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耀的尾戒
说到农村“三资”,这个概念提出应该是在2009年农业部的4号文件上,以前咱们经常谈论的是要如何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概念的提出是形势发展的必然,因为多年来咱们有大多数地方村级核算只注重资金,而忽略了或者放松了对资产、资源的监管,导致家底不清、账实不符,导致了关于农村财务问题上访不断,导致了农村经济秩序的不稳定。农业部【2009】4号文件原文是这样的写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属于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有利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盘活农村集体存量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有利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集体组织为农户服务的功能;有利于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所以第一步要让大家知道农村集体“三资”都包含哪些东西,也就是农村集体“三资”基本概念 (一)农村集体资金是指村组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 具体包括:村(组)集体原有积累、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发包、租赁、资产性处置等收入,投资、入股分红收入,“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土地征用补偿,上级拨入专项资金,扶贫救灾款,各单位帮扶、社会捐赠等各项货币性资金的收支管理。 (二)农村集体资产在这里特指除去货币资金外的资产。资产的概念是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或者控制的,能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带来经济效益的资源。这里所指的资产是指村组集体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各种长短期投资、无形资产等其它资产。 (三)农村集体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具体分为三类:一类是 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水面、其它; 二类是建设用地,包括:居民宅基地、村办公用地、公益单位用地、乡村交通用地、其它 ; 三类是未利用土地,包括:荒山、荒坡 、荒地 、荒滩、其它。 二、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农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领域,抓住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就抓住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现在大家回过头来看,咱们先了解了农村“三资”概念的由来,农村“三资”包括的具体内容,又明白了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重要意义,那么如何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提出了明确要求: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促进农民收入增加,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接下来我们要做的工作就是咱们今天这节课的重点内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建设。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一共有十六项制度,下面我就详略不同的给大家讲解。 农村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 一、 总体要求 围绕实现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的目标,按照:“全面推进,规范运行,强化监督”的思路,建立“村级组织联签公开、乡级中心审核服务、县级部门指导监督”紧密结合、规范配套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并实现农村会计电算化。 二、全面推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村级财务要全部纳入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管理范畴,实行“双代管”。即代管账务,代管资金。条件允许的村民小组的账务和资金要由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代管。 三、委托代理工作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政策法规的范畴内运行。坚持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处置权“五权”不变的原则。 四、坚持村(组)集体基本核算单位不变的原则。实行“双代管”后,仍按原村(组)设账,继续保持原核算单位独立性。各村的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受益权、决策权不变,资金支配权不变,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各村与会计服务中心的委托与代理关系不变,村级收支自主决定。 五、每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且只能在当地农村信用社设置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并坚持银行支票和预留印章不相容的管理原则,实行农村会计代理中心和村级组织的双印鉴监控机制。各村的财务专用章由代理中心保管,各村法人章由各村保管,支票由代理中心出纳保管,起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目的。 六、代理内容全面 总体来说,凡被代理村(组)所发生的各项财务事项和会计业务,都要统一代理。具体来说,概括为四个方面: (1)上面拨的。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扶贫救灾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上级部门的专项拨款等; (2)自己收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资产处置等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投资、入股分红收益,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及“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等; (3)资产、资源的。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使用与核算; (4)往来结算的。集体内部往来、应收应付款和各项债权债务等。 七、村级原有的和今后发生的各项收入、支出统一由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代管。各村要在规定期限内把各项资金交到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统一为各村设立的监管账户。各村支出统一由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审核报账,不得坐收、坐支、自收自支,否则,按违纪处理。 八、全县各村使用市经管局统一印制的年度收据,收款(不论是上级拨款还是村集体各项收入)由各村报账会计到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领取加盖各村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各村财务专用章统一由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保管),否则村民有权拒交。 九、 各村集体的一切开支,必须取得合法原始凭证,凭证上应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签章,由经办人签字,按月及时结清手续,交村集体办公会审核,无正当理由的过月未审单据,原则上不再审核。 十、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工作流程:取得原始单据后经办人签字→民主理财组审核盖章→村委主任(或书记)签字审批→报账会计交服务中心主任审核盖章→服务中心总会计审核后编制记账凭证、开付款凭证→服务中心出纳付款并序时记账。 十一、农村财务实行“双代管”,要做到“六统一”:统一资金管理、统一印鉴管理、统一账户管理、统一收据票据管理、统一财务公开、统一实行电算化。 十二、坚持每月向群众公开一次本村财务收支情况,乡(镇)会计服务中心及时检查公布情况,收集群众意见,并予以及时解决。 十三、机构人员设置 1、代理机构:依托乡(镇)农经机构成立农村会计代理中心,配备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配齐办公设施,加强人员管理。 2、乡(镇)中心人员:会计代理中心主任一般由乡(镇)农经中心主任(或农经站长)兼任,设置总会计、总出纳和审核三个岗位,审核岗位应由中心主任或总会计担任。会计、出纳必须分开设置。 3、村级人员:各村只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报账会计。实行聘任制,由村组织推荐,乡(镇)农经机构考核,县级农经部门考试,合格后村级聘任上岗。 