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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QP课程即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QP),它以自修为主的英语学习课程考试,考试内容包括财务汇报,企业财务,业务鉴证,税务共4个单元和一个期中考试。QP学院可透过工会提供的教材吸收专业知识,并参加工会举办的工作坊,巩固专业及通识技能。mpacc会计硕士修完指定科目,可直接注册入读香港会计师工会专业资格课程,QP课程毕业生可豁免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四门科目。

管理会计Q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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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气体911

文件管理程序里有详细的编码规则说明,QP是体系文件里的二阶程序文件

84 评论(8)

猪猪的面团

总的来说,具有会计背景的人有资格报名。一般而言,申请人必须持有认可的内地大学或学位授予机构认可的学士或硕士学位证书及须符合报读QP的胜任能力要求,当中包括:财务报告、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税务、商业法、公司法、管理信息系统、经济学、统计学、市场营销和专业的道德学。

259 评论(15)

boneash2004

没有这种情形。

免试的条件如下: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免试年度为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年度,申请人应当于本年度考试开始前提交免试申请。

国家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实施。

扩展资料:

考试资格:

具有高等专科及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豁免规定:

(一)内地与香港部分注会考试互免

根据最新文件:取得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全科合格证的人员在报名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申请豁免会计、审计和财务成本管理三个科目。

参加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在报名应考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时,可以豁免“财务管理”和“审计和资讯管理”“财务汇报”三个单元科目。

(二)中国CPA可豁免美国CMA/CFM证书PART-1考试

国际著名的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协会IMA也于2005年年初,豁免中国CPA参加该协会的CM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和CFM(美国注册财务管理师)证书的PART-1考试。中国CPA可以免考CMA、CFM的PART-1。

(三)中国CPA与ICAEW的ACA考试互免

2008年1月9日,中注协与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ICAEW)签署考试互免协议。根据协议,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全科合格的中注协会员报名参加ICAEW的ACA考试时,可以豁免会计、鉴证、公司和财务、法律、管理信息、税收原理、审计与鉴证、税法、财务会计等9个科目的考试。

通过ACA考试的ICAEW会员在报名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豁免财务成本管理和审计等两个科目的考试。

(四)中国CPA可豁免国际AIA证书12门课程

根据国际AIA最新规定: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全科合格的中注协会员报名参加AIA考试时,可以豁免12个考试科目的考试。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注册会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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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流程编辑第一条 管理部门 1、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为档案管理部门,设置档案专管岗位,由一人全权负责。2、文书结案后,原稿由档案专管人员归档,经办部门视实际需要留存影本。如为特殊案件因业务处理需要,原稿须由经办部门保管者,应经客户服务中心部门主管同意后妥为保存,客户服务中心以影本归档,原稿用毕后仍应送客户服务中心归档并换回影本。第二条 文件点收 文件结案移送归档时,依如下原则点收: 1、检查文件的本文及附件是否完整,如有短少,应即追查归入。2、文件如经抽存者,应有客户服务中心部门主管及档案专管的签认。3、文件的处理手续是否完备,如有遗漏,应即退回经办部门补办。4、与本案无关的文件或不应随案归档的文件,应即退回经办部门。第三条 文件整理 点收文件后,应依下列方式整理: 1、中文直写文件以右方装订为原则,中文横写或外文文件则以左方装订为原则。 2、右方装订文件及其附件均应对准右上角,左方装订则对准左上角理齐钉牢。3、文件如有皱折、破损、参差不齐等情形,应先整补,裁切折叠,使其整齐划一。 第四条 档案分类 1、档案分类应视案件内容、部门组织、业务项目等因素,按部门、大类、小类三级分类。先以部门别区分,部门别之后依案件性质分为若干大类,再在同类中依序分为若干小类。2、档案分类应力求切合实用。倘因案件较多,前款三级不敷应用时得于第三级之后另增第四级“细类”。如案件不多,亦可仅使用“部门”及“大类”或“小类”二级。3、同一“小类”(或细类)之案件以装订于一档夹为原则,如案件较多,一个档夹不敷使用时,得分为两个以上的档夹装订,并于小类(或细类)之后增设“卷次”编号,以便查考。4、每一档夹封面内页应设“目次表”,案件归档时依序编号、登录,并以每一案一个“目次”编号为原则。5、档号之表示方式如下 A1A2——B1B2C1C2D1——E1E2,A1A2为经办部门代号,B1B2为大类号,C1C2为小类号。D1为档卷卷次,E1E2为档案目次。第五条 档案名称及编号 1、档案各级分类应赋予一名称,其名称应简明扼要,以能充分表示档案内容 性质为原则,且有一定范畴,不宜笼统含混。2、各级分类、卷次及目次的编号,均以十进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位数使用视案件多寡及增长情形而斟酌决定。3、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编制“档案分类编号表”,即将所有分类各级名 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4、档案分类各级编号内应预留若干空档,以备将来组织扩大或业务增繁时,随时增补之用。5、档案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一经确定,不宜任意修改,如确有修改必要,应事先审慎研议,并拟具新旧档案分类编号对照表,以免混淆。 第六条 档号编定 1、案件如系新案,应就“档案分类编号表”,查明该案件所属类别及其卷次、目次 顺序编列档号。2、案件如可归属前案,应查明前案之档号予以同号编列。3、档号以一案一号为原则,遇有一案件叙述数事或一案归入多类者,应先确定其主 要类别,编列档号。4、档号应自左而右编列,右方装订的案件,应将档号填写于案件首页的左上角;左方装订者则填写于右上角。第七条 归档与档案清理 1、归档文件,应依目次号顺序以活页方式装订于相关类别的档夹内,并视实际需要 使用“见出纸”注明目次号码,以便翻阅。2、档夹的背脊应标明档夹内所含案件的分类编号及名称,以便查档。 第八条 保存期限 文件保存期限除政府有关法令或本企业其他规章特定者外,依下列规定办理: 1.永久保存:(1)公司章程;(2)股东名簿;(3)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4)董事会及股东会纪录;(5)财务报表;(6)政府机关核准文件;(7)不动产所有权状及其他债权凭证;(8)工程设计图;(9)其他经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2、10年保存:(1)预算、决算书类;(2)会计凭证;(3)事业计划资料;(4)其他经核定须保存10年的文书。3、5年保存:(1)期满或解除之合约;(2)其他经核定保存5年的文书。4、1年保存:结案后无长期保存必要者。5、规章由规章管理部门永久保存,使用部门视其有效期间予以保存。第九条 档卷清理 1.管档人员应随时拂拭档案架,维护档案清洁,以防虫蛀腐朽。每年年度更换时, 依规定清理一次,已届保存期限者,得予销毁,销毁前应造册呈总经理核准,必 要时向主管官署报备,并于目录表之附注栏内注明销毁日期。2.保管期限届满的文件中,部分经核定仍有保存参考价值者,管档人员应将“ 收(发)文登记单”第五联附注在其保留文件上,并在第五联上注明部分销毁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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