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扫落叶
第二十六条各级财政部门、企业主管部门、企业(集团)必须认真组织好各级汇总会计报表、数据软盘等资料的检查复核,确保上报数据资料真实、准确和规范。第二十七条审核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填报范围是否全面,报表编制方法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财务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是否符合年度汇总会计报表各项统一规定要求,报表填报项目及指标是否准确,报表数据和软盘数据是否一致,分户报表、汇总报表与有关工作表数据的相关关系,汇总数据、分析数据与有关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所公布相关数据是否存在差异等。第二十八条基层企业应首先审核本企业上报报表和相关数据资料是否符合有关制度、规章以及其他的政策规定,审核数据录入是否规范,汇总方法是否正确。对经审核无误后的企业汇总会计报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或产权关系逐级上报。第二十九条各级财政部门、企业主管部门、企业(集团)应对下级企业或部门上报的企业年度会计信息报告进行审核。(一)审核报表的各项内容、指标是否真实、合理,金额单位是否正确,有无漏填项目,上报手续是否符合规定。(二)审核实际汇编户数与录入计算机户数是否一致,以及年度间增减变化情况。(三)审核汇总报表数据与分户报表数据是否按照规定的要求相互衔接。(四)审核企业报表数据中的重点指标(比如企业户数、资产总额、利润总额、职工人数、工资总额等指标),与有关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所公布相关数据是否一致。(五)企业是否按规定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年度报表审计,是否附报完整的审计报告。第三十条审核工作应采取人工审核与计算机软件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自行核对、集中会审、委托审核等。(一)自行核对;企业在上报年度汇总会计信息报告前应自行将本单位报表、软盘以及有关数据资料,按统一规定的审核内容进行逐项复核。(二)集中会审:各级财政部门或企业主管部门、企业(集团)组织专门力量对汇编范围内的企业报表、软盘及相关资料,按照统一的标准及要求进行集中对账或分户复核。(三)委托审核:由财政部门指定的中介机构对特定企业报表数据进行抽查。第三十一条各级财政部门(或授权中介机构)应对各企业上报的企业年度汇总会计信息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并签字盖章,凡发现漏报、错报、虚报、瞒报等情况,以及数据软盘与报表数据不一致等,应要求该企业立即纠正,经企业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限期重新上报。第三十二条各级财政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集团)对所属企业报表数据审核无误后,应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上下级关系、产权关系或财务隶属关系,采取自下而上方式层层汇总上报。地方财政部门、中央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编制的企业年度汇总会计信息报告,应于次年4月底前上报财政部。第三十三条按产权关系上报的应遵照以下规定:(一)对投资份额占50%以上,或不占50%以上但拥有相对控股权或通过其他方式拥有控制权的企业,其报表由拥有控股或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和上报。(二)投资各方股份均等的企业,其报表由协议主管部门或投资企业负责收集、汇总和上报,同时将该企业的报表抄送各投资方。
Joanrry琼
1、由单位主管部门或被审单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方初步接触,对拟进行审计的单位或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了解;
2、签订业务约定书;会计师事务所进场进行现场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初稿;
3、与被审单位或建设项目主管部门交换意见,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扩展资料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dragonyanyan
1.由单位主管部门或被审单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方初步接触,对拟进行审计的单位或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了解;2.签订业务约定书;会计师事务所进场进行现场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初稿;3.与被审单位或建设项目主管部门交换意见,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孤山幽灵
一、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基本流程:1、“一枝笔”审批模式。这是指一切财务收支全部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总会计师或主管会计工作的副职)一人审批。符合《会计法》中“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原则。其优点在于能够克服多级审批造成的监督失控或审批标准掌握不一的问题。但是其缺点则是不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容易导致腐败。特别是有些单位负责人把“一枝笔”审批错误地认为是一个人说了算,难以约束。再加之单位负责人的主要精力集中在经营管理上,对各项财务收支也不可能事无巨细地进行审批。所以这种审批模式应当予以改革和完善,加强民主理财建设,对于大型投资应经过领导集体协商,涉及职工利益事项应通过职代会表决等。2、分级审批模式。这种审批模式根据业务范围和金额大小,分级确定审批人员。单位领导副职(分管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其主管业务范围和一定金额范围内具有审批权,但对于重要的财务收支或金额较大的财务收支,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审批。金额巨大的财务收支,需要通过单位领导集体审批。这种审批制度的优点在于避免了权力的过分集中,有利于形成对审批人员的约束和牵制;并且由于审批人员一般是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单位分管领导,他们对审批范围内的财务收支情况比较了解,可以提高审批质量。3、多重审批模式。这是指所有财务收支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审批人员共同审批。在实际工作中,这种制度的具体做法各不相同。有的单位实行职能部门负责人先审,单位负责人后审;有的单位实行职能部门负责人先审,分管领导后审;有的单位甚至还需要单位负责人最终审批;也有的单位实行分管领导先审,单位负责人后审等等。这种审批制度的优点在于符合内部控制制度的相互牵扯制原则,能够提高审批质量。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内容1、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明确审批人及其对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根据授权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在确定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时,必须坚持可控性原则,即审批人员必须能够对其审批权限内的经济业务具有控制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审批人员能够正确审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提高审批质量。2、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单位发生的各项财务收支,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单位一般先由经办人员在取得或填制的原始凭证上签字,然后再向规定的审批人员审批,审批通过后交给会计部门审核入账或报账,这种审批模式有许多不足之处。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会计人员,先审批后审核,即使会计人员发现疑问也已是“既成事实”,会计人员往往不会或不敢有异议,这显然不利于发挥会计的审核监督作用。因此,在设计审批程序时,如果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审核人员,应实行先审核、后审批的程序。3、财务收支审批内容。财务收支审批的内容主要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具体包括:(1)财务收支是否符合财务计划或合同规定;(2)财务收支是否符合《会计法》、有关法规和内部会计管理制度;(3)财务收支的内容和数据是否真实;(4)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效益性原则;(5)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等等。4、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必须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在审批制度中,必须规定审批人员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具体包括:审批人员应该定期向授权领导或职工代表汇报其审批情况,审批人员失职应该承担的责任等。
优质会计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