十四、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岗位责任制度1、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受村委托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同时承担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中心日常工作实行电算化管理。2、中心设主任、副主任、总会计、资金会计、资产资源管理人员等岗位。3、中心主任岗位职责(1)负责中心全面工作;(2)遵守和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和法律法规;(3)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4)负责监督和指导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承包、出租、租赁以及招投标管理工作;(5)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服务中心的管理,保证政策运转和高效工作;(6)组织人员定期审计和检查各村财务状况,保证集体资金的安全及合理使用;(7)负责对服务中心人员及村级报帐员的考查、管理、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4、副主任岗位职责(1)协助主任管理中心日常工作;(2)负责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培训;(3)协助主任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4)协助主任负责监督和指导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承包、出租、租赁以及招投标管理工作;(5)完成主任交办的工作任务。5、总会计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坚持按财务制度做好财务核算,如实反映村集体资金收支情况;(2)负责对村报账员报送的票据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票据加盖审核同意章予以报账,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票据不予盖章并拒付;(3)按规定设置各类账薄,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审核各类票据,编制会计凭证,及时进行电脑记账,按时完成会计月报、年报及其他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村集体资金的运行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4)负责监督资金会计资金领、核、销工作;(5)对村各类经济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及时与资金会计核对账目,定期检查和分析财务指标执行情况,及时反馈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和解决;(6)建立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7)加强对电算化微机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财务数据的安全。6、资金会计职责(1)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各种现金收付业务;(2)负责银行存、取款和结算业务;(3)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并定期与总会计核对账目,做到账款相符;(4)增强安全意识,采取防范措施,保证资金安全;(5)按规定做好收据的领、核、销工作;(6)及时提供财务公开的会计资料。7、资产资源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2)负责建立各村资产、资源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3)指导各村按照民主程序处置各类资产和资源,负责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方案的审核与监督。8、村报账员的职责(1)积极配合镇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2)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坚持原则,坚决制止和抵制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在村两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并保证各种财务活动合规合法、真实有效、票据正规,杜绝虚报、冒领和坐支现金;(4)及时地将本村集体各项收入上交代理服务中心账户;(5)定期到镇服务中心进行报帐;(6)定期向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汇报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7)负责本村的财务公开工作。 1、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工作职责 (1)财会活动。村级组织是村级财务会计管理的主体,对本村(组)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编制预算。合理编制资金使用预算,统筹安排使用集体资金,努力增加集体收入,确保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 (3)“三资”管理。按资金预算合理使用集体资金,加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 (4)严格审批。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严格审核审批各项开支。 (5)民主监督。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原则。 (6)收支报账。对各项收入和支出都要及时报账,不得自收自支、坐收坐支,严禁收入不报账、不入账,私设“小金库”。 自收自支:自己收钱自己养活自己。比如城建局的城管队,医院和教育都有一批人员属于自收自支人员。但具体到村级组织就不应存在。你不能说村里没钱花了,就向农户摊派,比如收取“一事一议”资金也必须经过一系列程序,先是在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的前提后,村级提出申请,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后才能收取,不能向农民乱收各种款项。 坐收坐支指的是没有将取得的收入存入银行,而是直接支付了费用,这种行为在帐上是反映的,是一种违规行为。 小金库则没有将收入在帐上反映,而是另立内帐,俗称“帐外帐”,它是为了瞒报收入,少交税金和支付不合理的支出而存在的,是一种违法行为。 2、乡(镇)农村会计代理中心的主要职责 (1)财务会计核算。建立健全账簿登记,规范使用凭证票据,负责做好各项财务会计业务核算工作。 (2)加强审核监督。审核监督报账凭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各项收支和资金使用是否合理,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并加强“三资”管理的监督检查。 (3)反映会计信息。为被代理村及时提供会计报表及有关收支明细情况,指导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报表和提供各类会计信息。 (4)统一建档管理。做好会计资料、财务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做到一寸一柜,专人负责。 (5)提供咨询服务。为被代理村对外投资租赁、资产、资源发包处置、工程建设等经济活动提供咨询服务。 3、县级农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认真检查指导。对委托代理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研究和解决问题,确保规范运行。 (2)抓好业务培训。对乡(镇)代理中心人员、村报账会计及村主要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3)加强审计监督。定期组织全面审计,开展信访问题的重点审计和各项专项审计,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现金管理制度 一、村组级所有的资金都必须纳入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实行钱帐分开。现金管理坚持专人负责、账款分管、复核查对的原则,做到领导批钱不管钱,会计管账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 二、村级组织在现金管理过程中,不准非财务人员保管或经手现金;不准白条顶库、不准公款私存、不准保留帐外公款;不准用本单位账号替其它单位或个人存取现金;不准用财务专用章为其它单位或个人担保贷款;不准将集体现金借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外出办公事人员要及时清理借款手续,不准拖拉吊帐。 三、现金要实行限额管理,以五日之内的零星所需为限额;村不准超过1000元,组不准超过500元,其余由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代管。公款私存、盗取利息的,按贪污论处。 收入管理制度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2、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村办企业上缴收入、投资收益、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和其他收入等。 3、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开具全市统一监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据》或《村内“一事一议”筹资专用票据》,并对票据进行保管、领用、登记、核对等管理,严禁无据收款或白条收款。 