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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利润是已经扣除了会计折旧后的利润,但是这个已经扣除的会计折旧并不是就完全等于税法允许的折旧扣除,因此,一般在计算这个税法应税所得额的时候,就把会计折旧加回去,再计算出税法允许的折旧来进行抵减。举个简单例子:会计利润100万,会计折旧为50万,按照税法计算允许扣除的折旧为40万,那么税法应纳税所得额=100+50-40=110万或者=100+(50-40)=110万
克利玛碴
企业在计提固定资产帐时,一般是按会计年限计提折旧。如果会计确定的折旧年限短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那么企业应当在会计确定的折旧年限内,每年就会计折旧大于税法允许的最大折旧的差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如果会计确定的折旧年限长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可视为会计与税法无差异。企业也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或更长年限)计算税前扣除的折旧,即企业应当在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或更长年限)内,每年就会计折旧小于税法折旧的差额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是资产确认的一项基本条件。要确认固定资产,企业取得该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支出必须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有时需要根据所获得的最新资料,对固定资产的成本进行合理的估计。如果企业能够合理地估计出固定资产的成本,则视同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扩展资料:
对于原始价值较大、使用年限较长的劳动资料,按照固定资产来进行核算;而对于原始价值较小、使用年限较短的劳动资料,按照低值易耗品来进行核算。在中国的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通常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和工具等。
固定资金的循环期比较长,它不是取决于产品的生产周期,而是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固定资金的价值补偿和实物更新是分别进行的,前者是随着固定资产折旧逐步完成的,后者是在固定资产不能使用或不宜使用时,用平时积累的折旧基金来实现的。
在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时,需要支付相当数量的货币资金,这种投资是一次性的,但投资的回收是通过固定资产折旧分期进行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
wangmiao1211
具体来说都是对资产的折旧,定义上没有区别,原理也没有区别,只是说法有所不同,直线法只是税法折旧的方法,其原理与会计上的平均年限法一样。
实务中,对于同一项资产税法和会计的折旧规定有可能会不同,于是就会出现税法与会计上对于所得税的确认的差别,这就产生了所得税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会计准则(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举个简单的例子。
一项固定资产买价80万,会计上折旧年限为8年,税法上为10年,税法与会计的折旧方法相同,都是直线法计提.那么税法年折旧额为8万,会计为10万,产生2万的差异,这个差异便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果本年会计利润为100万,那么所得税做账:
应纳税所得额=100+2=102万。
(税法)应交税费=102*25%=25.5万。
(会计)所得税费用=100*25%=25万。
借:所得税费用25。
递延所得税资产0.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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