定资产增加的核算(含购入、自行建造、其他单位投资转入、融资租入、改建扩建、接受捐赠增加的固定资产)。第二十六条 负责审核批准文件,做好固定资产减少的核算(含出售、盘亏、损毁、投资转出减少的固定资产)。第二十七条 负责协调财产管理部门做好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和对账工作。第二十八条 督促财产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提高资产利用效率。流动资产会计岗位责任制第二十九条 负责短期投资的核算(含审核短期投资的文件和报告)。第三十条 负责应收账款(含坏账准备)的核算。第三十一条 负责预付账款的核算。第三十二条 负责其他应收款的核算。第三十三条 负责存货的核算(含原材料或材料物资、在产品、产成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第三十四条 负责待摊费用的核算。第三十五条 负责待处理财产(指流动资产)损益的核算等。第三十六条 编制财务计划,组织实施月度财务收支计划。第三十七条 负责资金调度,做到收支平衡。第三十八条 核实资金定额,考核资金指标。第三十九条 分析资金利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损益会计岗位责任制第四十条 负责各项收入(如产品或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汇兑损益、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等)的核算。第四十一条 审核各项收入的价格、销售数量、确认收入入账时间。第四十二条 及时督促资金回笼,减少债权资产占用,防止坏账损失发生。第四十三条 负责成本(如生产成本、制造费用、产品或商品销售成本、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外支出)、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的核算。第四十四条 负责成本核算,登记成本明细账。第四十五条 审查车间成本,核算生产成本。第四十六条 掌握目标成本,考核成本指标。第四十七条 编制成本报表,检查在制半成品成本,保证账实相符。第四十八条 负责利润的核算等。管理会计岗位责任制第四十九条 对财务成本进行预算,提出决策分析数据。1、应用本量利分析和数量统计的方法,进行成本、销售和利润的预测。2、参与生产经营短期决策和长期投资决策,提出有关决策分析的数据。第五十条 全面预算,确定各项财务目标。1、根据生产经营目标,编制公司的全面预算,确定目标成本和目标利润。2、提出增收节支的措施,保证成本目标和利润目标的实现提高经济效益。第五十一条 和财务成本进行控制,开展价值分析。1、建立财务成本控制体系,对成本和资金进行控制,保证生产经营目标和利润目标的完成。2、对产品零部件进行价值分析,按部门进行利润的敏感性分析,以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第五十二条 评价经济业绩,考核责任单位实绩和成果。1、建立成本和利润责任中心,编制责任预算,实行责任会计,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2、通过对各责任中心业绩报告的实际数与预算数的对比,考核评价各责任中心的工作实绩和经营效果。企业会计稽核岗位责任制第五十四条 负责审核记账凭证(含所附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第五十五条 审核是否正确运用会计科目及其科目对应关系。1、审核摘要填写是否规范、简明扼要。2、审核会计分录借金额是否平衡。3、审核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附件数是否相符。4、审核登记总账和明细账是否遵守记账规则。5、审核运用更正错误的方法是否正确。6、审核会计报表的勾稽关系,表与表之间是否衔接。7、审核会计报表编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合规。第五十六条 审核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

责任会计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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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abaobao

责任会计是以往的各种会计管理制度的发展。责任会计是在分权管理条件下,为适应经济责任制的要求,在企业内部建立若干责任单位,并对它们分工负责的经济活动进行规划、控制、考核与业绩评价的一整套会计制度。责任会计职能是由一设置责任中心,明确权责范围。依据各部门经营活动的特点,将其划分为若干责任中心,明确职责范围,使其能在权限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二编制责任预算,确定考核标准。将企业的总体目标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中心,作为其开展经营活动评价工作成果的基本标准和主要依据。三建立跟踪系统,进行反馈控制。对每一个责任中心建立起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系统,定期将实际数与预算数对比,找出差异,分析原因,控制和调节经营活动。四分析评价业绩,建立奖罚制度。通过定期编制业绩报告,对各责任中心的工作成果进行分析和评价,以实际成果的好坏进行奖惩,从而最大限度调动各责任中心的积极性,促使其相互协调,提高生产经营效率所组成的。更多职业教育培训,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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丸子的小雕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是一对既联系紧密、又相互区别的概念,实务中,对于二者及其关系往往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从理论上对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加以辨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关系 会计责任是指会计责任主体对其会计行为及会计活动的后果应承担的责任,包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并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审计责任是指审计责任主体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的职责以及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应承担的责任,即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既相互联系,也存在差异。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一致性主要表现为二个方面,一是受托责任关系的存在是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产生的共同前提。根据现代经济学和管理学的理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后,在二者之间形成委托与受托责任关系,所有者只享有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和分红权而无权干涉企业内部的经营,企业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则应尽力经管好所有者的财产,不断使其保值增值,同时,还要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通过会计报告说明自己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但会计报告所表述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是否属实,客观上需要由独立的第三者予以证实,这样产生了另一种受托关系—审计关系,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依据审计准则,对经营者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查,并出具审计报告予以证实,履行审计责任,可见,受托责任关系的存在是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产生的共同前提,但由于审计活动是要对会计责任履行情况予以审查证实,因此,审计责任的履行对会计责任主体履行会计责任是一种约束和促进。二是广泛的责任对象是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共同特征。