4、村级资金实行“村有乡管、计划用款、收入上交、支出下拔”的管理办法。村组集体所有收入,自开票之日起实行票款同步,3-5日内资金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一为各村设立的村级账户入帐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 5、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与拨付的财政转移支付村级补助资金、各项涉农专项资金、扶贫救灾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等实行一个漏斗向下,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实现国库直接支付,严禁层层截留,防止水过地皮湿现象发生。 6、村级“一事一议”、“以资代劳”,以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组办公室审批的方案为收入依据,经济承包合同以合同签订金额为依据结算,其他收入按收付实现制原则执行。 7、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要经常核查村级有关经济往来帐目,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8、各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按季度对村组集体收入进行考核分析,研究预算收入与实际收入变动原因。对收入管理中存在的隐瞒收入、挪用、设立账外账、私设小金库的行为,除全额追缴挪用、小金库资金外,并处以违规金额10%-30%的罚款;对收入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存、坐收坐支的违规行为,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开支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支出应做到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报酬、办公费用等管理费、五保户供养、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村级不得开支招待费。3、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实行备付金制度,每月由村报账员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领取一定数量的备付金用于日常开支,发生超出备付金限额的支出事项时,村应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主任审批后预支。 4、集体财务支出审批程序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并在原始凭证背面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由村报账员将原始凭证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审核同意后,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审核过的原始凭证上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专章”,然后由村报账员填制“财务支出审批单”,并依次提交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负责人、村党组织负责人在“财务支出审批单”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不在原始凭证上签字。村报账员应定期将“财务支出审批单”上报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经中心负责人审核同意并在“财务支出审批单”指定位置签字(盖章)后,由服务中心会计人员审核记账,同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已报销”专章。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村民委员会负责人、村党支部负责人审批确定为不合理或不同意开支的财务事项,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对村集体重大开支,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负责人应向乡镇主要负责人汇报。经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审核确定为不合理开支或非正规票据的事项,不得入账处理。财务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乡级人民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要对村级财务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督,但不得干预其正常合理支出,更不能侵占村级资金。 5、填制“财务支出审批单” 村报账员应根据所要报销的原始凭证内容按科目分类,认真填写审批单的“开支内容及金额”和“原始单据张数”,并在“财务支出审批单”栏目内签名。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审核、村委负责人和村党组织负责人审批、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核批准支出事项时,应在“财务支出审批单”指定位置分别签“名字、准支、同意、属实”字样,“财务支出审批单”其他内容由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填写。在装订原始凭证时,将“财务支出审批单”附在原始凭证上面。 6、 村集体开支审批程序: 500元以下开支,由经办人签字、民主理财组审核签章、村主任签字审批;500—3000元须“两委”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附参会人员签名盖章的会议记录;3000元以上须经“两委”会议提出、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附参会人员签名的会议记录;数额较大的关系到全体村民利益的,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 民主理财制度 一、村组财务收支除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监督外,应坚持民主理财原则。 二、村组必须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财务管理和开支审批。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5人组成,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村干部的直系亲属及其配偶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三、财务收支要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和本村情况,年初编造预算,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查通过后方可执行。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当事人对否决有异议的,可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决定。 五、财务收支审批程序:财务事项发生前,一些重大的开支事项要通过会议或其它形式与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沟通。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村务监督委员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盖章,报经村委会主任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最后由报账会计到会计服务中心报账。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确定为不合理财务开支的事项,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 六、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审查开支情况中,发现有贪污挪用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有权报告党支部、村委会和上级政府。乡(镇)、村应组织力量进行查处,并将结果通报村务监督委员和村民代表会议。 七、村务监督委员印章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或成员专人妥善保管,不得由村干部或财务人员代为保管。村务监督委员印章应予每次开展理财业务时集中使用,届时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全体成员,共同对符合要求的原始票据、报表等会计资料盖章确认,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盖章确认。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只能应用于民主理财,不得私用,不得外借,不得代盖。保管人必须坚持原则,不得违规使用。
黑暗中的精灵88
农经站属于农业与农村工作的一个职能部门,属于行政编制。
农业局职责: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温委办〔2011〕46号)精神,设立苍南县农业局。县农业局是主管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指导“股改、地改”工作的职责。
(三)增加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职责。
