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ny小波
以物易物账务处理分录:
借:固定资产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除外。
特点:
1、固定资金的循环期比较长,它不是取决于产品的生产周期,而是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2、固定资金的价值补偿和实物更新是分别进行的,前者是随着固定资产折旧逐步完成的,后者是在固定资产不能使用或不宜使用时,用平时积累的折旧基金来实现的。
3、在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时,需要支付相当数量的货币资金,这种投资是一次性的,但投资的回收是通过固定资产折旧分期进行的。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固定资产
垂杨紫陌
以物易物是一种较为特殊的购销活动,是指购销双方不是以货币结算,而是以同等价款的货物相互结算,实现货物购销的一种方式。
借:固定资产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扩展资料:
“主营业务收入”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账户下,应按照主营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本账户期末应无余额。
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实现的确定
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是指销售产品(商品)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商业、农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商业等企业的代购代销收入;工业企业的销售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收入,提供工业性劳务收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转让收入,商品房及配套设施销售收入等。
企业销售收入的确定,应遵循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企业应当在发生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⑴采取交款提货销售方式,无论产品(商品)是否发出,只要货款已经收到,发票账单和提货单已经交于购货方,即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⑵采取预收货款销售方式,在收到购货单位的预收货款。产品(商品)已经发出时,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⑶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以本期实际收到的价款或以合同约定的本期应收价款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⑷采取托收承付或委托银行收款销售方式,在发出产品(商品)并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⑸采取委托代销方式,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加⑸ 采取委托代销方式 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买断代销,应当有和代销商签订相关凭证后计入该企业的收入;另一种按代销商的业绩会费的,才是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⑹采取商业汇票结算销售方式,以收到购货方开出并承兑的商业汇票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⑺采取自营出口销售方式,陆运以取得承运货物收据或铁路运单;海运以取得出口装船提单;空运以取得运单,并向银行办理出口账单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⑻采取委托外贸代理出口销售方式,以收到外贸企业代办的运单和银行账单凭证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⑼采取为其他单位加工、制造大型机器设备、船舶和提供劳务的销售方式,持续时间在1年以上的,按完工进度或实际完成工程量,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⑽企业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也应按规定作为应税销售收入处理。
①采取委托代销方式销售商品的企业,委托方将委托代销的商品作为手续费直接从委托代销商品中支付给受托方的,其支付给委托方的商品应视同销售处理。
②企业将该企业的产品(商品)用于该企业的基本建设、改扩建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在该商品、产品领用时视同销售。
③企业将该企业的产品(商品)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经营者的,在产品(商品)移送时视同销售。
④企业将该企业的产品(商品)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在产品(商品)分配移送时视同销售。
⑤企业将该企业的产品(商品)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于产品(商品)信用分配时视同销售。
⑥企业将该企业的产品(商品)无偿赠送他人的,于产品(商品)移送时视为销售。
⑦企业销售产品(商品)价外收取的各种基金、费用和附加,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应作为企业的销售收入。
⑧企业对外来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的材料如留归企业所有,应作为企业的销售收入。
⑨企业“以物抵债”、“以旧换新”等,应视同产品(商品)已销售。
对视同销售行为,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收入:
按纳税人当月同类产品(商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按纳税人最后时期同类产品(商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 成本利润率)
上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产品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商品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可参照增值税、消费税的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主营业务收入
5ichocolate
借: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一.固定资产特点:1、固定资金的循环期比较长,它不是取决于产品的生产周期,而是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2、固定资金的价值补偿和实物更新是分别进行的,前者是随着固定资产折旧逐步完成的,后者是在固定资产不能使用或不宜使用时,用平时积累的折旧基金来实现的。3、在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时,需要支付相当数量的货币资金,这种投资是一次性的,但投资的回收是通过固定资产折旧分期进行的。以物易物含义:是一种较为特殊的购销活动,是指购销双方不是以货币结算,而是以同等价款的货物相互结算,实现货物购销的一种方式。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应注意的是,在以物易物活动中,应分别开具合法的发票,如果收到的货物不能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发票的,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二.记帐规则: 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注意会计科目分类: 资产、成本、费用类的借方表增加,贷方表减少。 所有者权益、负债、收入、利润类的借方表减少,贷方表增加。 报表方面和试算平衡方面注意平衡算式: “资产+费用=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三.写分录步骤:第一:涉及的账户,分析经济业务涉及到哪些账户发生变化;第二:账户的性质,分析涉及的这些账户的性质,即它们各属于什么会计要素,位于会计等式的左边还是右边;第三:增减变化情况,分析确定这些账户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增减金额是多少;第四:记账方向,根据账户的性质及其增减变化情况,确定分别记入账户的借方或贷方;第五:根据会计分录的格式要求,编制完整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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