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虹阳光
法律分析:不合理。看起来是违大的情操,实际是违规操作。如果垫的钱不是花在企业上的,而是作为其他员工借支或什么的,那就和企业无关,是私人的借贷关系。如果是用于企业的,需要补来单据,报销,清理金额,办理好交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十六条 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帐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帐簿登记、核算。
第十七条 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帐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江秀梅+刘洋
其实这种问题没有什么合适不合适这一说。要是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的话,这样做肯定是不合适的。但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肯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突发情况,,必须去税务大厅办事情,突然需要缴纳罚款,或者说是缴纳税款,有可能金额并不是很大,这个时候只有财务人员自己先垫着,然后回公司报销啊。不可能为了这么一点钱,罚款都不缴纳了,回去公司拿钱了在跑一趟吧、所以,在实际的生活中,会遇到很多突发的情况,这个就要看自己灵活应对了。如果金额不大,我还是支持的。如果说金额太大,或者说超过了自己能够承受的范围,还是建议考虑考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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