(四)增加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职责。
(五)强化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六)加强对生态循环农业、农业生物质产业和休闲观光农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促进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种植业、畜牧业、农垦、农村能源、饲料、农业机械化和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拟订并监督实施农业开发规划。
(二)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拟订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有关政策;指导并实施“股改、地改”工作,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集体资产管理、财会管理和审计工作,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承包合同管理及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行业协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监督管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三)负责现代农业发展。组织实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组织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农副产品产、供、销工作;指导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负责生态循环农业、设施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和外向型农业发展,指导休闲观光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国内外展销展示活动和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农业机械化促进工作;负责农业信息化工作;负责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农业经营主体,指导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具体负责省部级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工作。
(四)负责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区域开发计划工作;参与农业用地、宜农湿地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围垦滩涂的土壤改良和农业开发;参与小型农田基本建设等。
扩展资料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县直单位机关纪委: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本单位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协助机关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检查、处理本单位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党员的处分。
受理对本单位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及时向上级纪检机关报告本单位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涉嫌违纪线索;承办上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苍委发〔2016〕150号)
参考资料: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农业局职责及各科室、下属单位职能
凌空抽筋
负责根据农业法、农业土地承包法、统计法、会计法、审计法、农民负担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工作。2、负责各乡镇土地承包管理、监督双层经营体制政策实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与仲裁、土地承包经营双流转指导工作。3、负责乡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农村集体资产法规实施、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界定、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登记、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变更审核、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交易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收益管理工作。4、负责各乡镇农民负担管理、监督农民负担项目审核备案、农民负担试点监测、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农民负担案件查处与信访处理工作。5、负责各乡镇农村财务管理、监督农村财务制度实施、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农村财务审计管理农村财务公开制度实施、农村财务会计队伍管理、农村财务电算化实施工作。6、负责各乡镇农村经济统计管理、监督农经收支监测、农民收入与负担监测、农经统计信息管理、农经统计数据分析、农经统计体系建设。7、负责各乡镇农村经济体系管理、监督农业“绿色证书”管理、农经业务岗位培训。8、负责各乡镇农经站工作人员、业务人员培训工作。9、承办县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全力羽羽
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以海宁市农经局为例,海宁市农业经济局 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研究、制订和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相应政策、建议和措施。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工作职责: 负责全局行政事务、文秘、档案、保密、信息、安保、综治、创卫、安全生产、后勤等工作以及承担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宣人事科
工作职责: 协助局党委开展全局政治思想工作,承担组织、宣传、干部教育管理、精神文明建设、信访和离退休干部管理等日常工作;指导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协助局行政做好人事、劳动工资统计等工作。承担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财务科
工作职责: 负责全局预算单位预算资金的管理工作,监督预算单位预算资金的使用,开展内部审计和财务收支检查;协调农业项目的申报、验收,检查农业项目资金的使用,负责农业项目的绩效考评;负责系统内财会人员的管理、清帐理财、票据管理、财务统计等工作;负责局级基本建设的核算。
经济发展科
工作职责: 承担市村级集体经济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村指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等日常工作;研究并提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的帮扶意见和建议等工作;协调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和扶贫开发等工作。承担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建设科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和实施以"美丽乡村建设和村庄整治扩面提升工程为龙头的现代新农村建设;组织开展"中心村培育"(城乡一体新社区创建)和"万名农民素质培训工程"等日常工作;协调新农村建设中开展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承担市建设现代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村庄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万名农民素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日常工作。承担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教科
工作职责:制订农业科技、教育和标准化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负责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的论证和实施督查;组织制订农业地方标准,负责农产品质量监督和认证管理工作。
制订农业科技人员及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实用技术培训计划;负责全市农业系列、农业经济系统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推荐评聘和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承办农业科技建设项目的立项报批和成果管理;组织实施农业科普宣传及科技下乡活动等工作。
法规科
工作职责:负责农业依法行政、行政审批、法制监督、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负责起草有关农业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
