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子郭郭
3年。财政部在印发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2013〕20号)中,明确了工作规范的衔接过渡办法:“工作规范施行前已经投入使用的会计软件不符合工作规范要求的,应当自工作规范施行之日起3年内进行升级完善,达到要求。”也就是说,对于2014年1月6日前购买或者企业自行开发上线的会计软件,可以有3年过渡期。而在此日期之后购买或者开发上线的软件,应当满足工作规范要求,没有过渡期。自2017年1月6日起,所有软件都应当满足工作规范要求。需要指出的是,对于会计软件的功能,过去发布的《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财会字〔1994〕27号)也有规定。对于工作规范延续该文件的规定,即会计软件过去和现在都应当遵循的规定,是没有过渡期的。如果满意我们的回答请记得[釆纳],你的采纳是我们答题的无限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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