责任对象即对负责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资料已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企业微观决策的基础,是评价管理水平和经营情况、防范经营风险和金融风险、检查和监督经济行为的依据,会计责任主体不仅要对投资人负责,而且要对债权人、政府部门、职工团体和个人以及原材料供应商、产品销售商等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尽管法律保护的责任对象主要是投资人、债权人、政府部门,但是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说,要想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不断发展、壮大,就必须得到社会的认可,这样它才可以在人才招聘,产品销售、材料供应等方面取得一定优势,为此,向社会各方提供必要的信息,包括会计信息,以求得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就显得非常重要,因而,企业职工、一般社会公众、原材料供应商、产品销售商、财务分析和咨询机构等会计信息使用者都可能成为会计责任对象。同样,审计责任对象不仅局限于客户,还包括依赖和利用会计资料和审计意见进行决策的第三者,即债权人、政府部门、企业及职工、保险商、咨询服务机构等社会公众,西方注册会计师职业界有句谚语:“社会公众是注册会计师的唯一委托人”莫茨.夏拉夫在1961年出版的《审计理论结构》中阐述到注册会计师“不仅对其委托人和信赖于他的意见的人负有责任,而且作为职业专家,他们理应对经济社会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恰当地说明了注册会计师对社会公众负责的显著特征,在国外及我国的有关法律中,对多元的审计责任对象都有相关的规定,实务中,由投资者以外的第三者起诉会计师事务所的诉讼案件及其判例已司空见惯,可见,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在对谁负责的问题上具有相同特征。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差异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责任主体不同。会计责任是由各单位承担的,我国新修订的《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等,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会计责任主体,同时也明确了会计工作相关人员在履行会计职责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审计责任是由依据约定承办审计业务并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承担的。其次,责任性质不同。会计的目的是为了编报会计报表,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主要承担正确选择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全面完整反映企业经济业务的责任。审计目的是评价被审单位所作出的选择是否恰当,从而评价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公允性,主要承担评价鉴证责任,前者是会计信息的“生产者”,负责组织目标产品的生产,后者是会计信息的检验者,负责目标产品的审验,二者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责任。再次,责任内容不同。会计责任的内容包括选择和应用适当的会计处理方法,保持完整的会计记录,建立健全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并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其中,真实性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合法性指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也就是说,保证会计报表的质量,被审单位责无旁贷。审计责任的内容是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其中,真实性包括如实反映,可证实性和不偏不倚三个方面含义,如实反映是指审计报告应如实反映审计人员的审计范围、审计依据、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应表示的审计意见;可证实性是指事后可以验证,要求有根有据、脉络清楚,其他注册会计师需要时都可按既定程序与方法对审计证据进行重新处理,并获得相同的结论; 不偏不倚是指审计意见的表达应不受任何偏见或成见的影响,对影响财务信息公允表达的所有重要信息均予披露。合法性是指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出具必须符合注册会计师法和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可见,二者是两种不同内容的责任。最后,责任衡量标准不同。衡量判断会计责任履行程度的法律标准是会计法、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会计法规,衡量判断审计责任履行程度的法律标准是注册会计师法、独立审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二、辨析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现实意义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关系表明,虽然二者具有相同特征,但相互不可替代,我们既不应该由于其共性而将其混淆,也不应该由于其差异而过分强调一方忽视另一方。正确认识和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对于消除有关各方认识误区,指导实践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1.有助于增强被审单位的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近年来,根据媒体披露的信息,会计造假足以让人瞠目,其中原因不乏被审计单位对自身责任认识上的模糊,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琼民源原董事长马玉和对公司造假帐的事实供认不讳,但他仍然不服,认为“大家都这么干,为什么单单抓我”可谓代表了造假者的典型心态。2000年7月1日,尽管国家实施的新《会计法》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的会计责任,然而会计造假的大案仍有发生,表明会计责任主体意识在当事人心目中的淡漠。此外,有的被审单位存在转嫁责任的不良心理,认为产品(会计信息)合格与否,全靠检验员(注册会计师)的检验,只要检验过关,产品出厂以后出现质量问题,在于检验员失职,大家会追究检验环节的责任。这种转嫁责任的心态会使其利用审计的自身局限以及注册会计师的疏漏挺而走险,助长其造假之风。正确认识和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有助于被审计单位领导和会计人员明确自身职责,增强责任感,自觉接受会计法规的约束,提高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水平,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2.有助于增强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执业水平。 尽管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将被审单位的会计责任写入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审计报告,并要求被审单位出具声明书以示对会计责任的强调,同时在业务约定书中强调审计的局限性及审计意见的“合理保证”作用,但这些防范责任风险的措施只能防范注册会计师承担不应承担的审计责任,并不能减轻其应负的审计责任、成为推脱责任的借口,规避责任风险,最好的办法就是严格按照专业标准,规范执业行为,谨慎执业,只有正确认识和切实履行审计责任,注册会计师事业才可能取得长足发展。 3.有助于司法部门和社会公众合理确认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维护其合法权益。 自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世界各国控告注册会计师的诉讼案件急剧增加,人们称之为注册会计师的“诉讼爆炸”时代。我国控告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诉讼虽然始于近几年,但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注册会计师被控告的原因可能是注册会计师方面的责任,也可能是被审计单位方面的责任,也可能是使用者认识差异所致。如何合理确认各方责任,做到司法公正,把握和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就显得尤为关键。实务中,受“深口袋”理论及法院判例的影响,往往会加重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因此,这一理论问题并非只有职业界才予关注。明确二种责任及其关系,能够为司法部门合理判定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提供前提,同时可以减少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的误解,维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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