审核农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为;负责农业行政复议、听证、应诉、理赔和错案责任追究工作;受理违反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负责局属执法机构的管理、协调;组织执法人员法制培训等工作。
产业科
工作职责: 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中介服务组织,负责农业龙头企业审核认定;负责农业外经、外资、外贸和外事工作。
研究制订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和政策、农村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指导全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组织开展农业招商工作;负责全市农业规模经营发展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负责承办农业产业项目建设;负责全市农业高新技术及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等工作。
开发科
工作职责: 制定农业资源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承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市农业区划工作,贯彻落实农业自然资源管理条例;负责农业高新技术园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工作;负责农产品基地和产业带建设等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工作职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规划;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农产品生产源头监督检测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农产品包装、标识和转基因农产品的监督管理和标准化基地建设工作。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监测工作;牵头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的调查及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等工作。
森林公安局
工作职责:依法查处发生在辖区内的各类破坏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治安案件和授权的林业行政案件;组织协调森林消防工作,承担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林木采伐和林权管理工作;负责林地征用、占用和林地开发利用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协调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负责森林公安队伍管理和队伍建设;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扩展资料:
海宁市农业经济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嘉兴市有关农业、林业、农村能源、农业机械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研究、制订和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相应政策、建议和措施。
2、制订农业、林业、农村能源、农业机械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农业、林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
提出有关农林等产品及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3、参与研究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制订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有关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和农村集体土地(含水面)承包管理,土地(含养殖水面)经营权流转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指导和管理农村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监督农民负担工作。
4、研究制订农产品市场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关政策和建议;制定全市"菜篮子工程"基地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市区"菜篮子工程"年度建设项目和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区蔬菜等副食品基地的开发建设与管理。
指导农副产品加工与流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指导效益农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高新技术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工作和外向型农业的发展;负责农副产品产、供、销的有关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5、负责全市农业农村经济信息工作和农业信息网络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供求等经济信息;研究制定农业投入的有关政策、措施,完善农业投入积累制度。
6、协助市财政局制订农业综合开发的中长期计划;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建设管理;负责全市农业示范园区建设。
组织、协调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区域开发计划工作;参与小型农田基本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治工作;负责中低产田和池塘改造,农村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管理和花卉行业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制订农业教育、科技进步和推广体系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农业科技项目的论证和推荐并指导实施;负责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负责农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协助职改部门搞好农业系列及其它相关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的推荐、评聘和农民技术职称的评审、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农牧业产品和种子、种苗、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防疫、检疫、种畜禽监督管理。负责水域渔业监察、渔政渔港管理、渔船检验。负责渔业水域环境监测和渔业污染事故调查处理。
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机监理。负责林政管理、森林资源管理、森林防火、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植物检疫、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等工作;负责基本农田保护。
9、主管全市农牧渔业工作。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捕捞业和水产养殖业)的宏观管理;研究提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负责农牧渔产品、种苗基地建设和具有示范效应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工作;负责抗灾救灾农用物资的分配。
10、主管全市林业工作。负责制定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的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义务植树、平原绿化造林和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指导国有苗圃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市林木花卉种子种苗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11、主管全市农村能源工作。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和可持续发展农业工作。
12、主管全市农业机械工作。负责农机科技开发、推广、培训工作;负责农机管理和服务工作。
13、参与全市农业外事、外资、外经、外贸工作,加强国际间农业经济和技术交流与合作,积极组织农业出口创汇。
14、负责全市国有农场的指导管理;对归口的企事业单位实行宏观指导。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宁市农经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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